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区机关各有关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柳州市城中区中医药发展
“十四五”规划
目录
一、规划背景1
(一)发展基础1
(二)发展形势4
二、总体要求5
(一)指导思想5
(二)基本原则6
(三)发展目标7
三、重点任务7
(一)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7
(二)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8
(三)完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8
(四) 提升中医药服务保障能级9
(五) 高质量推进中医医改9
(六) 鼓励社会办中医9
(七)打造高素质中医药特色基层人才队伍11
(八)进一步培育发展中医药产业11
(九)促进高水平中医药文化传播12
四、保障措施13
(一)强化组织领导13
(二) 加强政策引领14
(三) 支持项目建设14
(四) 强化法治保障1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精神和《健康广西行动(2019-2030年)》《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柳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部署,根据我区中医药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柳州市卫生健康委、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城中区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多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在医疗、保健、文化、科技、产业等领域全面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我区积极争取,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2020年,总投资约2500万的河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入运行,该中心中医科业务用房占整个中心的五分之一;争取约56万元财政资金加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及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截至2020年底,我区有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所,二级甲等中西医医院1所,社会办中医诊所21家。我区100%的综合性医院(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卫生院(1家)设有中医科,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即中医馆),10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区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545名。我区已基本建立起以中医医疗机构为龙头和支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我区基本建立了层级分明、中医特色明显的中医重点专科群。市级中医医院拥有5个国家中管局重点专科(脾胃病科、治未病中心、脑病科、骨伤科、肾病科)、2个区级重点专科(肿瘤科、妇产科)和1个市级重点专科(普外科),名医工作室3个。我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走在前列。柳州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2017年柳州市妇幼保健院成为具有相当影响力、优势明显、技术辐射力强的全国妇幼保健中医药适宜技术(专病)培训基地,2018年获批全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妇儿中医技术进修培训中心。
多措并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一是引导优质的中医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在选择承办医院的时候,将中医药资源作为重要考虑因素,我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由中医类医院承办或以中医科为主要承办力量。二是充分利用紧密型医联体的作用,借助三甲医院的资源优势、专家优势,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发挥承办医院和牵头医院的主导作用,建立中医名医工作室,引导医院人员下沉基层并主动对基层人员进行培训,基层中医药技术水平进一步增加,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加大基层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抓手,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契机,每年投入数万元对基层医务人员(包含中医师、护士、村医、临床医师)进行中医药相关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将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与家庭医生服务相结合,开展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中西医融合健康管理。
截至2020年,辖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类别医师(含助理)52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人,中级30人,初级及以下20人。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53.6%。中医类别全科医生16人,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44.4%,达到城乡每万居民约有0.89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远超“十三五”行动计划0.4-0.6名标准)。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中医诊疗量占比稳步提升,2020年基层中医诊疗人次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达40%(国家要求30%)。中医药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了较高收益,放大了医改惠民效果,为探索医改的“中国式解决办法”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配套制度落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关于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有关规定,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区将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根据行政审批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中医诊所备案流程和材料要求,缩短中医诊所备案办理时间,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截至2020年,共受理备案中医诊所10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要求,2018年首次开展考核报名和审核工作,我区17人报名考试,最终4人考核合格(柳州市19人合格)。
中医药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每年积极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通过展览展示、健康咨询(义诊)、互动体验、健康讲座、科普资料发放等方式,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引导群众养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生活习惯。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进入校园,融入校园文化。指导有关单位申报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2020年9月,柳州市中医医院申报并获批“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带动全区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我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中医讲座、经典朗诵、八段锦展示、制作香囊等,向学生、家长和老师普及中医药知识文化。学校和医院联合开展中医药主题教育,认识中药材,宣传针灸、推拿等中医疗法,了解把脉的医学原理,探秘“冬病夏治”,感受中医氛围,将中医文化建设与班级文化建设融合,激发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豪感,让学生和老师充分领略博大精深的中医药传统文化内涵。
(二)发展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把中医药发展列为了国家发展战略,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遵循。国家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法律形式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对中医药工作作出全方位、战略性、系统性的谋划和部署,为新时代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指明了方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印发实施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医药发展步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中医药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要牢牢把握“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全力推进“三大建设”,持续营造“三大生态”,积极推进城中区全面高质量发展,坚持融合发展、联动发展,提升城中区旅游品质和品牌形象以及城中区知名度、美誉度,做好“提质、提速、培育、融合”四篇文章,打造“5242”产业体系,促进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实施“强基础、扩开放、新治理、优服务”四大方针,改善人民生活品质,谱写新时代“品质城中、幸福生活”新华章。在充分考虑城中区发展阶段、战略目标和历史任务的基础上,立足城中区区情,确定城中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定位为:全国体育康养休闲度假区、广西教育改革先行区、区域性金融洼地、广西科技创新强区、广西商贸强区。
“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处在服务群众能力提升期、健康服务推进期、参与医改探索期和政策机制完善期,还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城中中医药服务体系还不能完全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适应;中医药人才缺乏,传承创新不足;中药资源利用不足;中医药产业化发展水平有待提升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自治区中医药大会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医药事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品质城中、健康城中建设提供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把中医药健康服务融入各项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挖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丰富合作内涵,拓展合作空间,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为助力健康广西、健康柳州和健康城中建设贡献力量。
