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农字〔2023〕3号 关于印发城中区农产品“三品一标” 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3-02-27 17:35       |  浏览量: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城中农字20233

                               


关于印发城中区农产品“三品一标”

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提高我区农产品品质及竞争力,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通字20239号)文件精神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决定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四大行动。现将《城中区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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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通字〔2023〕9号)工作要求,为推动城中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产品品质及竞争力,具体实施好农产品“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四大行动,结合城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围绕农产品“三品一标”新内涵新定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以实施“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农产品“三品一标”在产品端的带动作用,通过产管并举、产销联动,不断提高农产品品质,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让农产品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将农产品“三品一标”打造成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城中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部门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重点负责四大行动的总体统筹协调。

     三、构建长效机制

    以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快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制度,突出全程质量控制和特征品质,逐步发展以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的优质农产品。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强与网格化管理、风险监测、质量追溯、信用监管和质量认证的衔接。建立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督评估机制,按照“谁认证、谁监管”原则,强化证后监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纳入农安信用管理,构建国律自律他律相结合的农安治理机制。抓好示范引领和督促整治,完善农业生产标准化推进机制,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协同发展。

四、落实保障措施

利用有关涉农资金,加大对四大行动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将四大行动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项目建设和农业品牌推选等统筹实施。加强产学研结合,聘请专家指导,依托优势单位搭建相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技术平台,加快相关技术、装备的研究和制定,强化技术支撑服务。

五、强化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四大行动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开展“三品一标”典型经验等方面的宣传报道,持续开展及参加技术培训、现场学习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引导带动范围,提升四大行动实施成效。


附件:1.城中区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

      2.城中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3.城中区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4.城中区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5.城中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城中区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城中区决定成立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成员单位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中央一号文件有关部署,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及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有关要求,指导和统筹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推动有关会议、行动、方案等落实。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扶持投入,协调解决有关事项。

二、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组长:局分管负责领导。

成员单位: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成员由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城中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及柳州市农业农村局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城中区范围内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为推动行动顺利开展,结合城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的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为目标,坚持绿色导向和标准引领,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全程质量控制农产品为重点,聚力优化生产布局、培育生产主体、严格认证管理、提升设施水平,扶持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做优做强生产供给体系,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标准引领,质量第一。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相关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过程控制、质量分级、基地建设等标准,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强化监管,严守安全底线,提升品质。

(二)优化供给,分类推进。对标城乡居民对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立足本地市场定位和资源禀赋,优化布局,突出优势,强化特色,分类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着力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把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源头关。净化产地环境,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将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优势。

(四)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强化部门与企业协同和示范带动。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优质优价机制,增强农民、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三、工作目标

积极引导建设1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以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到十四五末,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达到2个以上。

四、实施重点

(一)强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布局和建设。聚焦稳产保供和消费升级,推动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建设产地清洁、生产绿色、全程贯标、品质优良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打造突出精品定位、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和原料基地。

(二)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围绕城中区主导品种,加快产地环境、品种种质、生产技术、投入品管控、加工储运、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方面标准的制定及修订。推动“柳字号”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建立完善农业标准保障体系、农业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加快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及修订。推动城中区红肉蜜柚、脆蜜金桔、环江龙眼、沉香等特色产业的生产工艺、标准、质量与国家接轨。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

(三)推广可持续的绿色生产模式。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严防不符合标准的畜禽粪污和投入品废弃物等污染基地环境。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增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绿色模式。支持应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推广减肥减药、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应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安全绿色兽药,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

(四)严格实施按标生产和生产档案制度。推动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制定与生产模式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编制简明易懂的生产模式图和风险管控手册,推动标准落地。鼓励生产基地设立标牌,标明基地种养品种、范围规模、技术措施、责任主体等内容。指导基地建立生产资料档案,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种养殖用药记录等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管理。

(五)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建立基地内检员队伍,落实自控自己按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推动质量安全情况公示公开。加强质量追溯管理,推动建立信息化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基地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严格认证管理,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风险监测和证后监管。

(六)提升基地辐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生产主体。支持依托基地打造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精品品牌。鼓励发展“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促进产业与标准、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农民增产增收。

五、实施方式

经按标建设、省级验收、部级复核后纳入目标管理。通过强化政策驱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示范带动等手段推动建设。

