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2025-05-29 17:23    |  作者: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3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416    


(信息员:戴龄锋;审核领导:周绍源;联系电话:0772-26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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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发布日期:2025-05-29 17:23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3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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