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城中区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配套办法,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要求,依法送达法律文书,正确适用法律程序,切实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资源管理,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1. 认真贯彻落实打击非法采矿的责任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监控,并对辖区内正在开展恢复性治理的楼梯山、老虎山、太子山、展南大山等进行监督,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施工。全年开展日常矿产资源执法巡查72次,在莲花山保护区、河东村、牛车坪等锰矿禁采区内更换禁采警示牌8块,仅发现1起偷采莲花隧道附属路剩余石料违法行为,经联合城区执法办、城管、村委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该非法盗采点进行突击排查整治,成功劝诫驱除周边可疑机械。
2. 抓好野生动物管控。自疫情发生以来,对辖区内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情况、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排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相关交易场所128个,出动车辆20辆次,出动人员80人次,张贴《关于严禁捕猎、交易贩卖野生动物的公告》90份,发放宣传资料300份,悬挂宣传横幅6条。经排查,我区未发现捕猎野生动物、未经审批繁育利用野生动物、交易贩卖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行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颁布后,我局认真做好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处置工作,对3家野生动物养殖场信息进行备案,补偿竹鼠6284只,处置经费合计116.474万元,兑付补偿率达到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狠抓内部权责管理制度。将审批层级划分为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4个层级,推动“放管服”改革工作,促进职能转变。我局坚持放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相关精神,按照“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抓起来”的思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 深化用地审批和不动产登记改革。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要求,精简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加强动态巡查,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用地。2020年共开展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巡查119次,出动308人次,发现违法行为16宗,涉及面积42.3亩;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涉及土地面积2.442亩,处以罚款金额1.6282万元,涉嫌国土资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1宗,使违法当事人受到法律规定的惩罚,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二)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扩大和丰富自然资源政务公开的对象、内容与形式,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根据新的职能,我局发布部门权责清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事务,方便群众。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相关股室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公示平台公开。
(三)认真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专项工作。2020年国家共下发城中区监控图斑32个,监控面积805.1亩,其中占耕地6.85亩。经过内外业核查,2020年度图斑共分割成个33图斑,其中合法图斑32个,违法图斑1个,为城中区环江村龙村屯龙国权在环江村的农业示范园项目,现已按照非立案整改到位。
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今年,我局多次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及公益诉讼的讲座培训。坚持抓好执法人员理念更新,提高文明执法自觉性。
五、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从思想上提高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促进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局一楼大厅张贴宪法宣传海报。
(二)加强学法普法,提高知晓率
充分利用每年“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同时详细介绍资料内容,回复市民咨询,向群众普及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业态、新政策、新要求。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自然资源、建设生态文明、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的意识。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
每年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强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提高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做到所有执法监察人员执证上岗和亮证执法,未发生因执法人员的资格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30日
2020年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城中区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配套办法,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要求,依法送达法律文书,正确适用法律程序,切实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资源管理,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1. 认真贯彻落实打击非法采矿的责任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监控,并对辖区内正在开展恢复性治理的楼梯山、老虎山、太子山、展南大山等进行监督,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施工。全年开展日常矿产资源执法巡查72次,在莲花山保护区、河东村、牛车坪等锰矿禁采区内更换禁采警示牌8块,仅发现1起偷采莲花隧道附属路剩余石料违法行为,经联合城区执法办、城管、村委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该非法盗采点进行突击排查整治,成功劝诫驱除周边可疑机械。
2. 抓好野生动物管控。自疫情发生以来,对辖区内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情况、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排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相关交易场所128个,出动车辆20辆次,出动人员80人次,张贴《关于严禁捕猎、交易贩卖野生动物的公告》90份,发放宣传资料300份,悬挂宣传横幅6条。经排查,我区未发现捕猎野生动物、未经审批繁育利用野生动物、交易贩卖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违法行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颁布后,我局认真做好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处置工作,对3家野生动物养殖场信息进行备案,补偿竹鼠6284只,处置经费合计116.474万元,兑付补偿率达到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狠抓内部权责管理制度。将审批层级划分为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4个层级,推动“放管服”改革工作,促进职能转变。我局坚持放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相关精神,按照“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抓起来”的思路,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 深化用地审批和不动产登记改革。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各项要求,精简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加强动态巡查,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用地。2020年共开展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巡查119次,出动308人次,发现违法行为16宗,涉及面积42.3亩;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涉及土地面积2.442亩,处以罚款金额1.6282万元,涉嫌国土资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1宗,使违法当事人受到法律规定的惩罚,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二)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扩大和丰富自然资源政务公开的对象、内容与形式,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根据新的职能,我局发布部门权责清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事务,方便群众。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相关股室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公示平台公开。
(三)认真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专项工作。2020年国家共下发城中区监控图斑32个,监控面积805.1亩,其中占耕地6.85亩。经过内外业核查,2020年度图斑共分割成个33图斑,其中合法图斑32个,违法图斑1个,为城中区环江村龙村屯龙国权在环江村的农业示范园项目,现已按照非立案整改到位。
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今年,我局多次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执法工作人员参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办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及公益诉讼的讲座培训。坚持抓好执法人员理念更新,提高文明执法自觉性。
五、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认真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意识。从思想上提高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法治意识,促进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局一楼大厅张贴宪法宣传海报。
(二)加强学法普法,提高知晓率
充分利用每年“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同时详细介绍资料内容,回复市民咨询,向群众普及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业态、新政策、新要求。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自然资源、建设生态文明、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的意识。
(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
每年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强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提高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做到所有执法监察人员执证上岗和亮证执法,未发生因执法人员的资格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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