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回应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城中政规〔2025〕1号 《柳州市城中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2-24 11:00  来源: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城中政规〔20251

《柳州市城中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70号)要求,为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结合城中区乡村地区实际规划管理需要,特制定《柳州市城中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通则》)。《通则》作为城镇开发边界以外,未有经依法批准村庄规划(详细规划)覆盖的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指导乡村地区村民建房、公共服务设施、乡村产业等项目建设,确保乡村建设活动有规可循。

二、制定依据

本通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4196号)制定。

三、起草过程

20257月,城中区启动《通则》编制工作,编制团队深入开展了前期调研、政策研究和多轮内部讨论,形成了《通则》初步方案。202510月,《通则》同步启动了社会公示与区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程序,广泛征询公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与建议。202511月,《通则》先后通过柳州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专家评审会及城中区部门专题研讨会,会后结合专家、各部门评审意见,对《通则》作了进一步修改与完善。202512月,《通则》经城中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通则》旨在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相关政策要求,加快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的全覆盖,为乡村规划许可提供支撑。文件规定了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未有经依法批准村庄规划覆盖区域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明确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范围,同时对村庄建设边界、底线管控(如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等)、用地布局(包括村民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乡村产业等)、建设控制(如建设标准、建筑退距、间距、高度等)及其他方面的管控指引进行了详细说明。此外,文件还涉及了实施保障措施,包括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施评估制度、规定修正流程等内容,以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和动态管理。

五、实行时间

《柳州市城中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自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颁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35年。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柳州市城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承办

网站信箱:czqgxj@126.com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127号

备案号:桂ICP备:1200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