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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居民参保积极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发布日期:2024-03-28 09:17  来源:城中区医疗保障局


参保是医疗保障的根基和大前提,也是维护基金安全的大基础。为了缓解参保困难人群的缴费压力,激励连续参保,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下发了《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决定延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至2024年6月30日。

为保障城中区城乡居民应参尽参,城中区医疗保障局把政策宣传工作放在首位,积极拓宽宣传渠道,“线上”通过社区、村网格群及时转发医保政策、“线下”通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进社区”“进乡村”进行宣传。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到参保的重要性,提高居民医保政策知晓率。截至3月,城中区医疗保障局已经开展了2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进社区”活动、1场“进乡村”活动,结合创城工作开展了1次入户宣传活动,春节期间针对在外务工人员通过网格群转发了“过年回家不忘参保”以及“柳州医保与您一同为孩子健康保驾护航”等宣传海报,2次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未缴费人员缴费……多渠道宣传医疗保障政策。

城中区医疗保障局提醒还未参保缴费的居民,抓紧时间在缴费延长期内2024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以免影响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在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期间缴费的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次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4年4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连续参保人员和初次参保登记人员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30日后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和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信息员:黄焱  审核:唐丽晖  电话:373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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