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城中区住建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住建局  |   发布日期: 2017-07-19 10:57       |  浏览量: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6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起草实施方案,经审议通过后,负责监督实施。

   2、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制定全区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与监督实施。

   3、行使城市行政规划区内市政设施管理的部分职责、旧城改造和小区开发管理的部分职责、物业管理的部分监督管理职责、城市危险房屋管理的职责

   4、负责监管辖区小街小巷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楼宇夜景灯光设施的监督管理。

   5、承担规范和指导城中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6、负责辖区内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承接验收备案以及物业项目退出备案;协调处理辖区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矛盾纠纷;负责在辖区内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并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创优、评优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指导和备案管理;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年监督检查的初检;

   7、负责辖区内危险房屋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危险房屋管理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辖区内违反《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年、房屋管理机构或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开展危险房屋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定辖区危险房屋治理抢险预案;调处危险房屋矛盾纠纷;组织危险房屋代修。

   8、负责辖区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实施行政处罚;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负责无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的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9、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10、负责辖区防震减灾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居民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三网一员建设工作。

   11、承办城中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滨水大道沿线村庄风貌改造工程。于20173月底前完成雷村屯试点村庄的风貌改造任务。针对其余村庄将按照分类实施的办法加快推进工作。

    (二)小街小巷、村屯道路改造。

(三)市政设施维护建设工作。

    (四)棚户区改造工程。继续摸索和积累开展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工作经验。

    (五)开展2016年公租房申请审核及廉租住房补贴年度申请、审核工作。

    (六)物业管理工作。建立物业行业专项检查制度,设立专门的经费,邀请组织物业专家参与专项检查及评审,同时尽快建立诚信计分制度,正式启动评分机制。专项检查的结果将作为诚信计分的重要评价依据。加强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工作上的培训工作,向其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他们的法律职责;建立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工作三级投诉制度,让他们多参与物业管理工作。

(七)防震减灾工作。加大对辖区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大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业务培训,使培训常态化,使防震减灾助理员掌握地震应急工作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选点建设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和学校,以先进社区和学校的示范作用推动辖区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11月更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原区建设局的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区住建局),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牌子,无下属二层机构。

   201612月,有工作人员14人;在编人员11人,聘用6人。办公地址在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

 

第二部分:城中区住建局2016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187万元,同比增加2115.34万元,同比增长41.7%2016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项目建设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82万元。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4.其他收入 2299 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 3906万元。

(二)支出总计 7187 万元,同比增加2115.34万元,同比增长41.7%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 3904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住建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994万元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8   万元,项目支出 2865   万元。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6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社保基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0 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原因为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6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2016年我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4.9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另见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6
【住建局】城中区住建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7-19 10:57  来源:住建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6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起草实施方案,经审议通过后,负责监督实施。

   2、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制定全区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与监督实施。

   3、行使城市行政规划区内市政设施管理的部分职责、旧城改造和小区开发管理的部分职责、物业管理的部分监督管理职责、城市危险房屋管理的职责

   4、负责监管辖区小街小巷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楼宇夜景灯光设施的监督管理。

   5、承担规范和指导城中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6、负责辖区内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承接验收备案以及物业项目退出备案;协调处理辖区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矛盾纠纷;负责在辖区内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并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创优、评优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指导和备案管理;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年监督检查的初检;

   7、负责辖区内危险房屋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危险房屋管理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辖区内违反《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年、房屋管理机构或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开展危险房屋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定辖区危险房屋治理抢险预案;调处危险房屋矛盾纠纷;组织危险房屋代修。

   8、负责辖区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违反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实施行政处罚;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负责无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的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

   9、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10、负责辖区防震减灾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居民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三网一员建设工作。

   11、承办城中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滨水大道沿线村庄风貌改造工程。于20173月底前完成雷村屯试点村庄的风貌改造任务。针对其余村庄将按照分类实施的办法加快推进工作。

    (二)小街小巷、村屯道路改造。

(三)市政设施维护建设工作。

    (四)棚户区改造工程。继续摸索和积累开展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工作经验。

    (五)开展2016年公租房申请审核及廉租住房补贴年度申请、审核工作。

    (六)物业管理工作。建立物业行业专项检查制度,设立专门的经费,邀请组织物业专家参与专项检查及评审,同时尽快建立诚信计分制度,正式启动评分机制。专项检查的结果将作为诚信计分的重要评价依据。加强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工作上的培训工作,向其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他们的法律职责;建立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工作三级投诉制度,让他们多参与物业管理工作。

(七)防震减灾工作。加大对辖区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大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业务培训,使培训常态化,使防震减灾助理员掌握地震应急工作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选点建设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和学校,以先进社区和学校的示范作用推动辖区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11月更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原区建设局的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区住建局),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牌子,无下属二层机构。

   201612月,有工作人员14人;在编人员11人,聘用6人。办公地址在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

 

第二部分:城中区住建局2016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187万元,同比增加2115.34万元,同比增长41.7%2016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项目建设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82万元。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4.其他收入 2299 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 3906万元。

(二)支出总计 7187 万元,同比增加2115.34万元,同比增长41.7%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 3904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住建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994万元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8   万元,项目支出 2865   万元。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6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社保基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0 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原因为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6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2016年我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4.9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另见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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