坚持目标导向,科学发展。坚持以解决存在问题为基础,实现发展目标为导向,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不断改革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统筹协调,开放共享。坚持中医药与西医药相互补充,城乡均衡发展,区内与区外统筹发展,坚持中医药科研、产业、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协调发展和融合发展。
坚持质量至上,弘扬特色。坚持中医药特色理论和技术方法,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支撑体系,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高质量发展中医药特色产业和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不断提高的要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人人享有更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医疗、服务、科研、人才、产业、文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健全完善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力争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1-2家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旗舰中医馆。
——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中医药医保支付政策更趋完善。
——中医药人才队伍更加优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托上级医联体单位建设名医工作室,继续开展师带徒和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等工作,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
——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促进中医药服务在智慧医疗、养生保健、特色康复、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方面不断延伸。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提升中医药在健康产业中的贡献度。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202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建有中医馆。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中医馆开展服务内涵建设,重点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中医设备配备和提升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成1-2家旗舰中医馆。改善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政府办一体化村卫生室建设“中医阁”,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文化突出、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加强中医馆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促进壮族、瑶族、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推进和规范中医师多点执业。
(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
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能力,扩大中医药服务规模。推动、村卫生室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完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制度,推动中医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高效协同。加强中医药参与传染病防治诊疗工作,加强医务人员中医药应急医疗技术培训。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培训和指导,围绕儿童、老人、慢病管理等提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扩大目标人群覆盖面。加强签约团队中医药人员配置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签约服务。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强化医防融合,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保障能级
大力发展智慧医疗,探索推进智慧社区医院、智慧中药房等“互联网+中医医疗”网络建设。发展中医远程医疗,规范远程医疗服务,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健康咨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发展基层中医治未病服务和中医康复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治未病服务,开展中医康复技术培训,提高中医康复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遴选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设置中医康复诊室或康复治疗区。
(五)高质量推进中医医改
依托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中医药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稳定期和康复期以及慢性病护理等服务,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助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管理和质量监管。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到2025年,力争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六)鼓励社会办中医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专科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规范经营和发展。提高社会办中医的诊疗服务能力水平。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机构,提升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的整体水平。
专栏 1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
1.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工程: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 2.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十四五”末,(1)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药饮片、针刺、艾灸、刮痧、拔罐、推拿、敷熨熏浴等项目(下同)中的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2)100%的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3)10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不低于30%;(7)80%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中医类别(临床类别)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3.中医药“四进”工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以服务机构或党支部为单位,组织中医药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让群众感受中医药、了解中医药、使用中医药。 4.中医药救治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中医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高效协同,培育建设高水平的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加强医务人员中医药应急医疗技术培训。 |
(七)打造高素质中医药特色基层人才队伍
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师参加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层医生及中高职称医生全科转岗培训、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广等培训,为基层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药人才。深入基层开展西医学习中医相关培训,鼓励“西学中”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到基层执业。优化基层中医药人才招聘、使用机制,吸引一批中医药人才服务基层。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4-0.7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进修学习等方面给予倾斜政策,提升基层中医药岗位吸引力。
(八)进一步培育发展中医药产业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中医诊疗服务站点;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开展上门服务、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支持建设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争创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进一步促进中药材良种繁育、规范化种养基地和生产加工绿色发展。培育壮大中药制造业,通过政策扶持、创新协同,促进辖区中医药企业做大做强。
专栏2 中医药产业提升工程 |
中医药+健康产业建设工程:组织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申报广西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广西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力争建设1家广西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1家广西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
(九)促进高水平中医药文化传播
1.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和普及。深化中医中药中国行,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及优质产品。加强中医药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采用电视、广播、讲座、发放资料等多种手段,创作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丰富中医药文化传播途径。鼓励各类机构团体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中医药科普服务,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水平。
