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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城中区农林水利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18-10-19 10:28  来源:城中区农林水利局

                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林业)

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申请材料

可容缺受理材料

1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1.集体(个人)林木采伐申请表或国有林木采伐申请表

 1.林木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

 2.林木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书

 2.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

 3.伐区调查设计成果材料

 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

 4.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

 4.退耕还林验收报告

 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

6.生态影响评价材料

7.退耕还林验收报告

8.退耕还林合同

2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1.使用林地申请表

 1.用地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2.用地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林地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4.长期占用林地的林地证明材料

 4.林地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公示材料

 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5.林业部门审查意见

6.林地现状图

6.查处报告

7.用地单位与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签订的补偿协议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占用的意见材料

8.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

9.林地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10.林地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公示材料

11.林业部门审查意见

12.查处报告

3

木材运输证核发

 1.木材运输许可申请表

 2.木材合法来源文件

 3.林业植物检疫证

 4.

 5.

4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1.使用林地申请表

1.用地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

2.用地单位或个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主管部门或机构同意临时占用的意见材料

4.临时占用林地的林地证明材料

4.林地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经办机构内部共享,申请人申请时无须提交)

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5.林业部门审查意见(经办机构内部共享,申请人申请时无须提交)

6.林地现状图

6.查处报告(经办机构内部共享,申请人申请时无须提交)

7.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

8.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

9.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或者与林地权利人签订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协议

10.主管部门或机构同意临时占用的意见材料

11.林地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12.林业部门审查意见

13.查处报告

5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1.使用林地申请表

1.森林经营单位法人证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2.森林经营单位法人证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2.森林经营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3.项目批准文件或者修筑工程设施必要性的说明

3.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4.修筑工程设施内容、使用林地面积等情况说明(须附使用林地现状图和项目平面布局图)

4.公示情况(经办机构内部共享,申请人申请时无须提交)

5.森林经营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6.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7.公示情况

6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1.狩猎证申请表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持枪证

3.猎捕方案

4.持枪证

7.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核发)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1.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身份证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2.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身份证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2.

3.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4.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

5.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

6.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证明。其中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具有安全隔离条件的说明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分证明以及照片

7.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

8.林木良种证

9.育种科研团队、试验示范测试基地以及自主研发的林木品种等相关证明材料

10.引种成功的证明材料

1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即种子进出口许可证明)

12.转基因林木安全证书

8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材料

3.已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9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10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补发)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书

1.已损坏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已损坏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1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1.营利性治沙治理申请表

1.被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

2.被治理土地权属的合法证明文件

2.治理协议

3.治理协议

4.符合防沙治沙规划的治理方案

5.治理所需的资金证明

12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

1.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申请表

1.申请人身份证

2.用火范围地形图

3.申请人身份证

13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1.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审批表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身份证

14

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法人行政奖励

1.先进集体审批表

2.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15

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行政奖励

1.先进集体审批表

2.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16

奖励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1.先进集体审批表

2.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17

林木资产抵押物登记

1.林权抵押登记申请书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法人证书或个人身份证

2.林木或林地所有权、使用权权属证明

3.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4.林木或林地所有权、使用权权属证明

5.林权权利人同意抵押意见书

6.拟抵押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相关资料

18

森林消防先进集体与个人表彰

1.先进集体审批表

2.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19

山林权属纠纷勘察、调查、处理

1.申请书

2.权属争议四至范围及利用现状

3.请求确定权属的界线图

4.能够证明权属归属的有关证明材料

20

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

1.临时占用林地准予许可决定书

  

城中区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水利)

序号

单位名称

事项名称

主要申请材料

可容缺受理材料

1

农林水利局

取水许可

1.取水许可申请文件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取水许可申请书

3.取水许可复核意见;组织技术审查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4.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

5.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备案单位出具的备案证明

6.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文件

2

农林水利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1.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申请文件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

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已复核工程安全鉴定书

4.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

5.技术审查意见及复核意见

3

农林水利局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1.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申请函

 1.提供与第三者水事权益协议文件和相关图件

2.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审核申请表

 2.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报批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

4.水工程建设规划专题论证报告

5.技术审查意见及复核意见

4

农林水利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1.业主或建设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申请文件

1.处理与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协议文件和相关图件

2.×××水库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

2.身份证明

3.×××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专题报告书批准文件

4.技术审查意见及复核意见

5.申请人的统一社会组织机构代码证

5

农林水利局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1.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或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

