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
2019年城中区第一次公租房 选房方案
  发布日期:2019-08-27 10:06 

2019年城中区第一批公租房选房会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根据轮候排序先后确定配租资格的原则;  

(三)家庭人口结构与房屋套型匹配的原则;  

(四)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

二、分配对象

2015年公租房申请家庭有一次配租资格的。 

三、分配房源

城中区64一房一厅6套;二房一厅58套。本次分配房源中文庭新居为本年新增房源,其余为历年房源。杨柳新居公租房柳北区杨柳路2号(沙塘工业园旁),“文庭新居”公租房位于文庭路2

四、分配实施阶段:2019820-910城中区住建局根据公租房候选名单,结合城中区房源套数制定具体的实施分配方案。布置会场,调配工作人员,充分做好分配前准备工作。

五、选房会时间安排

      时间:201997日(星期六)

      全天:上午900下午3:30

      地点:城中区人民政府(河东管理大厦)。

      分房对象:拥有选房资格家庭   

六、具体工作步骤:

(一)身份审核

  1、 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拿户口本);

  2、 非本人:代理人及被代理人身份证(无身份证拿户口本), 

      需提供代理人及被代理人证件的复印件、被代理人签字的

      委托书。

(二)选房:按照《2019年城中区公租房轮候名单》顺序号选房。依次按照历年申请批次、轮候号排列顺序号且未参加选房家庭、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残疾特殊的家庭优先,放弃过选房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登记组工作人员对选中房号的选房家庭予以确认登记,选房人签字确定房号后不可更改,领取选房确认通知单。

(二)选房要求:根据《柳州市保障性住房轮候选房操作暂行办法》第十条廉租住房、公租住房的选房遵循规定:本次房源不符合申请人可分配房型和安置地段意向的,申请人可选择放弃,仍保留轮候资格和轮候顺序,当有符合申请人配租条件的房源时再配租,但最多只能选择放弃1次。

(三)认真做好现场申请人放弃配租资格的登记工作。选房结束后,未办理放弃登记手续的,视为申请人主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申请家庭两次放弃配租资格的,取消轮候,重新提出申请。

七、分配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本次分配房源中一房一厅户型房源充足,在优先满足符合一房一厅条件轮候家庭后,可根据自愿原则,由符合两房一厅和单间条件轮候家庭自主选择一房一厅户型。

    (二)各城区住建局对已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应当进行资格复审;申请人按各城区住建局要求参加选房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最终确认其选房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房结果。

    (三)对选房结果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予以现场公布,房屋一经选定后不作调整。申请人选定公租房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配租资格,重新轮候:

    1.未按各城区住建局要求参加选房;

    2.已参加选房但未选房的; 

    3.已选定公租房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柳南、柳北房管所办理相关手续的。

选房会场布置

 1资格审核认证处

 2、获选房居民

 3二房一厅、单间选房登记处

 

 

 

                                       城中区住建局

                                      2019827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柳州市城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

网站信箱:czqgxj@126.com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127号

备案号:桂ICP备:1200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