全市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6年元旦、春节等节日放假安排的通知,现将春节放假调休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月29日至2月4日(即农历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29日、30日、31日为法定假日,将1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2月5日(星期日)3个公休日调至2月1日(星期三)、2日(星期四)、3日(星期五)休息,2月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8日、2月5日上班。
请各单位在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做好防火和安全保卫工作,节日期间照常上班的单位要注意生产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柳州市人民 政府办公室
200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