(一)制定方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制定基地建设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按标建设。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地建设标准进行建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验收。

(三)基地复核公布。农业农村部对自治区验收合格的生产基地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目录管理,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动态管理。根据有关工作部署,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对全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监督指导和日常管理。农业农村局不定期组织督促指导,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符合相关要求或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从目录中删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整合有关资源,抓好具体实施。

(二)加强政策扶持。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项目和农业品牌培育等工作中,统筹对基地建设给予支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地产品申请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农产品认证。

(三)加强技术支撑。聘请专家加强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要积极与有关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示范先进技术设备,推广绿色生产模式,提升产品质量品质。研究制定并大力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等高质量发展指标,将基地各项指标作为评价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产销对接。持续加大基地产品的宣传推介、产销对接和市场培育。运用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利用农产品交易会等平台,扩大展示推介。及时总结建设成果,宣传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3

城中区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及柳州市农业农村局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城中区范围内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为推动行动顺利开展,结合城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对标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需求,以提升农产品品质和特色为目标,坚持标准引领和创新驱动,围绕优良品种、绿色技术、标准体系、品质评价、分等分级等关键环节,聚集资源要素,强化科技支撑,突出集成示范,实施效益评估,不断创新技术模式和发展机制,建立完善农产品品质保障体系,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标准引领。以安全、绿色、优质、营养为梯次,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农产品品质指标及有关标准研制,推动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打造高标准引领品质提升示范典型。

(二)坚持绿色导向。始终将绿色生态作为高品质农产品底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绿色发展模式,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三)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理念不动摇。在注重保护传统特色品种和耕作方式的基础上,集成创新先进绿色生产技术,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使其焕发新生机。

(四)坚持系统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条,以优良品种、产地环境、生产模式,品种评价、包装标识等为重点,全面提升农产品优质化、特色化水平。加强绿色农产品认证管理,培育发展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

三、工作目标

围绕农产品品质提升,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培优区域特色品种,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构建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制修订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等级标准,布局建设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到“十四五”末,通过技术集成和模式创新,构建一套标准化引领品质提升的技术模式和推进机制,让品质提升可量化、可评估、可感知。

四、实施重点

(一)培优区域特色品种。着力提高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能力,在粮食、水果等产业领域壮大我区特色优良品种,加快新品种示范推广应用。立足特色资源,打造一批“优中优”“特中特”“小而精”精品特色产业。加强使用于减肥减药、生态循环等绿色生产方式种质种苗的选育培育,推广蔬菜、优质柑橘等良种。

(二)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围绕我区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需要,学习引进推广产地清洁、品种培优、节水灌溉、减肥减药、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产品收储运和加工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支持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绿色清洁新模式。

(三)编制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结合我区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果蔬、休闲农业等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制定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组织编印科普手册、挂图和风险防控手册。推动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加强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户的标准化生产培训,提升按标生产意识和水平。

(四)开展品质提升集成示范。以优质农产品基地为主要载体,围绕品质提升,加强优质品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集成示范。

五、实施方式

围绕重点任务,总结凝练农产品品质提升技术模式和推进机制,示范推广有影响力的技术成果和典型模式。

  1. 实施推进。按照有关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实施推进相关工作。

  2. 评估发布。按照“市级遴选推荐、省级评估推荐”原则,市级遴选推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进行相关评估验证后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评审,并以适当形式发布有关成果。

  3. 示范推广。加强推广运用,引导当地企业、基地和农户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提升服务水平,并做好总结报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实施方案,强化任务落实。

   (二)加强政策扶持。依托有关项目资金,支持开展农产品品质提升的研究、评审、推广和示范应用等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规模。

(三)加强应用推广。组织有关技术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加快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支持科研机构开展创新研究,加快选育突破性品种,创新绿色生产技术装备。


附件4

城中区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城中区范围内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为推动行动顺利开展,结合城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提高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为目标,以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加强品牌培育,打造宣传平台,举办标志性活动,建强营销渠道,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让农产品“三品一标”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成为高品质、有口碑的“金字招牌”。

