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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城中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及其管理单位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政治站位不够高。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论”学习研讨不到位,《莲花山保护条例》实施以后,不能与时俱进,未能做到新问题新研究,工作思路较模糊,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时推进能力弱,如2019年至今连续三年的工作总结中存在问题的表述均完全相同,“《莲花山保护条例》实施后……养殖业发展受到限制”。

整改情况:

(1)已有的强农惠农政策有“推广林下养殖”经费,“畜牧新产品引进推广经费”,农业政策性保险。将“推广林下养殖”经费和“畜牧新产品引进推广经费”用于购买鸡苗免费发放给辖区群众,已100%落实到位;农业政策性保险投保时生猪养殖户承担保费20%,财政补贴80%,去年养殖户共投保1169头生猪,养殖户得到财政补贴56112元,保期至今年,已100%落实到位。

(2)扶持发展林下养鸡。扶持发展林下养鸡已100%落实到位。4月12日购买灵山土鸡2代品种1万羽鸡苗免费发放给柳东村和环江村128户群众,辖区群众收到鸡苗在家中、田边、林下可自养、可售卖,以此形式发展环保清洁的林下养殖及推广优质品种,增加农民收入,与乡村农家乐配套发展。

(3)推广泉水陆上高密度养殖特种鱼项目。推广泉水陆上高密度养殖特种鱼项目进度72%。以与扶持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向群众推广泉水陆上高密度养殖特种鱼项目。养殖专业合作社申报的城中区环江村高密度陆地生态山泉水圆池饲养塘角鱼产业示范园占地约4亩,现已完成一期建设,建成现代化标准养鱼圆池16个,今年将完成二期建设,全部建成后预计年产量10万斤。今后将为环江滨水大道的旅游休闲农庄提供地标性产品。泉水陆上高密度养殖特种鱼项目的发展和推广将全面带动村民共同发展。

2.对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未能深刻学习和理解2018年-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等“三农”工作的要求存在理解偏差,因无扶贫五年过渡期的任务,近期正在征求意见的《柳州市城中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只是在上级方案基础上做“减法”,存在较严重的缺项漏项情况,如缺少对“三农”工作中关于对农民的规划。

整改情况:

(1)2022年1月11日局党组(领导班子)召开会议,认真完成学习2022年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等“三农”工作文件。

(2)2022年1月11日局党组(领导班子)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广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3)已请柳州市城市规划院顶层设计《柳州市城中区“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于4月18日召开城中区2022-2025年乡村振兴规划研讨会,就初稿进行研讨。6月8日与自然资源、交通、文体、住建、政府办、农业农村局多个部门进行第二次研讨。

3.对粮食安全问题意识不到位。对中央涉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到位、宣传力度不足,无法有效调动农民水稻等粮食种植的积极性,特别是在水稻种植上,农民对田间管理不上心,存在只管种不管收现象。

整改情况:

(1)已制定《城中区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建立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把粮食生产纳入绩效考核,并与各涉农办事处签订粮食生产责任书,逐级分解下达到各涉农办事处、村,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粮食种植面积、总产量等目标任务的完成。

(2)于2月23日深入到田间地头指导农户做好蔬菜等越冬作物防霜抗冻、调整植株等田间管理、病虫防控、防灾抗灾减灾工作。指导农户做好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秧盘、壮秧剂等春耕生产物资准备和农家肥、有机肥的堆沤。3月9日在环江村委会召开城中区春耕生产大培训,积极宣传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各项涉粮决策。会上发放有机肥6吨,玉米种子500包。

(二)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党组中无人具体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非党员局领导林珠分管的农服中心等部门的主体责任承担存在欠缺。

整改情况:

(1)已针对问题,于2022年1月7日党组专题研究讨论党组、局班子、中层领导及干部分工,研究决定调整党组成员分工。  

(2)已印发《关于调整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城中农业党组发〔2022〕3号)。

2.“三不”试点工作开展不规范。2020年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开展联动“三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试点工作,未能严格按照《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制度》的要求落实推进,工作前紧后松,后期断档接续不上,如2021年上半年未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分析,也未召开党组会分析研判形势。

整改情况:2022年1月11日以党组会议形式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于1月14日再次召开党组会,从今年来本地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存在社会影响较大的实例中筛选六个典型案例,会上组织学习六个典型案例并对案例进行剖析,从源头断绝廉政风险问题。2022年5月27日,局领导班子召开了廉政风险排查,对2021年来至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总结,把存在的问题摆上台面进行剖析,并确定了下一步计划。

