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城中
自治区司法厅到城中区考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22-06-13 09:20  来源:城中区司法局

为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提升创建质量,6月13日,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四级调研员耿文晖率考查工作组一行,对城中区静兰街道环江村申报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实地考察。城中区政府副区长周伟平、城中区司法局局长韦小柳陪同调研。

考查组一行先后参观了环江村民法广场、《莲花山保护条例》宣传雕塑、民法典编纂史长廊、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墙、民法之路及五治融合主题广场,环江村的讲解员详细说明了每个分区的用途功能及维护情况,并介绍了环江村未来发展的规划蓝图。

随后,督查组来到环江村委会议室座谈交流,分别听取了城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周伟平、静兰街道党工委书记唐锦雄、环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戴任明作工作情况汇报,并对环江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台账资料进行检查。

考查组对城中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城中区相关工作基础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下一步,要继续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持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要拓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度。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乡村治理的具体措施,要围绕基层社会治理、产业发展、清廉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抓创建,重点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的落实,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融入法治乡村建设,有效提升广大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要持续抓好基层民主法治队伍建设。要将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扎实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进一步活跃基层治理“细胞”,以点带面,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是要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要按照“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的原则,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争通过创建工作的开展,推动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真正把创建成效转化为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安全稳定的能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信息员:梁丽鸿  审核领导:梁宇  联系方式:209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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