二、工作原则

(一)质量第一,品牌提升。对标国际先进标准,严守质量生命线,把优质农产品打造成为政府信任、企业信服、公众信赖的优秀品牌。

(二)创新方式,产销联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资源和媒体资源优势,结合各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上下联动,共同推动,营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优质优价市场机制,激发广大企业和农户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内生动力。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围绕全面叫响农产品“三品一标”,持续培育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持续打造一批公益宣传平台,持续开展一批标志性宣贯活动,不断增强市场对优质农产品的认知度和美誉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四、实施重点

(一)加快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围绕蔬菜、水果等优势特色产业,制定城中区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重点培育城中区红肉蜜柚、脆蜜金桔等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引导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品牌龙头企业,打造以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核心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

(二)打造“三展一训”宣传平台。积极参与自治区打造的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训的“三展一训”公益宣传平台。努力创新宣传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持续提高城中区农产品品牌的市场知名度。

(三)多形式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组织企业参加自治区开展的绿色食品宣传月、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推介会等活动。运用新媒体,采取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三品一标”工作,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宣传栏等设置“三品一标”专栏推介全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形成宣传矩阵。举办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邀请绿色食品企业与农批、商超、电商、餐饮、集采等主体对接绿色优质农产品,集中宣传展示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加强推广渠道。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推动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专业营销网点建设和拓宽营销渠道,联合经销商等,采取展销会现场推介、深入基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新通道、新平台。开展农产品品牌直播带货等宣传推介行动,加强优质农产品推广队伍培训和管理。

五、实施方式

(一)组织实施。结合城中区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进度安排、支撑保障,推动任务落实落地。

(二)总结凝练。对辖区组织的宣传推介活动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每年年底将有关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实施方案,统筹项目资金,强化任务落实。

(二)创新工作机制。抓住传统节日、节庆假日和网络消费热点时机,因地制宜组织各类农产品消费促进活动。加强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和信用管理,创新农安治理机制。

(三)强化总结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发展成果和工作成效,形成工作简报、实施动态等信息材料。研究典型案例,组织互动交流,凝练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持续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5

城中区达标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部署要求,实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结合城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思路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总体部署,以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社会认知度为目标,通过全员联动、全程推动、携手拉动、展示互动等举措,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牢“不合格、不上市”理念,让承诺达标合格证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信用证、达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身份证。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基层网格“全员联动”。加强科学用药宣传培训,指导生产者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安全生产要求和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配合市级检测机构为生产者提供便捷的快速检测服务,推广常规农药快速检测方法应用。

(二)健全从产到销“全程推动”。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应开尽开,指导其在种养殖基地主动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提升销售者主动亮证积极性。

(三)创新线上线下“携手拉动”。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管理信息联通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逐步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等。

(四)组织社会力量“展示互动”。积极创新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亮证宣传报道。举办宣传周、主题日等“亮证”展示活动,组织消费者进基地、进市场,切实了解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良好氛围。拓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应用场景,扫描合格证二维码可查询生产记录、追溯、信用等级以及产品认证等信息,进一步体现达标内涵,凸显承诺要义,探索承诺达标合格证附带品牌宣传、产地直销、社会监督评价等功能。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进度安排、支撑保障等内容,将实施“亮证”行动作为推广普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亮证”与参加展示展销,参评各类品牌、奖项和项目支持等相挂钩。

(二)开展系列活动。与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电商、物流、市场等平台及各类媒体加强合作,组织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现场活动。鼓励各地强化交流互动,联合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跨区域“亮证”。

(三)强化宣传推广。持续扩大“亮证”覆盖范围,提升“亮证”行动影响力,总结典型经验、宣传亮点做法,形成工作简报和总结材料,推广可复制、可操作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创新模式。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加大对样板做法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

(四)凝练长效机制。全面总结“亮证”行动中的有效做法,联合有关部门、市场主体等,共同建立健全农产品入市收取查看承诺达标合格证、网络销售产地直销农产品“亮证”等长效机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20232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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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员:农纪明 审核领导:林珠  联系电话:0772-2614744)



农业农村局
城中农字〔2023〕3号 关于印发城中区农产品“三品一标” 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7 17:35  来源: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城中农字20233

                               


关于印发城中区农产品“三品一标”