3.工作作风不够严实。一是组织协调工作不到位。其负责的乡村振兴办公室未严格落实《城中区乡村振兴“九个一”工作方案》的工作机制,如未按期召开每周一次的工作专题会议等。二是督促整改作用未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办公室在推进乡村风貌三年提升行动中,“三清洁”活动宣传不到位,村民对“三清洁”活动知晓率不高,曾被上级通报;现今在环江、柳东村的自行车道旁、河堤上生活、建筑垃圾等乱堆乱放现象仍然存在,“三清洁”宣传牌破损被随意丢弃。三是日常监督不到位。对西来古寺放生码头的放生行为未能有效规范,仍有市民向柳江河内放生巴西龟等外来入侵物种的现象。

整改情况:

1.组织协调工作不到位:为拓展提升乡村振兴成效,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协调解决乡村振兴实施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现已制定《柳州市城中区乡村振兴协调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定期每月召开一次城中区乡村振兴工作会议。

2.督促整改作用未充分发挥:已制定《柳州市城中区乡村 振兴督查制度》,在春节期间开展“三清洁”活动宣传,印发《关于开展村庄清洁“百日行动”的通知》(城中农办〔2021〕4号),要求各相关部门在元旦和春节前,各开展一次以上乡村环境卫生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城中区农村生活垃圾已全部列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村收区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已经完善。此次春节期间村庄清洁“百日行动”行动中,城中区各部门自行安排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做到了乡村全覆盖、全清理,确保环境卫生无死角、保洁无盲区。活动期间共清理农村垃圾60吨,清理房前屋后杂物乱堆乱放30余处,清理卫生死角80处,清理“牛皮癣”50余处,发动在职干部、职工参与2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0幅。此次行动基本达到了村庄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乱放,日常生活物品摆放规范,道路两侧环境干净整洁的目的。

(3)日常监督不到位:我局联合柳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中区检察院、城中区民宗局等有关单位在西来古寺放生平台开展抵制外来生物侵害专项宣传活动6次(其中2022年4次),出动工作人员30人次,悬挂宣传条幅3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份,分别于2022年1月17日和4月14日联系城中区民宗局就西来古寺放生平台外来生物侵害问题进行了沟通,针对外来生物侵害的问题西来古寺方面表示支持,并加强对信众的宣传工作,使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众全面了解和掌握水生生物放生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进一步提高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的规范性和科学合理性。因宗教信仰原因以及信众放生祈福的实际需求,取缔西来古寺门前祭祀临时摊点有违群众意愿。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我局于4月15日与两个部门对临时经营销售点进行了专项监管,未发现有销售外来物种行为,并督促摊主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4.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业务不够精。工作人员多为非涉农专业人员,对农业、林业、水利等业务工作不熟悉,有些工作推进效果不佳,如前几年发放的鹰嘴桃树苗,现已长大,但因不适应本地气候,未能结果创收。

整改情况:定期加强工作人员政策文件领会和业务知识学习(每月至少开展一次)。2月至5月,目前我部门已开展4次相关知识培训。

5.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后续管理和保障不足。6个村18个电商平台益农信息社建成后,后续管理和保障能力不足,信息员文化技术水平不一,存在实际操作困难的情况,“建成容易,运行难”的问题普遍存在。

整改情况: 2月底我部门工作人员联系市局益农社相关负责同志咨询整改问题,该同志建议直接联系运营商—南方天网城中负责人,之后立即与南方天网城中负责人进行沟通让其整改。我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城中区益农信息社进行了摸底调查,形成《2022年城中区益农信息社存在运营困难等问题的报告》向上级部门反映。

6.农业休闲示范园的示范效果不明显。2021年1月城中区环江休闲农业示范园获得了柳州市“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称号,但作为休闲农业示范园区之一的环江村光光岭柑橘园,占地约500亩,总投资619.24万元,包含有道路拓宽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绿化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0年11月全部竣工,不到一年,该园杂草丛生,设备闲置,示范引领作用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我局将工程的维修养护移交给环江村委会,由村委会指定工程管理维护人,定期对工程进行维修养护,以便工程发挥最大利益。根据市场需求,改良城中区环江休闲农业示范园内的果树。2022年4月,我局发放1000株经济效益高的无花果苗,指导果农种植于城中区环江休闲农业示范园内;同时引导果农招商引资,争取加强与资本合作,更好地发挥示范园示范带动效应。

7.对村委会的“四议两公开”指导监督不力。如柳东村的紫薇花海项目,柳东村委会未进行“四议两公开”,将集体资金用于与他人合作种植景观树木,被10名人大代表提意见,现今该项目因各种原因被迫终止;又如环江村的山塘周边维修加固工程,环江村委会未进行“四议两公开”,开工后因征地问题环江村三组、四组村民发生争执,导致该工程停止建设。

整改情况:

(1)柳东村紫薇花海项目:

