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暨农业统计培训的会议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城中区统计局文件
城中统字〔2023〕5号
关于举办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
工作暨农业统计培训的会议通知
辖区各涉农街道:
经研究,定于2023年4月6日召开2023年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统计法规、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
(二)传达广西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培训精神
(三)农业农村局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安排
(四)2023年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签到,9:00开会,会期半天
三、培训地点
城中区河东管理大厦703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负责主要畜禽调查、农业统计工作的街道分管领导1名,统计员1名、村委会负责本次主要畜禽调查摸底入户开展调查工作的统计员1-2名(村委会入户调查员按照常住户数800户/人进行报名)
五、其他事项
会议重要,请各参会人员按时到会。
联系人:陈慧亭;联系电话:2094726,13155813006
附件:1.培训报名表(报名表请乡镇统一收集于4月4日下班前回复)
2.城中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柳州市城中区统计局
2023年4月4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统计局 2023年4月4日印发
附件1
培训报名表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参会地点 | 备注 |
1 | ||||||
2 | ||||||
3 | ||||||
附件2
城中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
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3〕31号)以及《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调字[2023]28号)文件精神,为准确获取城中区主要畜禽养殖场(户)基础数据,摸清主要畜禽养殖场(户)基本信息及生产情况,为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请区农业农村局、河东街道、静兰街道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城中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对全区2个涉农街道所有养殖猪、牛、羊、家禽的养殖场(户)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获得全面、真实、准确的主要畜禽养殖场(户)基本信息,为构建抽样框、科学抽选样本提供基础资料。
二、职责分工
城中区统计局负责牵头制定城中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促辖区所有涉农街道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城中区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涉农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畜牧站等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各乡镇政府及涉农街道办要整合组织辖区农业统计工作力量,发挥乡镇统计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优势,积极组织落实完成辖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以村为单位,分户对猪、牛、羊、家禽等主要畜禽存栏、出栏情况进行调查,填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表》,其中存栏数据为 2023 年3月 31日时点数,出栏数据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时期数,形成村级养殖情况表。
(二)数据审核。数据初审,乡镇政府及涉农街道办对摸底数据进行初审,主要针对报表指标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如填报时间、范围是否准确、报表填报是否完整、表指标子项与总项含属关系是否正确、畜禽养殖品种及数量是否符合当地村民养殖习惯等。数据复审,区统计局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表的数据进行数据复审。主要审核报表平衡关系、逻辑关系、数据奇异值等。如报表数据与畜牧统计数据匹配性养殖场(户)填报率,填报数据与辖区养殖场(户)规模、分布的匹配性,报表数据是否有辖区不常见畜禽品种等。
(三)数据录入。审核无误后的摸底调查表数据,由区统计局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按户录入或按村导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联网直报平台(https://10.6.132.16:4450/)。
(四)核验检查。对摸底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验检查,同时对核查行政村填报的养殖户数占村级家庭户数的比率进行评估核查。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对于大面积出现问题的,要严肃批评,重新组织开展摸底调查。
(五)结果上报。摸底调查数据经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区统计局,柳州调查队,三级审核后,由柳州调查队统一上报广西调查总队。核准后的摸底调查结果由各级保存建立畜禽养殖场名录供后期样本维护使用。
四、具体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做好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广西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统计局参照国家调查队会议精神及通知要求及时向辖区政府领导汇报工作,争取本次摸底调查工作经费支持,确保摸底工作顺利开展。时间安排在2023年4月3-4日。 (责任单位:城中区统计局)
(二)部署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一是城中区统计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辖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二是组织城中区2个涉农街道统计、农业农村部门参加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培训会。城中区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培训会时间安排在 2023年4月6日。(责任单位:城中区统计局)