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提高我区农产品品质及竞争力,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通字20239号)文件精神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决定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四大行动。现将《城中区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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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农通字〔2023〕9号)工作要求,为推动城中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产品品质及竞争力,具体实施好农产品“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四大行动,结合城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围绕农产品“三品一标”新内涵新定位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以实施“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农产品“三品一标”在产品端的带动作用,通过产管并举、产销联动,不断提高农产品品质,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让农产品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将农产品“三品一标”打造成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城中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部门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重点负责四大行动的总体统筹协调。

     三、构建长效机制

    以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快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制度,突出全程质量控制和特征品质,逐步发展以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的优质农产品。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加强与网格化管理、风险监测、质量追溯、信用监管和质量认证的衔接。建立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督评估机制,按照“谁认证、谁监管”原则,强化证后监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纳入农安信用管理,构建国律自律他律相结合的农安治理机制。抓好示范引领和督促整治,完善农业生产标准化推进机制,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协同发展。

四、落实保障措施

利用有关涉农资金,加大对四大行动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将四大行动和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项目建设和农业品牌推选等统筹实施。加强产学研结合,聘请专家指导,依托优势单位搭建相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技术平台,加快相关技术、装备的研究和制定,强化技术支撑服务。

五、强化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四大行动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开展“三品一标”典型经验等方面的宣传报道,持续开展及参加技术培训、现场学习观摩等活动,扩大辐射引导带动范围,提升四大行动实施成效。


附件:1.城中区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

      2.城中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3.城中区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4.城中区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5.城中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城中区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城中区决定成立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成员单位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中央一号文件有关部署,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及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有关要求,指导和统筹推动农产品“三品一标”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推动有关会议、行动、方案等落实。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扶持投入,协调解决有关事项。

二、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组长:局分管负责领导。

成员单位:农业农村局、农业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成员由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城中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及柳州市农业农村局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城中区范围内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为推动行动顺利开展,结合城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的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为目标,坚持绿色导向和标准引领,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全程质量控制农产品为重点,聚力优化生产布局、培育生产主体、严格认证管理、提升设施水平,扶持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做优做强生产供给体系,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标准引领,质量第一。建立健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相关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过程控制、质量分级、基地建设等标准,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强化监管,严守安全底线,提升品质。

(二)优化供给,分类推进。对标城乡居民对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立足本地市场定位和资源禀赋,优化布局,突出优势,强化特色,分类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着力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把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源头关。净化产地环境,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促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将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优势。

(四)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强化部门与企业协同和示范带动。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优质优价机制,增强农民、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三、工作目标

积极引导建设1个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以基地为核心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给体系。到十四五末,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总数达到2个以上。

四、实施重点

(一)强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布局和建设。聚焦稳产保供和消费升级,推动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建设产地清洁、生产绿色、全程贯标、品质优良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打造突出精品定位、打造绿色食品生产和原料基地。

(二)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围绕城中区主导品种,加快产地环境、品种种质、生产技术、投入品管控、加工储运、包装标识、分等分级、品牌营销等方面标准的制定及修订。推动“柳字号”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建立完善农业标准保障体系、农业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加快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及修订。推动城中区红肉蜜柚、脆蜜金桔、环江龙眼、沉香等特色产业的生产工艺、标准、质量与国家接轨。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

(三)推广可持续的绿色生产模式。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严防不符合标准的畜禽粪污和投入品废弃物等污染基地环境。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增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绿色模式。支持应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推广减肥减药、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应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安全绿色兽药,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

(四)严格实施按标生产和生产档案制度。推动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制定与生产模式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编制简明易懂的生产模式图和风险管控手册,推动标准落地。鼓励生产基地设立标牌,标明基地种养品种、范围规模、技术措施、责任主体等内容。指导基地建立生产资料档案,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种养殖用药记录等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管理。

(五)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建立基地内检员队伍,落实自控自己按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推动质量安全情况公示公开。加强质量追溯管理,推动建立信息化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基地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严格认证管理,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风险监测和证后监管。

(六)提升基地辐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生产主体。支持依托基地打造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精品品牌。鼓励发展“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管理,促进产业与标准、技术、品牌、服务深度融合,带动区域产业升级和农民增产增收。

五、实施方式

经按标建设、省级验收、部级复核后纳入目标管理。通过强化政策驱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示范带动等手段推动建设。

