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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医药领域违纪款物清退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0 17:25  来源:城中区卫生健康局

城中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成员单位:

列入整治范围的单位工作人员,收取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均应认定为违纪款物。根据城中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规范违纪款物清退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整治工作范围的单位应建立违纪款物上缴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对上缴的违纪款物应当出具凭证、建立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违纪款项清退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区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违纪款项上缴的,存入中国共产党柳州市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账户,备注“医药领域”,并妥善保存银行出具的存款凭条。

户名:中国共产党柳州市城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柳北支行

账号:20114101040014267

  

柳州市城中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协作机制(代章)

                            2023年1020

 (信息员:刘珊)

(审核领导:谭晓剑)

(联系方式:262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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