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城中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城中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0-09-15 10:00    |  作者: 黄俊    |  浏览量:

  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报告2019年度城中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中提出的问题,根据城中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城中审报〔20203号)内容,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结合单位实际逐条进行分析,认真做出检查,切实加以整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部门财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审计报告指出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年终截止上缴非税系统收入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在此日期之后收到的非税收入无法上缴,待2020年非税系统重新开放后已将相关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2、针对审计报告指出部分部门决算编报数据质量不高,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的问题。财政部门要求相关预算单位进行落实整改,并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加强决算编报培训和对账工作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确保账表反映的收支数据真实一致。

  3、针对审计报告指出财政资金和部分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深化支出绩效管理。一是及时按规定盘活存量资金,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相关规定,对超过两年的结转结余资金及时清理收回;二是实行严格的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制度,对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按月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考评、下一年度预算挂钩;三是加大力度督促部门加快项目推进,财政部门逐一梳理结余金额较大的项目,督促部门优先使用结余资金,不断加快支出进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区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准确,导致部门项目支出未按预算批复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存在预算指标未经批准随意调剂使用的问题。教育部门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提高部门责任意识,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批复预算资金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区政府通过制定《城中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使用审批手续,明确资金使用流程,合理安排资金,平衡收支预算,足额编制预算不留缺口,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区教育局历年教育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教育部门已将历年未使用的教育闲置资金进行清理,并做好台账登记;财政部门已定期开展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对超过两年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清理并重新安排使用,并要求预算单位加快消化未超过两年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

  3、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财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核算管理,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理等各环节,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紧密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紧密结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存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审计报告指出丰鑫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落实整改,通过制定激励机制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培训,摒弃注重固定资产购置而忽视固定资产管理的现象,培养自身正确的管理意识,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作用,提高经营收益;积极拓宽经营范围,开发新的投资项目,探索新兴领域,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2、针对审计报告指出丰鑫公司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分配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框架,对现有的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明确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关系;同时,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明确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同企业作为国有资本运营主体之间的关系,更好地促进政府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    

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

2020年9月15日



2019
【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城中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9-15 10:00  来源:城中区财政局

  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报告2019年度城中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中提出的问题,根据城中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城中审报〔20203号)内容,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问题结合单位实际逐条进行分析,认真做出检查,切实加以整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存在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部门财政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审计报告指出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年终截止上缴非税系统收入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在此日期之后收到的非税收入无法上缴,待2020年非税系统重新开放后已将相关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2、针对审计报告指出部分部门决算编报数据质量不高,未能真实反映情况的问题。财政部门要求相关预算单位进行落实整改,并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加强决算编报培训和对账工作严格按照《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确保账表反映的收支数据真实一致。

  3、针对审计报告指出财政资金和部分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深化支出绩效管理。一是及时按规定盘活存量资金,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相关规定,对超过两年的结转结余资金及时清理收回;二是实行严格的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制度,对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按月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考评、下一年度预算挂钩;三是加大力度督促部门加快项目推进,财政部门逐一梳理结余金额较大的项目,督促部门优先使用结余资金,不断加快支出进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区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准确,导致部门项目支出未按预算批复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存在预算指标未经批准随意调剂使用的问题。教育部门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提高部门责任意识,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批复预算资金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区政府通过制定《城中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财政资金的使用审批手续,明确资金使用流程,合理安排资金,平衡收支预算,足额编制预算不留缺口,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2、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区教育局历年教育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教育部门已将历年未使用的教育闲置资金进行清理,并做好台账登记;财政部门已定期开展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对超过两年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进行清理并重新安排使用,并要求预算单位加快消化未超过两年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

  3、针对审计报告指出固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财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核算管理,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理等各环节,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紧密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紧密结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存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审计报告指出丰鑫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落实整改,通过制定激励机制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培训,摒弃注重固定资产购置而忽视固定资产管理的现象,培养自身正确的管理意识,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作用,提高经营收益;积极拓宽经营范围,开发新的投资项目,探索新兴领域,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2、针对审计报告指出丰鑫公司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分配需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框架,对现有的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制度进行梳理,明确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管理关系;同时,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明确政府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同企业作为国有资本运营主体之间的关系,更好地促进政府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    

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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