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元:
我局于2021年4月20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城中卫医罚〔2021〕2号)。因无法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催告书》(柳城中卫医催〔202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可到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柳州市城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2日
陈德元:
我局于2021年4月20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城中卫医罚〔2021〕2号)。因无法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催告书》(柳城中卫医催〔202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可到我局领取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柳州市城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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