(三)入户摸底调查及数据录入。根据工作要求,城中区统计局组织、乡镇政府及涉农街道办协调,指导村委会开展畜禽养殖摸底工作。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摸底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辖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工作;乡镇统计站组织动员乡镇和村委会统计人员力量,做好辖区入户摸底调查以及数据审核、数据录入、上报等工作;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积极配合统计员做好畜禽养殖场(户)思想工作,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摸底调查的同时,组织各级统计员及时录入调查数据。时间安排 2023年4月1日-25日。 (落实单位:城中区统计局: 配合单位: 城中区农业农村局:执行单位乡镇政府及涉农街道办)
(四)数据核验。督导核验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抽样检查、重点检查、电话核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数据核验,核查范围为辖区2个涉农街道,每个涉农街道抽选至少1个村、每个村3-5户,核查填报养殖户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督促及时完成整改。时间安排2023年4月24日-28日。(责任单位: 城中区统计局,配合单位: 乡镇政府及涉农街道办)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组织辖区乡镇、村级力量做好摸底调查工作,落实经费与物资保障认真摸清养殖场(户)具体信息及数据,确保调查对象不重不漏,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摸底数据准确无误
附表1
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表 地址: 县(市) 乡(镇) 村委会(社区) 村民小组 本村民小组家庭户数合计: 户 填报养殖户合计:户 | |||||||
村民小组编码+户编码 | |||||||
养殖场(户)名称: | |||||||
是否法人单位:是1否2 | |||||||
一、生猪存栏(头) | |||||||
其中:能繁母猪(头) | |||||||
二、生猪出栏(头) | |||||||
三、牛存栏(头) | |||||||
其中:奶牛存栏(头) | |||||||
牦牛存栏(头) | —— | —— | —— | —— | —— | —— | —— |
四、牛出栏(头) | |||||||
其中:牦牛出栏(头) | —— | —— | —— | —— | —— | —— | —— |
五、羊存栏(只) | |||||||
其中:绵羊存栏(只) | |||||||
六、羊出栏(只) | |||||||
其中:绵羊出栏(只) | |||||||
七、家禽(鸡、鸭、鹅)存栏(只) | |||||||
其中:蛋禽存栏(只) | |||||||
八、家禽(鸡、鸭、鹅)出栏(只) | |||||||
是否代养户(1.是;0.否) | |||||||
代养畜种(1.猪、2.牛、 3.羊、4.禽) | |||||||
填表人: | 填表日期: |
说明:
1.自然村按01、02顺序编码,户按001、002、.....顺序编码(由行政村工作人员统一编码)
2.养殖场(户)名称:规模养殖场(户)名称要填写在农业(畜牧)部门备案登记的名字
3.存栏:2023 年 3 月 31 日养殖户饲养的猪、牛、羊、禽的总量,包括仔(幼)畜禽、种畜禽、架子畜、蛋禽
出栏: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时期数,养殖户自行宰杀、出售的肉猪、肉牛、肉羊、肉禽的总量。不包括出售仔畜禽、架子畜、种畜禽。
4.法人单位:是法人单位的填“1”,否则填“0”。
5.代养户:“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养殖模式,饲养的生猪、牛、羊、家禽由公司统一出售,此类情况属于代养户,填“1”
6.代养畜种:填写猪、牛、羊、禽
7.不能改动表格格式
— 9 —
(信息员:陈慧亭 审核领导:覃浩巍 联系电话:2094726)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城中区统计局文件
城中统字〔2023〕5号
关于举办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
工作暨农业统计培训的会议通知
辖区各涉农街道:
经研究,定于2023年4月6日召开2023年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统计法规、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
(二)传达广西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培训精神
(三)农业农村局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安排
(四)2023年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签到,9:00开会,会期半天
三、培训地点
城中区河东管理大厦703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负责主要畜禽调查、农业统计工作的街道分管领导1名,统计员1名、村委会负责本次主要畜禽调查摸底入户开展调查工作的统计员1-2名(村委会入户调查员按照常住户数800户/人进行报名)
五、其他事项
会议重要,请各参会人员按时到会。
联系人:陈慧亭;联系电话:2094726,13155813006
附件:1.培训报名表(报名表请乡镇统一收集于4月4日下班前回复)
2.城中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柳州市城中区统计局
2023年4月4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统计局 2023年4月4日印发
附件1
培训报名表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参会地点 | 备注 |
1 | ||||||
2 | ||||||
3 | ||||||
附件2
城中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
摸底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3〕31号)以及《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调字[2023]28号)文件精神,为准确获取城中区主要畜禽养殖场(户)基础数据,摸清主要畜禽养殖场(户)基本信息及生产情况,为做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请区农业农村局、河东街道、静兰街道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城中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对全区2个涉农街道所有养殖猪、牛、羊、家禽的养殖场(户)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获得全面、真实、准确的主要畜禽养殖场(户)基本信息,为构建抽样框、科学抽选样本提供基础资料。
二、职责分工
城中区统计局负责牵头制定城中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促辖区所有涉农街道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城中区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涉农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畜牧站等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各乡镇政府及涉农街道办要整合组织辖区农业统计工作力量,发挥乡镇统计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优势,积极组织落实完成辖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以村为单位,分户对猪、牛、羊、家禽等主要畜禽存栏、出栏情况进行调查,填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表》,其中存栏数据为 2023 年3月 31日时点数,出栏数据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时期数,形成村级养殖情况表。