(一)制定方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制定基地建设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按标建设。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地建设标准进行建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验收。

(三)基地复核公布。农业农村部对自治区验收合格的生产基地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纳入目录管理,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动态管理。根据有关工作部署,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对全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监督指导和日常管理。农业农村局不定期组织督促指导,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符合相关要求或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从目录中删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整合有关资源,抓好具体实施。

(二)加强政策扶持。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等项目和农业品牌培育等工作中,统筹对基地建设给予支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地产品申请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农产品认证。

(三)加强技术支撑。聘请专家加强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要积极与有关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示范先进技术设备,推广绿色生产模式,提升产品质量品质。研究制定并大力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等高质量发展指标,将基地各项指标作为评价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产销对接。持续加大基地产品的宣传推介、产销对接和市场培育。运用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利用农产品交易会等平台,扩大展示推介。及时总结建设成果,宣传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3

城中区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及柳州市农业农村局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城中区范围内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为推动行动顺利开展,结合城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对标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需求,以提升农产品品质和特色为目标,坚持标准引领和创新驱动,围绕优良品种、绿色技术、标准体系、品质评价、分等分级等关键环节,聚集资源要素,强化科技支撑,突出集成示范,实施效益评估,不断创新技术模式和发展机制,建立完善农产品品质保障体系,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标准引领。以安全、绿色、优质、营养为梯次,建立健全绿色优质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农产品品质指标及有关标准研制,推动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打造高标准引领品质提升示范典型。

(二)坚持绿色导向。始终将绿色生态作为高品质农产品底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绿色发展模式,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三)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理念不动摇。在注重保护传统特色品种和耕作方式的基础上,集成创新先进绿色生产技术,推动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使其焕发新生机。

(四)坚持系统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条,以优良品种、产地环境、生产模式,品种评价、包装标识等为重点,全面提升农产品优质化、特色化水平。加强绿色农产品认证管理,培育发展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

三、工作目标

围绕农产品品质提升,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培优区域特色品种,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构建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制修订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等级标准,布局建设优质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站。到“十四五”末,通过技术集成和模式创新,构建一套标准化引领品质提升的技术模式和推进机制,让品质提升可量化、可评估、可感知。

四、实施重点

(一)培优区域特色品种。着力提高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能力,在粮食、水果等产业领域壮大我区特色优良品种,加快新品种示范推广应用。立足特色资源,打造一批“优中优”“特中特”“小而精”精品特色产业。加强使用于减肥减药、生态循环等绿色生产方式种质种苗的选育培育,推广蔬菜、优质柑橘等良种。

(二)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围绕我区现代特色农业发展的需要,学习引进推广产地清洁、品种培优、节水灌溉、减肥减药、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产品收储运和加工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支持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绿色清洁新模式。

(三)编制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结合我区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果蔬、休闲农业等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制定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组织编印科普手册、挂图和风险防控手册。推动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加强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户的标准化生产培训,提升按标生产意识和水平。

(四)开展品质提升集成示范。以优质农产品基地为主要载体,围绕品质提升,加强优质品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等集成示范。

五、实施方式

围绕重点任务,总结凝练农产品品质提升技术模式和推进机制,示范推广有影响力的技术成果和典型模式。

  1. 实施推进。按照有关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实施推进相关工作。

  2. 评估发布。按照“市级遴选推荐、省级评估推荐”原则,市级遴选推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进行相关评估验证后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评审,并以适当形式发布有关成果。

  3. 示范推广。加强推广运用,引导当地企业、基地和农户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提升服务水平,并做好总结报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实施方案,强化任务落实。

   (二)加强政策扶持。依托有关项目资金,支持开展农产品品质提升的研究、评审、推广和示范应用等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规模。

(三)加强应用推广。组织有关技术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加快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支持科研机构开展创新研究,加快选育突破性品种,创新绿色生产技术装备。


附件4

城中区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城中区范围内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为推动行动顺利开展,结合城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等重要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以提高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为目标,以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为重点,加强品牌培育,打造宣传平台,举办标志性活动,建强营销渠道,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让农产品“三品一标”既要产得出、产得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成为高品质、有口碑的“金字招牌”。

