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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柳州市委、市政府以及城中区委的正确领导和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柳州市实业兴市,开放强柳等战略部署,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我区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区,河东司法所荣获全市唯一一家国家级模范司法所。根据《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要求,现将我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做好科学规划,强化法治引领。我区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加以部署推进。201910月,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同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机制,严格落实在每年第一季度前向柳州市人民政府、本级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制度。

2.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根据柳州市审改办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文件,我区多次组织各有关部门落实调整工作,并将相关调整结果对外公开。2019年我区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7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8项,依法新增行政许可事项1项,承接上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2项。我区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为133项,未自行增加行政许可事项。

3.强化市场监管。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单位风险评级和信用评级,利用电子监管系统统筹推进食品生产单位监管;二是扎实推进农贸市场快检室运行,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档案建设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目前我区学校(含幼儿园)明厨亮灶工作完成率达100%;四是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我区高度重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在安排组织检查人员学习相关价格收费政策及价格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认真拟定检查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城中区全区涉企收费检查工作。

4.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创新推出“规范化处警训练法”,城中公安分局借鉴企业的现代管理理念,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升一线实战民警现场执法质量和水平的做法,系统性地推出了“规范化处警训练法”,该训练法获得2018年自治区公安厅警务创新二等奖,并被列为全国公安应用创新计划;二是“智慧城中”城管执法指挥中心一期全面完成,进一步提高了城市执法精细管理与动态管理水平;三是对执法车辆配置可视化调度管理系统服务,对执法车辆的车况、行车录像、轨迹及位置做到了实时跟踪和监控回放,对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深入推进“非接触执法”,由律师通过书面告知的方式催告当事人缴纳罚款,充分发挥城管执法驻队律师的工作优势;五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一平台六中心”,在区司法局建成了全新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多个“零距离”办事柜台,为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提供专业一对一法律服务,实现了辖区全部7个街道和33个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全覆盖,进一步把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前移,将公共法律服务的网络延伸到群众身边。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我区切实抓好莲花山片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让绿色成为城市最美底色。转变水产畜牧业生产发展方式,引进经济效益高、环境污染小的优质产品,引导辖区养殖户发展环保清洁型林下养殖产业。按时按质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力打赢大气、噪声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格环境准入,重点打击未批先建、超标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做好防汛抗旱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提升辖区水环境质量。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我区制定了《柳州市城中区政府法制备审文件送审程序规定》(城中政办〔201754号),明确合法性审查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否则不得进入决策程序。二是及时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2019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是《柳州市城中区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补助暂行办法》、《柳州市城中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实施办法》,均已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制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案归档,并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100%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19年我区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力量。合法性是依法决策的基本要求,是行政决策存在的基础。努力建立长效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机制,促使政府法律顾问多角度、全方位参与政府法律事务,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确保政府依法行政,避免法律风险。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讨论,重要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共接受委托参与各类诉讼案件136起,审查合同1182份。

3.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认真接受党内监督,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区人大的工作监督。区政府每年都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由区长签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年度报告,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及时落实司法建议及意见。 我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权基准的执行、文书制作及案件执行终结和案卷整理归档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查,进一步规范和有效监督了行政执法工作。2019年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50余份。区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对我区行政审批项目开展清理核对工作,加强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创新。2019年我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通过采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行政执法相关依据、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权利;通过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专业化,避免滥用执法权、选择性执法;通过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防止执法不公。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2019年我区组织各执法单位80余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邀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相关负责同志进行讲授。通过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程序及规范性文件审理等知识的讲解,让依法行政的理念进一步深入执法队伍每个干部;二是进一步清理、确认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主体资格,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做好2019年我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今年我区参加行政执法考试88人,通过78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通过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扎紧制度的“笼子”,规范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降低决策风险。我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进行,先由承办单位进行决策调研,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同时开展咨询论证、公众参与,听取有关专家论证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意见,再交由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审查合法的才能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决定,最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决策结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19年我区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使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和地位得到了提升。一是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开会研究审议,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二是制定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明确和细化复议机构的具体职责,对各个环节提出规范要求,制定文书,确保程序明了、公开、畅通。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培训,组织办案人员通过专业培训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学习各类行政复议业务及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及业务素质,提高办案质量。2019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5件;驳回复议申请的3件;行政复议终止的1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3件;还有3件仍在审理中。通过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指导规范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法律适用和程序上出现的具体问题,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区司法局联合区委组织部等4部门及时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区委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及区人大任命的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制度,为全区干部配发“七五”普法教材和干部学法笔记本,每年组织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强化“四个意识”,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党组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我区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学法、知法、用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八)健全组织保障机制

    为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绝对领导,更好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柳办[2019]13号)》的工作安排,我区委组建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1018下午,在河东管理大厦三楼第三会议室召开了中共柳州市城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金忠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全体成员出席会议。会议传达和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第二次会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柳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听取我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城中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两规则、一细则”及分工方案等文件。金忠书记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二是要围绕服务全局,科学建设法治城中;三是要强化督查保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在处理各类行政事务时仅凭过去经验或个人意志,忽视甚至遗忘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够,不懂执法程序,只凭经验办案,很容易造成在行政应诉中因执法程序错误而败诉的情况。

(二)法治机构力量有待加强。部分单位法律专业人员不足,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需要进一步配强配齐,部门内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审核等工作相关制度有待健全;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严等现象还偶有发生。

(三)各项制度执行尚需规范。区政府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规范流程,并作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个别单位对《广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不够熟悉,以征求意见代替合法性审查等问题仍然存在;在行政执法中,个别执法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核心作用。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的职责,区委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支持政府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严格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报告机制,在每年第一季度前认真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区委党组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上多次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2019年我区财政预算中,安排法治建设经费300余万元,普法经费57万元,为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强化“四个意识”,党组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常态化,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四、2020年工作思路

1.完善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柳州市城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健全法制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检查,从而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执法公示、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并网工作。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确保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加强对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指导。 

4.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强化行政应诉工作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特此报告。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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