(二)数据审核。数据初审,乡镇政府及涉农街道办对摸底数据进行初审,主要针对报表指标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如填报时间、范围是否准确、报表填报是否完整、表指标子项与总项含属关系是否正确、畜禽养殖品种及数量是否符合当地村民养殖习惯等。数据复审,区统计局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表的数据进行数据复审。主要审核报表平衡关系、逻辑关系、数据奇异值等。如报表数据与畜牧统计数据匹配性养殖场(户)填报率,填报数据与辖区养殖场(户)规模、分布的匹配性,报表数据是否有辖区不常见畜禽品种等。
(三)数据录入。审核无误后的摸底调查表数据,由区统计局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按户录入或按村导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联网直报平台(https://10.6.132.16:4450/)。
(四)核验检查。对摸底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验检查,同时对核查行政村填报的养殖户数占村级家庭户数的比率进行评估核查。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对于大面积出现问题的,要严肃批评,重新组织开展摸底调查。
(五)结果上报。摸底调查数据经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区统计局,柳州调查队,三级审核后,由柳州调查队统一上报广西调查总队。核准后的摸底调查结果由各级保存建立畜禽养殖场名录供后期样本维护使用。
四、具体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做好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广西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区统计局参照国家调查队会议精神及通知要求及时向辖区政府领导汇报工作,争取本次摸底调查工作经费支持,确保摸底工作顺利开展。时间安排在2023年4月3-4日。 (责任单位:城中区统计局)
(二)部署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一是城中区统计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辖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工作。二是组织城中区2个涉农街道统计、农业农村部门参加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培训会。城中区样本轮换摸底调查培训会时间安排在 2023年4月6日。(责任单位:城中区统计局)
(三)入户摸底调查及数据录入。根据工作要求,城中区统计局组织、乡镇政府及涉农街道办协调,指导村委会开展畜禽养殖摸底工作。各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摸底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辖区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工作;乡镇统计站组织动员乡镇和村委会统计人员力量,做好辖区入户摸底调查以及数据审核、数据录入、上报等工作;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积极配合统计员做好畜禽养殖场(户)思想工作,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做好数据填报工作。摸底调查的同时,组织各级统计员及时录入调查数据。时间安排 2023年4月1日-25日。 (落实单位:城中区统计局: 配合单位: 城中区农业农村局:执行单位乡镇政府及涉农街道办)
(四)数据核验。督导核验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抽样检查、重点检查、电话核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数据核验,核查范围为辖区2个涉农街道,每个涉农街道抽选至少1个村、每个村3-5户,核查填报养殖户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督促及时完成整改。时间安排2023年4月24日-28日。(责任单位: 城中区统计局,配合单位: 乡镇政府及涉农街道办)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组织辖区乡镇、村级力量做好摸底调查工作,落实经费与物资保障认真摸清养殖场(户)具体信息及数据,确保调查对象不重不漏,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摸底数据准确无误
附表1
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样本轮换摸底调查表 地址: 县(市) 乡(镇) 村委会(社区) 村民小组 本村民小组家庭户数合计: 户 填报养殖户合计:户 | |||||||
村民小组编码+户编码 | |||||||
养殖场(户)名称: | |||||||
是否法人单位:是1否2 | |||||||
一、生猪存栏(头) | |||||||
其中:能繁母猪(头) | |||||||
二、生猪出栏(头) | |||||||
三、牛存栏(头) | |||||||
其中:奶牛存栏(头) | |||||||
牦牛存栏(头) | —— | —— | —— | —— | —— | —— | —— |
四、牛出栏(头) | |||||||
其中:牦牛出栏(头) | —— | —— | —— | —— | —— | —— | —— |
五、羊存栏(只) | |||||||
其中:绵羊存栏(只) | |||||||
六、羊出栏(只) | |||||||
其中:绵羊出栏(只) | |||||||
七、家禽(鸡、鸭、鹅)存栏(只) | |||||||
其中:蛋禽存栏(只) | |||||||
八、家禽(鸡、鸭、鹅)出栏(只) | |||||||
是否代养户(1.是;0.否) | |||||||
代养畜种(1.猪、2.牛、 3.羊、4.禽) | |||||||
填表人: | 填表日期: |
说明:
1.自然村按01、02顺序编码,户按001、002、.....顺序编码(由行政村工作人员统一编码)
2.养殖场(户)名称:规模养殖场(户)名称要填写在农业(畜牧)部门备案登记的名字
3.存栏:2023 年 3 月 31 日养殖户饲养的猪、牛、羊、禽的总量,包括仔(幼)畜禽、种畜禽、架子畜、蛋禽
出栏: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时期数,养殖户自行宰杀、出售的肉猪、肉牛、肉羊、肉禽的总量。不包括出售仔畜禽、架子畜、种畜禽。
4.法人单位:是法人单位的填“1”,否则填“0”。
5.代养户:“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养殖模式,饲养的生猪、牛、羊、家禽由公司统一出售,此类情况属于代养户,填“1”
6.代养畜种:填写猪、牛、羊、禽
7.不能改动表格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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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员:陈慧亭 审核领导:覃浩巍 联系电话:209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