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防治水土流失,结合我区实际,划定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区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6.11平方公里(详见附图),具体范围请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二、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全垦整地。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应当优先植树造林,应当采取沿等高线带状局部整地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公告时间于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的形式反馈,意见反馈联系电话:0772-8252584,邮箱:czq@lzsnyncj.com,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河东管理大厦7楼714室,邮政编码:545000。
特此公告。
附件:柳州市城中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4日
(信息员:农纪明 审核领导:林立军 联系电话:0772-2614744)
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柳州市城中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成果》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防治水土流失,结合我区实际,划定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区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6.11平方公里(详见附图),具体范围请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二、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全垦整地。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应当优先植树造林,应当采取沿等高线带状局部整地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公告时间于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的形式反馈,意见反馈联系电话:0772-8252584,邮箱:czq@lzsnyncj.com,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河东管理大厦7楼714室,邮政编码:545000。
特此公告。
附件:柳州市城中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4日
(信息员:农纪明 审核领导:林立军 联系电话:0772-261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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