2.打造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快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科普基地建设,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等。支持市中医医院创建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力争创建1-2家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通过展板、实物、模型、中医养生保健体验设备、中医阅读角或运用电子触摸屏、LED屏等新媒体手段,帮助群众更加经常接触到规范的中医药壮瑶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3.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着重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新业态项目,推进中医药文化与旅游、养老、保健、休闲、娱乐等融合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实施中医药文化精品行动,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与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服务,打造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
专栏3 中医药文化传播工程 |
1.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建设覆盖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移动终端、平面媒体等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推动中医药文化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进乡村。鼓励民族医药的民间传承。 2.中医药文化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程:进一步挖掘、归纳和研究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内涵。引入中医药健康理念,建设融中医药科普、文化宣传、健康养生、应用推广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文化教育基地。培育建设1-2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内涵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 3.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开展中医药健康义诊、知识技能竞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多种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培训,提升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水平。 |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始终坚持党对中医药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切实提高应对风险挑战、领导中医药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区发展改革委要将中医药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充分发挥城中区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合力。建立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合理配置人员,强化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提高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治理能力。
(二)加强政策引领
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人才、医保支付、中医药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强化各部门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合理运用贴息、补助、奖励、资本金注入等方式,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贷款向中医药民族医药领域倾斜。完善多渠道投入资金的保障机制,充分调动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完善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的激励机制等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各类中医药、传统医药、大健康产业高端研发人才,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不断完善中医药医保支付等政策。支持开展中医药服务,支持将中药和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纳入门诊病种用药和诊疗范围。在人才、医保等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切实保障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支持项目建设
把项目建设作为推进规划实施的重要抓手,在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支持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项目建设。加强基层中医馆等项目建设。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中医药人才培养等项目建设。
(四)强化法治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中医医疗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管机制。健全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增加全民中医药法治意识。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李德永,联系方式:2824191)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州市城中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区机关各有关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柳州市城中区中医药发展
“十四五”规划
目录
一、规划背景1
(一)发展基础1
(二)发展形势4
二、总体要求5
(一)指导思想5
(二)基本原则6
(三)发展目标7
三、重点任务7
(一)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7
(二)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8
(三)完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8
(四) 提升中医药服务保障能级9
(五) 高质量推进中医医改9
(六) 鼓励社会办中医9
(七)打造高素质中医药特色基层人才队伍11
(八)进一步培育发展中医药产业11
(九)促进高水平中医药文化传播12
四、保障措施13
(一)强化组织领导13
(二) 加强政策引领14
(三) 支持项目建设14
(四) 强化法治保障1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指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精神和《健康广西行动(2019-2030年)》《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柳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部署,根据我区中医药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柳州市卫生健康委、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的指导下,城中区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多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在医疗、保健、文化、科技、产业等领域全面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我区积极争取,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2020年,总投资约2500万的河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入运行,该中心中医科业务用房占整个中心的五分之一;争取约56万元财政资金加强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及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截至2020年底,我区有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所,二级甲等中西医医院1所,社会办中医诊所21家。我区100%的综合性医院(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卫生院(1家)设有中医科,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即中医馆),10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区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545名。我区已基本建立起以中医医疗机构为龙头和支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我区基本建立了层级分明、中医特色明显的中医重点专科群。市级中医医院拥有5个国家中管局重点专科(脾胃病科、治未病中心、脑病科、骨伤科、肾病科)、2个区级重点专科(肿瘤科、妇产科)和1个市级重点专科(普外科),名医工作室3个。我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走在前列。柳州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2017年柳州市妇幼保健院成为具有相当影响力、优势明显、技术辐射力强的全国妇幼保健中医药适宜技术(专病)培训基地,2018年获批全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妇儿中医技术进修培训中心。
多措并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一是引导优质的中医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在选择承办医院的时候,将中医药资源作为重要考虑因素,我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由中医类医院承办或以中医科为主要承办力量。二是充分利用紧密型医联体的作用,借助三甲医院的资源优势、专家优势,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发挥承办医院和牵头医院的主导作用,建立中医名医工作室,引导医院人员下沉基层并主动对基层人员进行培训,基层中医药技术水平进一步增加,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加大基层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抓手,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契机,每年投入数万元对基层医务人员(包含中医师、护士、村医、临床医师)进行中医药相关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将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与家庭医生服务相结合,开展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中西医融合健康管理。
截至2020年,辖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类别医师(含助理)52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人,中级30人,初级及以下20人。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53.6%。中医类别全科医生16人,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44.4%,达到城乡每万居民约有0.89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远超“十三五”行动计划0.4-0.6名标准)。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中医诊疗量占比稳步提升,2020年基层中医诊疗人次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量比例达40%(国家要求30%)。中医药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了较高收益,放大了医改惠民效果,为探索医改的“中国式解决办法”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配套制度落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关于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有关规定,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区将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根据行政审批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中医诊所备案流程和材料要求,缩短中医诊所备案办理时间,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截至2020年,共受理备案中医诊所10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要求,2018年首次开展考核报名和审核工作,我区17人报名考试,最终4人考核合格(柳州市19人合格)。