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报批稿),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设置入河排污口需要同时办理取水许可申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应当包含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的内容,不再单独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4.技术审查单位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

5.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提交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书

6

农林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申请书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3.建设项目设计图纸

4.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5.提供与第三者水事权益协议文件和相关图件

6.有关防治补救措施设计图纸

7.技术审查意见及复核意见

7

农林水利局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1.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申请书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防洪影响报告(报批稿)

3.项目立项文件

4.安全生产方案

5.涉及第三者利害关系的,应当提供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

6.技术审查意见及复核意见

8

农林水利局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1.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申请书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技术论证报告(报批稿)

3.建设项目设计图纸

4.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5.提供与第三者水事权益协议文件和相关图件

6.有关防治补救措施设计图纸

7.技术审查意见及复核意见

9

农林水利局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1.蓄滞洪区内避洪设施项目建设许可申请书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含图纸)

4.避洪设施建设方案

5.经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

6.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承诺书

10

农林水利局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1.坝顶兼做公路审批申请书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公路建设项目对大坝安全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

3.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大坝的设计图纸

4.处理与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协议文件和相关图件

5.技术审查意见

11

农林水利局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

1.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申请书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码头、鱼塘项目对大坝安全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

3.码头、鱼塘的设计图纸

4.提供与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协议文件和相关图件

5.技术审查意见

12

农林水利局

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的许可

1.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和生产作业许可申请书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建设项目对水工程的安全影响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涉及水工程保护范围部分的建设方案

4.建设项目设计图纸

5.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6.提供与第三者水事权益协议文件和相关图件

7.有关防治补救措施设计图纸

8.技术审查意见及复核意见

13

农林水利局

河道采砂许可

1.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许可申请表

1.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身份证明

14

农林水利局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1.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表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含图纸)

4.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承诺书

5.技术审查单位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及职能部门复核意见

15

农林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申请文件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3.技术审查意见及复核意见

16

农林水利局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申请书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替代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有关材料(报批稿,初步设计报告、图集、概算)

3.法定评估机构评定的补偿方案

4.建设项目所依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或初步设计批文

5.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权属证明

6.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涉及利害关系各方的协议(承诺)书

7.取水许可证

8.技术审查意见及复核意见

17

农林水利局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登记

1.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登记申请表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证明材料

2.身份证明

18

农林水利局

水库降等与报废审批

1.降等或报废申请书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降等或报废论证报告

2.身份证明

3.报废水库的资产核定材料

19

农林水利局

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

1.大坝安全评价报告

2.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3.水闸安全鉴定报告书

20

农林水利局

取水许可证延续

1.延续取水申请书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和取水许可证

3.法人和联系人身份证明材料

4.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

5.复核意见书

21

农林水利局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1.地方负责初步设计审批的政府投资水利建设项目验收申请

1.申请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联系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5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22

农林水利局

对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投诉的处理决定

1.招标投标投诉申请报告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证明材料

23

农林水利局

对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报告或者安全生产违法举报的奖励

1.对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报告或者安全生产违法举报的奖励申请书

24

农林水利局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1.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申请文件

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

3.项目的建设方案及项目设计图纸

4.建设项目的依据文件

5.技术审查意见及复核意见

25

农林水利局

江河及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调度

1.依法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26

农林水利局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项目安全管理年检

1.完整的水电站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

2.已经通过竣工初验或竣工验收,并有水电站大坝工程安全鉴定报告

3.水电站安全管理首次分类申报表

27

农林水利局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备案

1.组建项目法人的文件

2.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3.投资下达文件

4.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签订的设计合同

5.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6.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

7.已签署的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书

8.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或合同工程开工通知

9.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备案申请书

10.工程开工备案表

28

农林水利局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查

1.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查申请文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合规性审查申请表

2.联系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材料,包括项目地址、项目所在河流、开发方式、工程规模和工程投资估算以及项目开发建设计划等基本情况

29

农林水利局

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验收

1.申请工程验收文件

2.工程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重大设计变更文件

3.建设单位管理工作报告

4.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报告

5.工程预算、决算等审计报告

6.工程设计工作报告、图纸

7.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及竣工图

8.监理单位工作总结

9.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评定报告

10.运行单位试运行阶段总结报告

30

农林水利局

蓄水安全鉴定

1.申请蓄水安全鉴定备案

2.蓄水安全鉴定评价或蓄水安全评价

31

农林水利局

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与公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1.招标已具备的条件

