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20〕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继续试行有关问题的函》(桂发改收费函〔2022〕3806号)等法律及文件要求,我中心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在接受疫苗生产企业运送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并验收合格后,向相关疫苗生产企业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按10元/支执行,收费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将收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72-2860424(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州市城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6月18日
(信息员:梁英芳,审核领导:杜娟,联系方式:21359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20〕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继续试行有关问题的函》(桂发改收费函〔2022〕3806号)等法律及文件要求,我中心在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在接受疫苗生产企业运送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并验收合格后,向相关疫苗生产企业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按10元/支执行,收费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将收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72-2860424(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州市城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6月18日
(信息员:梁英芳,审核领导:杜娟,联系方式:213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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