中医药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每年积极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通过展览展示、健康咨询(义诊)、互动体验、健康讲座、科普资料发放等方式,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引导群众养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生活习惯。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进入校园,融入校园文化。指导有关单位申报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2020年9月,柳州市中医医院申报并获批“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带动全区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发展。我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中医讲座、经典朗诵、八段锦展示、制作香囊等,向学生、家长和老师普及中医药知识文化。学校和医院联合开展中医药主题教育,认识中药材,宣传针灸、推拿等中医疗法,了解把脉的医学原理,探秘“冬病夏治”,感受中医氛围,将中医文化建设与班级文化建设融合,激发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豪感,让学生和老师充分领略博大精深的中医药传统文化内涵。
(二)发展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把中医药发展列为了国家发展战略,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遵循。国家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法律形式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出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对中医药工作作出全方位、战略性、系统性的谋划和部署,为新时代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指明了方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印发实施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医药发展步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中医药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要牢牢把握“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全力推进“三大建设”,持续营造“三大生态”,积极推进城中区全面高质量发展,坚持融合发展、联动发展,提升城中区旅游品质和品牌形象以及城中区知名度、美誉度,做好“提质、提速、培育、融合”四篇文章,打造“5242”产业体系,促进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实施“强基础、扩开放、新治理、优服务”四大方针,改善人民生活品质,谱写新时代“品质城中、幸福生活”新华章。在充分考虑城中区发展阶段、战略目标和历史任务的基础上,立足城中区区情,确定城中区“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定位为:全国体育康养休闲度假区、广西教育改革先行区、区域性金融洼地、广西科技创新强区、广西商贸强区。
“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处在服务群众能力提升期、健康服务推进期、参与医改探索期和政策机制完善期,还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城中中医药服务体系还不能完全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适应;中医药人才缺乏,传承创新不足;中药资源利用不足;中医药产业化发展水平有待提升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自治区中医药大会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坚持中西医并重,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医药事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品质城中、健康城中建设提供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把中医药健康服务融入各项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挖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丰富合作内涵,拓展合作空间,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为助力健康广西、健康柳州和健康城中建设贡献力量。
坚持目标导向,科学发展。坚持以解决存在问题为基础,实现发展目标为导向,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不断改革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统筹协调,开放共享。坚持中医药与西医药相互补充,城乡均衡发展,区内与区外统筹发展,坚持中医药科研、产业、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协调发展和融合发展。
坚持质量至上,弘扬特色。坚持中医药特色理论和技术方法,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支撑体系,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高质量发展中医药特色产业和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不断提高的要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实现人人享有更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医疗、服务、科研、人才、产业、文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健全完善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设施设备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规范,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中医药服务。力争创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1-2家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旗舰中医馆。
——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中医药医保支付政策更趋完善。
——中医药人才队伍更加优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托上级医联体单位建设名医工作室,继续开展师带徒和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等工作,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
——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快。促进中医药服务在智慧医疗、养生保健、特色康复、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方面不断延伸。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提升中医药在健康产业中的贡献度。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202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建有中医馆。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中医馆开展服务内涵建设,重点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服务提供、中医设备配备和提升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成1-2家旗舰中医馆。改善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条件,政府办一体化村卫生室建设“中医阁”,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文化突出、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加强中医馆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促进壮族、瑶族、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推进和规范中医师多点执业。
(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
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能力,扩大中医药服务规模。推动、村卫生室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医疗服务。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三)完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制度,推动中医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高效协同。加强中医药参与传染病防治诊疗工作,加强医务人员中医药应急医疗技术培训。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培训和指导,围绕儿童、老人、慢病管理等提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率,扩大目标人群覆盖面。加强签约团队中医药人员配置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签约服务。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强化医防融合,优化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保障能级
大力发展智慧医疗,探索推进智慧社区医院、智慧中药房等“互联网+中医医疗”网络建设。发展中医远程医疗,规范远程医疗服务,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健康咨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发展基层中医治未病服务和中医康复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治未病服务,开展中医康复技术培训,提高中医康复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遴选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设置中医康复诊室或康复治疗区。
(五)高质量推进中医医改
