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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执法局】城中区执法局关于对广西鑫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7 17:05  来源:城中区执法局

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告

广西鑫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你(单位)在市城中区桂中大道南端5号兆安现代城478-4未按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出租住房一案,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导致其他方式无法有效送达,现依法在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柳城中城管住建类罚决字〔2022〕第0102-1号),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决定:

1、责令改正,拆除起居室的非原设计墙体,按房屋原设计进行恢复;

2、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上述决定,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拆除起居室的非原设计墙体,按房屋原设计进行恢复,并持本处罚决定书及缴款通知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

如不服上述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上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上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上述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决定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机关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72号马鹿山公园文化街5-1.2号楼

联系人: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控查中队

电话:0772-8858806

柳州市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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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员:梁家红 审核领导:赖鸿香 电话:885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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