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4-03-12 16:15       |  浏览量:

   2023年,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及城中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主要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等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副局长翁扬乔同志主持召开2023年党支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重点结合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同时,对各责任科室提出明确的督查意见,并全程跟进落实到位,有力促进全局主动学法、遇事找法的法治化氛围形成。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持续贯彻便民原则,全面梳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大幅压缩各类事项办理时限,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截至目前,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共计70个,其中、即办件1个(98.5%),其余均在3-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数据完善。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严格落实《2023年城中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投资者”为核心,聚焦堵点、痛点、难点,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打造住房和建设领域一流营商环境。

(三)规范制度建设。一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2023年我局严格履行《城中区住建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局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集体决策,同时积极履行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时解读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梳理我局所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自纠,对已过期及不符合上级规范的文件进行及时清理,经检查,我局并没有已过期或不符合规范的规范性文件。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归档工作。依据《规范性文件档案归档标准》,有序整理制定中形成的各类材料,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归档。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监督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重要制度要求,广泛听取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建议。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五)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结合实际情况,我局科学制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承办部门推进决策程序落实工作。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依照《城中区住建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贯彻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相关重大决策程序,并通过网站对决策事项予以公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提出意见建议等。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开展住建执法,执法过程使用统一制定的执法文书模板:积极配合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根据评查结果进一步完善执法案卷资料,总结经验,提高执法案卷归档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使用柳州市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从案件至案件结束全流程留痕记录法治平台做到有迹可循。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扎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我局注重动态排查住房和建设领域的矛盾和纠纷,及时发现症结所在,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依据行政调解规则,扎实开展个案调解。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妥善维护群众权益。对于物业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安全等与民生密切关联的管理职责,坚持以解决各方实际困难为原则,有力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纠纷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三是专人负责热线信访工作,确保舆论正确。我局安排专人对接政府热线、信访局、区长信箱等舆论渠道,并由各业务块口对投诉进行专门答复,妥善解答群众疑问及投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八)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积极推动住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升我局法治思维和发展能力的提升。一是深入开展住建法治宣传教育。将住建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局党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内容,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党内法规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二是加强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体公务员参与年度学法考试,并达到参考率和优秀率均100%的标准,组织局系统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实现参考率及及格率均达到100%

(九)完善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一是提前谋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对照我局去年法治政府考核薄弱项,狠抓落实整改,并强化责任到人,及时传达城中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并由我局主要负责人通过专题会议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和具体举措,以考核为抓手,全面完善依法履职程序。二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具体工作职责,由专人到物业小区开展普法系列活动,向小区住户、物业公司从业人员宣讲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业、租赁等重点法律知识,并大力普及与工程质量及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积极参与司法局组织的“宪法宣传周”等活动。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管理需进一步优化。对于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决策事项出台前及出台后需开展的环节较多,制定周期较长。二是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具备法学教育背景的执法人员缺乏。三是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及时性不够,由于业务工作量饱和,工作人员普遍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对于新政策、新规定的掌握不够及时主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方向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有关要求,推动全局上下形成合力,实现“法治住建”新突破。

(一)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决策机制。我局将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不断丰富和完善法治政务版块内容,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水平。结合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确定、起草、征求意见、风险评估等流程,并侧重及早谋划、全力推进,主动开展决策实施效果的评估,确保与社会发展以及政策新变化相适应,从而实现较好的法治化效果。

(二)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坚持做好我局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和培训,由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向新进同志主动交流核心技能,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破解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探索住房和建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活动对各类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

(信息员:陈欣欣   审核领导:曾玉佳联系方式:281078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2 16:15  来源: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及城中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主要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等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副局长翁扬乔同志主持召开2023年党支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情况,重点结合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同时,对各责任科室提出明确的督查意见,并全程跟进落实到位,有力促进全局主动学法、遇事找法的法治化氛围形成。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持续贯彻便民原则,全面梳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大幅压缩各类事项办理时限,最大限度提高办事效率。截至目前,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共计70个,其中、即办件1个(98.5%),其余均在3-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数据完善。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严格落实《2023年城中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投资者”为核心,聚焦堵点、痛点、难点,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打造住房和建设领域一流营商环境。

(三)规范制度建设。一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2023年我局严格履行《城中区住建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局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集体决策,同时积极履行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时解读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梳理我局所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自纠,对已过期及不符合上级规范的文件进行及时清理,经检查,我局并没有已过期或不符合规范的规范性文件。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归档工作。依据《规范性文件档案归档标准》,有序整理制定中形成的各类材料,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归档。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监督体系。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重要制度要求,广泛听取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建议。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五)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结合实际情况,我局科学制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承办部门推进决策程序落实工作。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依照《城中区住建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贯彻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相关重大决策程序,并通过网站对决策事项予以公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提出意见建议等。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开展住建执法,执法过程使用统一制定的执法文书模板:积极配合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根据评查结果进一步完善执法案卷资料,总结经验,提高执法案卷归档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使用柳州市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从案件至案件结束全流程留痕记录法治平台做到有迹可循。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扎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我局注重动态排查住房和建设领域的矛盾和纠纷,及时发现症结所在,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依据行政调解规则,扎实开展个案调解。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妥善维护群众权益。对于物业管理、住房保障、房屋安全等与民生密切关联的管理职责,坚持以解决各方实际困难为原则,有力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纠纷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三是专人负责热线信访工作,确保舆论正确。我局安排专人对接政府热线、信访局、区长信箱等舆论渠道,并由各业务块口对投诉进行专门答复,妥善解答群众疑问及投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八)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积极推动住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升我局法治思维和发展能力的提升。一是深入开展住建法治宣传教育。将住建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局党组、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内容,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党内法规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二是加强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体公务员参与年度学法考试,并达到参考率和优秀率均100%的标准,组织局系统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实现参考率及及格率均达到100%

(九)完善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一是提前谋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对照我局去年法治政府考核薄弱项,狠抓落实整改,并强化责任到人,及时传达城中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并由我局主要负责人通过专题会议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和具体举措,以考核为抓手,全面完善依法履职程序。二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具体工作职责,由专人到物业小区开展普法系列活动,向小区住户、物业公司从业人员宣讲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业、租赁等重点法律知识,并大力普及与工程质量及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积极参与司法局组织的“宪法宣传周”等活动。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管理需进一步优化。对于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决策事项出台前及出台后需开展的环节较多,制定周期较长。二是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具备法学教育背景的执法人员缺乏。三是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及时性不够,由于业务工作量饱和,工作人员普遍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对于新政策、新规定的掌握不够及时主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方向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有关要求,推动全局上下形成合力,实现“法治住建”新突破。

(一)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决策机制。我局将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不断丰富和完善法治政务版块内容,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水平。结合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确定、起草、征求意见、风险评估等流程,并侧重及早谋划、全力推进,主动开展决策实施效果的评估,确保与社会发展以及政策新变化相适应,从而实现较好的法治化效果。

(二)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坚持做好我局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和培训,由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向新进同志主动交流核心技能,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继续优化营商环境,破解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探索住房和建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活动对各类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

(信息员:陈欣欣   审核领导:曾玉佳联系方式:281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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