依托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中医药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稳定期和康复期以及慢性病护理等服务,基本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助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管理和质量监管。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到2025年,力争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六)鼓励社会办中医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专科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规范经营和发展。提高社会办中医的诊疗服务能力水平。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机构,提升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的整体水平。
专栏 1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
1.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工程: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为基础,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 2.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十四五”末,(1)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药饮片、针刺、艾灸、刮痧、拔罐、推拿、敷熨熏浴等项目(下同)中的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2)100%的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3)10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卫生院绩效考核中医药内容分值所占比例不低于30%;(7)80%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中医类别(临床类别)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3.中医药“四进”工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以服务机构或党支部为单位,组织中医药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让群众感受中医药、了解中医药、使用中医药。 4.中医药救治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中医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高效协同,培育建设高水平的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加强医务人员中医药应急医疗技术培训。 |
(七)打造高素质中医药特色基层人才队伍
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师参加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层医生及中高职称医生全科转岗培训、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广等培训,为基层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药人才。深入基层开展西医学习中医相关培训,鼓励“西学中”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到基层执业。优化基层中医药人才招聘、使用机制,吸引一批中医药人才服务基层。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4-0.7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进修学习等方面给予倾斜政策,提升基层中医药岗位吸引力。
(八)进一步培育发展中医药产业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中医诊疗服务站点;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开展上门服务、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支持建设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争创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进一步促进中药材良种繁育、规范化种养基地和生产加工绿色发展。培育壮大中药制造业,通过政策扶持、创新协同,促进辖区中医药企业做大做强。
专栏2 中医药产业提升工程 |
中医药+健康产业建设工程:组织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申报广西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广西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力争建设1家广西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1家广西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
(九)促进高水平中医药文化传播
1.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加强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和普及。深化中医中药中国行,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及优质产品。加强中医药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采用电视、广播、讲座、发放资料等多种手段,创作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丰富中医药文化传播途径。鼓励各类机构团体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中医药科普服务,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水平。
2.打造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加快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科普基地建设,推动中医药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等。支持市中医医院创建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力争创建1-2家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通过展板、实物、模型、中医养生保健体验设备、中医阅读角或运用电子触摸屏、LED屏等新媒体手段,帮助群众更加经常接触到规范的中医药壮瑶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3.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着重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新业态项目,推进中医药文化与旅游、养老、保健、休闲、娱乐等融合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实施中医药文化精品行动,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与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服务,打造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
专栏3 中医药文化传播工程 |
1.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建设覆盖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移动终端、平面媒体等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推动中医药文化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进乡村。鼓励民族医药的民间传承。 2.中医药文化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工程:进一步挖掘、归纳和研究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内涵。引入中医药健康理念,建设融中医药科普、文化宣传、健康养生、应用推广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文化教育基地。培育建设1-2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内涵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 3.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开展中医药健康义诊、知识技能竞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多种活动。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培训,提升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水平。 |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始终坚持党对中医药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切实提高应对风险挑战、领导中医药领域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区发展改革委要将中医药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充分发挥城中区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合力。建立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合理配置人员,强化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提高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治理能力。
(二)加强政策引领
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人才、医保支付、中医药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强化各部门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合理运用贴息、补助、奖励、资本金注入等方式,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贷款向中医药民族医药领域倾斜。完善多渠道投入资金的保障机制,充分调动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完善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的激励机制等人才政策,大力引进各类中医药、传统医药、大健康产业高端研发人才,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不断完善中医药医保支付等政策。支持开展中医药服务,支持将中药和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纳入门诊病种用药和诊疗范围。在人才、医保等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切实保障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支持项目建设
把项目建设作为推进规划实施的重要抓手,在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支持中医药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项目建设。加强基层中医馆等项目建设。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中医药人才培养等项目建设。
(四)强化法治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中医医疗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管机制。健全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增加全民中医药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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