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财政局关于具体组织2025年度城中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柳州市城中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城中审报〔2026〕3号)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城中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开展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把审计整改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对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逐项推进整改,确保整改方向不偏、任务落地。
(二)强化跟踪督办,健全长效机制。定期跟踪整改进展,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建设相结合,积极沟通对接相关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办法和完成整改工作,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任务清单中财政局涉及的问题,截至2026年9月10日,基本已整改完成,其他问题也在持续推进。具体情况为:
(一)关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局加强整改,立行立改。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及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相关规定,明确收益范围和上缴流程;二是从2026年起,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缴库管理,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完整。自今年起,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工作已全面规范,未再出现收益上缴不规范问题。
(二)关于预算项目库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局根据审计建议立行立改,并已完成整改。一是下发《关于开展一体化系统项目库清理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对项目库开展自查,对到期执行完毕、超期不再使用的项目立即清理;二是对未按时完成清理的单位再次下发督办通知,持续跟进整改进度;三是全区共集中清理超期项目库2344个,剩余项目已完成自查。通过此次清查工作,使得项目库与年度预算衔接更加紧密,预算项目管理规范性显著提升。
(三)关于使用专项债券偿还非工程类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加强置换债券管理。一是针对政策把握不准短板,靶向整改,组织全员学习法定债券政策,明晰资金使用范围和合规要求;二是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业务自查,坚持据实整改,杜绝整改虚夸;三是以审计整改为警示,举一反三,严守资金使用底线,防范同类问题,规范专项债券管理。通过持续的学习,全局人员对专项债券政策把握更加精准,专项债券管理规范性显著提升,未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四)关于部分中央预算内项目未按期完工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局积极与部门沟通、了解中央预算内项目相关情况,按审计要求分阶段整改,并完成今年整改任务。积极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多次申请库款调度,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今年以来,多次向上级申请库款调度,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需求,我区追加下达2023—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经多次申请,争取上级专项调度资金专项用于2023—2024年中央预算内5个相关项目,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缺口得到有效填补,5个相关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及措施
财政局将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健全财政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常态化开展财政政策法规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合规履职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资金监管、资产管理等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范财政风险;三是以审计整改为抓手,全面提升财政管理质效,深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使城中区财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信息员:罗敬翔 审核领导:徐铭亮 联系电话:2094708)
根据《柳州市城中区审计局审计报告》(城中审报〔2026〕3号)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城中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开展审计整改的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把审计整改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对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逐项推进整改,确保整改方向不偏、任务落地。
(二)强化跟踪督办,健全长效机制。定期跟踪整改进展,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建设相结合,积极沟通对接相关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制度办法和完成整改工作,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任务清单中财政局涉及的问题,截至2026年9月10日,基本已整改完成,其他问题也在持续推进。具体情况为:
(一)关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局加强整改,立行立改。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及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相关规定,明确收益范围和上缴流程;二是从2026年起,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缴库管理,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完整。自今年起,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工作已全面规范,未再出现收益上缴不规范问题。
(二)关于预算项目库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局根据审计建议立行立改,并已完成整改。一是下发《关于开展一体化系统项目库清理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对项目库开展自查,对到期执行完毕、超期不再使用的项目立即清理;二是对未按时完成清理的单位再次下发督办通知,持续跟进整改进度;三是全区共集中清理超期项目库2344个,剩余项目已完成自查。通过此次清查工作,使得项目库与年度预算衔接更加紧密,预算项目管理规范性显著提升。
(三)关于使用专项债券偿还非工程类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加强置换债券管理。一是针对政策把握不准短板,靶向整改,组织全员学习法定债券政策,明晰资金使用范围和合规要求;二是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业务自查,坚持据实整改,杜绝整改虚夸;三是以审计整改为警示,举一反三,严守资金使用底线,防范同类问题,规范专项债券管理。通过持续的学习,全局人员对专项债券政策把握更加精准,专项债券管理规范性显著提升,未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四)关于部分中央预算内项目未按期完工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局积极与部门沟通、了解中央预算内项目相关情况,按审计要求分阶段整改,并完成今年整改任务。积极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多次申请库款调度,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今年以来,多次向上级申请库款调度,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需求,我区追加下达2023—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经多次申请,争取上级专项调度资金专项用于2023—2024年中央预算内5个相关项目,目前已全部支付完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缺口得到有效填补,5个相关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及措施
财政局将持续巩固审计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健全财政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常态化开展财政政策法规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合规履职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资金监管、资产管理等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防范财政风险;三是以审计整改为抓手,全面提升财政管理质效,深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使城中区财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信息员:罗敬翔 审核领导:徐铭亮 联系电话:209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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