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 州 市 城 中 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中住建发字〔2018〕10号
2018年城中区第二批次公租房选房会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家庭人口结构与房屋套型匹配的原则;
(三)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
二、分配对象
(一)2018年城中区符合低收、低保认定的家庭,并向城区住建局提交要求实物分房报告,且通过城区住建局审核符合公租房分配条件的家庭。
三、分配房源:
分配房源:
城中区65套。单间40套;一房一厅10套;二房一厅15套。本次分配房源有河西桃花源、如意名邸、“洛维新居”、“柳韵华府”和“杨柳新居”。“杨柳新居一期”公租房位于柳北区杨柳路2号(沙塘工业园旁),“洛维新居”公租房位于鱼峰区葡萄山路11号(洛维工业园旁),“柳韵华府”公租房位于柳北区鹧鸪江路10号,“如意名邸”公租房位于前锋路5号。
四、分配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3日
城中区住建局根据公租房候选名单,结合城中区房源套数制定具体的实施分配方案。布置会场,调配工作人员,充分做好分配前准备工作。
五、选房会时间安排:
时间: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
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3:30-5:30
地点:城中区人民政府3楼第2会议室(河东管理大厦)。
六、具体工作步骤:
(一)身份审核
1.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拿户口本);
2.非本人:代理人及被代理人身份证(无身份证拿户口本),需提供代理人及被代理人证件的复印件、被代理人签字的委托书。
(二)选房:按照抽取排列顺序的方式进行选房。
(三)登记组工作人员对选中房号的选房家庭予以确认登记,选房人签字确定房号后不可更改,领取选房确认通知单。
(四)选房要求:本次房源不符合申请人可分配房型和安置地段意向的,申请人可选择放弃,但不保留轮候资格和轮候顺序。
七、分配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各城区住建局对申请人,应当进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各城区住建局要求参加选房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最终确认其选房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房结果。
(二)对选房结果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予以现场公布,房屋一经选定后不作调整。申请人选定公租房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重新轮候:
1.未按各城区住建局要求参加选房;
2.已参加选房但未选房的;
3.已选定公租房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柳南、柳北房管所办理相关手续的。
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