2.招标方式

3.分标方案

4.招标计划安排

5.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

6.评标方法

7.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开标

8.评标的工作具体安排

32

农林水利局

水利工程项目招标情况书面总结材料登记备案

1.招标已具备的条件

2.招标方式

3.分标方案

4.招标计划安排

5.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

6.评标方法

7.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开标

8.评标的工作具体安排

33

农林水利局

水利工程稽察专家库组建及人员管理

1.无

34

农林水利局

年度用水计划下达

1.本年度的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

2.取水许可证

35

农林水利局

水文监测环境保护

1.无

36

农林水利局

水利权属纠纷调解

1.证据材料

37

农林水利局

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

1.大坝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申请书

                         

  城中区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农业)

序号

单位名称

事项名称

主要申请材料

可容缺受理材料

1

农林水利局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3.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4.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5.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6.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7.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8.品种审定证书;9.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10.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11.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

1.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2

农林水利局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

1.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年检通过的工商营业执照;3.菌种检验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劳动部门规定样式的聘用合同;4.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及产权证明,主要仪器设备的5寸实物照片1张;5.菌种生产经营场所正面彩色5寸照片一张及详细地址;6.品种特性介绍;7.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8.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9.提供品种权人(品种选育人)授权的书面证明。

1.菌种生产经营场所正面彩色5寸照片一张及详细地址

3

农林水利局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生产经营、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并符合国务院农业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单位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以及以购销方式销售种子等情况说明;3.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种业从业简历;4.种子检验室、加工厂房、仓库和其他设施的自有产权或自有资产的证明材料;5.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6.种子检验、加工等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7.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8.品种审定证书;9.生产经营授权品种种子的,提交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及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10.委托种子生产合同复印件或自行组织种子生产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11.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12.自有科研育种基地证明或租用科研育种基地的合同;13.品种试验测试网络和测试点情况说明,以及相应的播种、收获、烘干等设备设施的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及实景照片;14.育种机构、科研投入及育种材料、科研活动等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育种人员基本情况及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15.近三年种子生产地点、面积和基地联系人等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16.种子经营量、经营额及其市场份额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17.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

1.相关设施设备的情况说明及实景照片

4

农林水利局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1.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申请表;2.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材料;3.证明其采集目的或用途的有效文件和材料;4.实施采伐、采集的工作方案;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6.培育基地规模、技术力量、市场预测等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背景材料及采集作业办法;7.用于科学研究、文化交流、工程建设等其他用途的,提交相关背景资料或批准文件;8.因受灾或病虫害等特殊原因需要采集的,提交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现状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9.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提交证明其管理机构同意采集的文件或材料;10.出售、收购的,提交申请书及证明其合法来源的文件和材料。

1.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

5

农林水利局

农药经营许可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说明材料及照片;6.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房产证或租赁证明;7.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清单及照片;8.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9.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1.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6

农林水利局

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3.桑园或者原蚕饲育基地情况说明;4.蚕种生产及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土地使用或房屋产权证明、仪器设备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其彩色照片;5.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6.有效控制蚕微粒子病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消毒防病制度;7.蚕种冷库运行基本情况说明,冷藏库房、浸酸设备仪器、场地的情况介绍、彩色照片和产权证明;8.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事项变更申请表.

7

农林水利局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1.为生产需要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种子申请表;2.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法人证、身份证复印件;3.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材料及为生产确实需要使用该农作物种子的相关材料。

8

农林水利局

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审核转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审核转报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2.营业执照;3.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投入品管理、卫生防疫、产品检测、产地保护等);5.最近生产周期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渔药等)使用记录;6.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及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7.产品检验报告;8.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9.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10.土地使用权证明;11.生产基地图。

9

农林水利局

植物检疫费征收

10

农林水利局

基本农田保护-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并定期报告

11

农林水利局

基本农田保护-会同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报告

12

农林水利局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

1.申请表;2.品种特性、育种过程等的说明材料;3.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4.种子、植株及果实等实物彩色照片;5.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材料;6.品种和申请材料合法性、真实性承诺书。

13

农林水利局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1.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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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水利局

种子质量纠纷调解

1.种子质量纠纷调解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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