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书送达公告
柳州市复厚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本局于2025年6月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决定书》,因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内容是:孙凤琴于2024年12月9日向我局举报你公司冒用其身份证设立企业登记,并申请撤销设立登记。经查,你公司在设立登记时冒用孙凤琴的身份证并伪造其签名,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拟作出撤销你公司 2012年6月28日的设立登记的决定,涉及孙凤琴与你公司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可以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蔡君、黄燕妮 联系电话:0772-2611600、2082300
联系地址:柳州市城中区环江滨水大道河东管理大厦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信息员:蔡君 审核领导:陈菲菲 联系电话:0772-2611600)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书送达公告
柳州市复厚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本局于2025年6月9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决定书》,因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决定书》,内容是:孙凤琴于2024年12月9日向我局举报你公司冒用其身份证设立企业登记,并申请撤销设立登记。经查,你公司在设立登记时冒用孙凤琴的身份证并伪造其签名,以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拟作出撤销你公司 2012年6月28日的设立登记的决定,涉及孙凤琴与你公司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可以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蔡君、黄燕妮 联系电话:0772-2611600、2082300
联系地址:柳州市城中区环江滨水大道河东管理大厦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信息员:蔡君 审核领导:陈菲菲 联系电话:0772-26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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