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4〕29号)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柳财监〔2024〕11号)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单位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经研究,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安排,我局检查组将从2024年7月中旬至9月底对辖区2家行政事业单位、1家国有企业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名单
(一)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
(三)广西柳州市丰鑫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 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对象是国有企业的,还要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三、联系方式
单位: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
联系人:陈咏华
电话:0772-2094758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
邮编:545001
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
信息员:罗征天 审核员:高梦佳 联系电话:20947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4〕29号)及《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柳财监〔2024〕11号)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单位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经研究,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安排,我局检查组将从2024年7月中旬至9月底对辖区2家行政事业单位、1家国有企业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名单
(一)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柳州市城中区教育局
(三)广西柳州市丰鑫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 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对象是国有企业的,还要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三、联系方式
单位: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
联系人:陈咏华
电话:0772-2094758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
邮编:545001
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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