二、工作原则

(一)质量第一,品牌提升。对标国际先进标准,严守质量生命线,把优质农产品打造成为政府信任、企业信服、公众信赖的优秀品牌。

(二)创新方式,产销联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资源和媒体资源优势,结合各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开拓创新,上下联动,共同推动,营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优质优价市场机制,激发广大企业和农户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内生动力。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围绕全面叫响农产品“三品一标”,持续培育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持续打造一批公益宣传平台,持续开展一批标志性宣贯活动,不断增强市场对优质农产品的认知度和美誉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四、实施重点

(一)加快培育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围绕蔬菜、水果等优势特色产业,制定城中区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重点培育城中区红肉蜜柚、脆蜜金桔等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引导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品牌龙头企业,打造以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核心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

(二)打造“三展一训”宣传平台。积极参与自治区打造的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地标专展、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训的“三展一训”公益宣传平台。努力创新宣传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持续提高城中区农产品品牌的市场知名度。

(三)多形式开展产销对接活动。组织企业参加自治区开展的绿色食品宣传月、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推介会等活动。运用新媒体,采取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三品一标”工作,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宣传栏等设置“三品一标”专栏推介全区绿色优质农产品,形成宣传矩阵。举办绿色食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邀请绿色食品企业与农批、商超、电商、餐饮、集采等主体对接绿色优质农产品,集中宣传展示我市绿色优质农产品,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加强推广渠道。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推动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专业营销网点建设和拓宽营销渠道,联合经销商等,采取展销会现场推介、深入基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新通道、新平台。开展农产品品牌直播带货等宣传推介行动,加强优质农产品推广队伍培训和管理。

五、实施方式

(一)组织实施。结合城中区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进度安排、支撑保障,推动任务落实落地。

(二)总结凝练。对辖区组织的宣传推介活动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每年年底将有关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实施方案,统筹项目资金,强化任务落实。

(二)创新工作机制。抓住传统节日、节庆假日和网络消费热点时机,因地制宜组织各类农产品消费促进活动。加强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和信用管理,创新农安治理机制。

(三)强化总结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模式、发展成果和工作成效,形成工作简报、实施动态等信息材料。研究典型案例,组织互动交流,凝练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持续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5

城中区达标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统筹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部署要求,实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结合城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思路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和农产品“三品一标”总体部署,以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提高社会认知度为目标,通过全员联动、全程推动、携手拉动、展示互动等举措,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牢“不合格、不上市”理念,让承诺达标合格证真正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信用证、达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身份证。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基层网格“全员联动”。加强科学用药宣传培训,指导生产者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等安全生产要求和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配合市级检测机构为生产者提供便捷的快速检测服务,推广常规农药快速检测方法应用。

(二)健全从产到销“全程推动”。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应开尽开,指导其在种养殖基地主动公示质量安全承诺书,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辖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提升销售者主动亮证积极性。

(三)创新线上线下“携手拉动”。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电子化、信息化管理,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管理信息联通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逐步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等。

(四)组织社会力量“展示互动”。积极创新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亮证宣传报道。举办宣传周、主题日等“亮证”展示活动,组织消费者进基地、进市场,切实了解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良好氛围。拓展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应用场景,扫描合格证二维码可查询生产记录、追溯、信用等级以及产品认证等信息,进一步体现达标内涵,凸显承诺要义,探索承诺达标合格证附带品牌宣传、产地直销、社会监督评价等功能。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进度安排、支撑保障等内容,将实施“亮证”行动作为推广普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亮证”与参加展示展销,参评各类品牌、奖项和项目支持等相挂钩。

(二)开展系列活动。与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电商、物流、市场等平台及各类媒体加强合作,组织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等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现场活动。鼓励各地强化交流互动,联合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跨区域“亮证”。

(三)强化宣传推广。持续扩大“亮证”覆盖范围,提升“亮证”行动影响力,总结典型经验、宣传亮点做法,形成工作简报和总结材料,推广可复制、可操作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应用创新模式。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加大对样板做法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

(四)凝练长效机制。全面总结“亮证”行动中的有效做法,联合有关部门、市场主体等,共同建立健全农产品入市收取查看承诺达标合格证、网络销售产地直销农产品“亮证”等长效机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20232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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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员:农纪明 审核领导:林珠  联系电话:0772-261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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