一、组织再学习。要求各涉农街道党工委、各村党组织组织通过班子会等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再次学习,重点掌握“四议两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实施内容和方法步骤等。二、制度再完善。组织部已制定下发了《城中区行政村“四议两公开”制度实施方案(修订版)》和《关于在全区农村实行屯级“一组两会”协商自治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的程序方法三、督导再加强。督促涉农街道党工委要定期对“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纠。并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运用情况作为基层党建两随机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红旗村创建和村党组织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2)环江村的山塘周边维修加固工程:我局于2022年4月6日制定并印发《城中区农业农村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办法(暂行)》

8.对下拨资金缺乏监管。一是对村委会无监管。如“农村人饮工程、农村灌溉设施维护”项目,向环江、柳东村委会下拨申请资金后,只对项目启动和竣工进行查看,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过程未进行实质监管。二是对村民合作社无监督。如2017年4月柳州市满农种植专业合作社申请5万元采购农药和肥料,农业农村局下拨了5万元指定购买有机肥“12.5吨*4000元/吨=50000元”,而柳州市满农种植专业合作社只用8千元购买了有机肥,其余资金全部购买了农药。

整改情况:

(1)对村委会无监管。我局于2022年4月6日制定并印发《城中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基础设施维护资金管理制度(暂行)》。

(2)已制定《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对下拨的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严格审核项目验收材料及相关财务凭证。

9.财务审核不够严。如2020年10月采购157,140元的化肥,其中在广西雄桂肥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131,840元的发票未盖公章。

整改情况:

(1)于2022年2月10日开展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财务专业知识培训会》

(2)已补盖发票公章。

10.公务用车缺乏管理。对车牌号桂BR7256的公车使用缺乏管理,自2017年使用以来,截至2021年6月无使用和加油登记。

整改情况:中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车由城中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人专管,参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用车管理制度,出车,还车,加油均登记完善。

(三)聚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未能发挥。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不深入、理解不彻底,对党组地位认识模糊,对党组的职权、职责不了解,党组职能弱化,党组党支部概念和认识混同,党组会主要以政治理论学习为主,“三重一大”事项基本未经过党组会讨论决策。

整改情况:

(1)于2022年1月7日召开《城中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农业农村局党组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会上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厘清党组和党支部概念,提高对党组的职权、职责认识。1月11日第二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2)已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

2.党组班子分工不够科学。党组未进行具体分工,班子存在非党组成员分管党组成员的情况,农服中心主任张勇是局党组成员,根据其工作分工需“协助局长、副局长工作”,但其协助的副局长是非党组成员。

整改情况:

(1)已针对问题,于2022年1月7日召开《城中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农业农村局党组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会上研究决定调整党组成员分工。

(2)已印发《关于调整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城中农业党组发〔2022〕3号)

3.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部分支委会、党员大会、党课未按规定要求开展,未规范填写《党支部标准化记录本》。二是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如2019年1月和2021年3月的支部组织生活会只有支委人员参加;2021年8月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不够齐全,支部无问题查摆清单和整改清单。三是支委委员履职不到位。有的支委委员对“三会一课”等机制不够了解,对党建业务不够熟悉,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不明确。

整改情况: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2022年3月31日召开支委专题会议,学习《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填写《党支部标准化记录本》。

‚2022年3月10日印发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

(2)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

我局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并按区机关工委《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3)支委委员履职不到位:

2022年3月31日召开支委专题会议,学习《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党支部支委设置及职责分工》,明确各支委的职责分工,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职。

‚2022年3月10日印发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党支部支委设置及职责分工》。

4.为群众办实事的意识有待加强。《莲花山保护条例》实施后,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的养殖业受到限制,环江、柳东村的原养鸭专业户有近七、八十户,弃养后收入锐减,农业农村局采取的措施不足,未能有效引导养殖户们转型创收。

整改情况:

(1)计划下半年开展一次新型农民技能培训,帮助提高原养殖户的就业技能。

(2)扶持水果种植等特色农村专业合作社,增加农民就业机会。

(3)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都市农业转变,积极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发展林下养鸡和推广泉水陆上高密度养殖特种鱼等项目,打造城中区地域特征显著、品质特色明显的农业品牌,推出精品农旅融合产品,发展休闲农业,农事体验等活动,实现本地就业创收。当前发展林下养鸡项目进度已100%完成,推广泉水陆上高密度养殖特种鱼项目进度已78%完成。

(四)“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方面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朱辉同志作为“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够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扎实,导致出现党组学习不够深入、党组发挥作用不够充分、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举措不够有力、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

(1)以自学形式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并于2022年1月21日召集部门全体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三农”工作文件,《广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

(2)目前已召开六次班子会议总结阶段工作及布置下阶段工作。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运行机制,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开会讨论后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72-2614744(电话),邮政信箱: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邮编:545006,电子邮箱:czq@lzsnyncj.com

                                         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代)   

                                             2022年7月14日



                    (信息员:农纪明 审核领导:任漓江  联系电话:261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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