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优待
【常见问题】退伍、转业、复员军人报到须知
  发布日期:2011-09-21 18:44 

(一)退伍义务兵报到

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应在三十天内,持本人退伍证和部队出具和行政介绍信,先到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手续,然后持退伍证、部队出具的证明到退伍安置办公室报到。退伍安置办公室先予登记,待档案到达核实后,再出具介绍信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退出现役后超过三个月不向原征集地退伍安置部门报到或不办理预备役登记的,或退伍后接到分配工作通知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退伍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分配工作。

(二)转业士官报到

转业士官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转业证和部队介绍信,先到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手续。然后持转业证和部队出具的证明以及家庭户口簿到退伍安置办公室报到。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由退伍安置部门将档案退回部队改按义务兵退伍处理。接到分配工作通知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政府不再分配工作。

(三)复员干部报到

自愿复员的干部,持本人复员证和部队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家庭户口簿到退伍安置办公室报到,凭退伍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自愿复员的干部,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由本人自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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