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城中区商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9-23 09:26       |  浏览量:

决算】城中区商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城中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其他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基本支出
八、项目支出
九、“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城中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拟定发展城区三产经济措施,提出发展经济建议;推动城区商贸流通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发展;拟定城区商贸发展规划;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助指导全区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现代服务业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物流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的接待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策划储备,以及与相关部门、企业开展对接、储备、宣传,并提供投资项目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检查、协调招商引资政策落实情况,收集分析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统计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数据,向区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动态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拟订城中区招商活动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对已达成合同、协议的重大合作项目进行跟踪、协调及提供服务;开展实际利用外资全口径统计;负责建立招商促进业务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拟定发展城区三产经济措施,推动城中区商贸流通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发展。
2.推动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企业做好服务。
3.以持续健康发展第三产业为抓手,继续加速提升服务业发展。按照年初确定的三产各项任务指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
4.开展招商引资的接待和协调服务工作,做好招商项目策划储备,以及与相关部门、企业开展对接、储备、宣传,并提供投资项目咨询服务等工作。
5.协调招商引资政策落实情况,收集分析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统计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数据,向区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动态并提出工作建议。
6.拟订城中区招商活动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对已达成合同、协议的重大合作项目进行跟踪、协调及提供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商务局为行政编制单位。无二层机构。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

第二部分:城中区商务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商务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85.62万元,同比增长1125.34万元,同比增长702%。2018年收入总体增长的主要原因: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增多。
(二)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08.9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576.72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285.62万元,同比增长1125.34万元,同比增长702%。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增多。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10.61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商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5万元,项目支出525.66万元。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0.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原因为公车改革,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0.08万元,原因为有公务接待任务。
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96%。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8年城中区商务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

2018年国内接待批次1批、12人次、总额共计0.1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2万元。比去年减少 6.25万元,同比下降26.4 %,原因为压减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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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商务局】城中区商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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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城中区商务局2018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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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城中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划分)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含三公经费数)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支出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复核意见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五、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事业收入
三、其他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
七、基本支出
八、项目支出
九、“三公”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城中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拟定发展城区三产经济措施,提出发展经济建议;推动城区商贸流通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发展;拟定城区商贸发展规划;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助指导全区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现代服务业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物流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的接待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策划储备,以及与相关部门、企业开展对接、储备、宣传,并提供投资项目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检查、协调招商引资政策落实情况,收集分析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统计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数据,向区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动态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拟订城中区招商活动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对已达成合同、协议的重大合作项目进行跟踪、协调及提供服务;开展实际利用外资全口径统计;负责建立招商促进业务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拟定发展城区三产经济措施,推动城中区商贸流通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发展。
2.推动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为企业做好服务。
3.以持续健康发展第三产业为抓手,继续加速提升服务业发展。按照年初确定的三产各项任务指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
4.开展招商引资的接待和协调服务工作,做好招商项目策划储备,以及与相关部门、企业开展对接、储备、宣传,并提供投资项目咨询服务等工作。
5.协调招商引资政策落实情况,收集分析国内外招商引资信息,统计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数据,向区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动态并提出工作建议。
6.拟订城中区招商活动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对已达成合同、协议的重大合作项目进行跟踪、协调及提供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商务局为行政编制单位。无二层机构。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

第二部分:城中区商务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商务局
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85.62万元,同比增长1125.34万元,同比增长702%。2018年收入总体增长的主要原因: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增多。
(二)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08.9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576.72万元;
5.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285.62万元,同比增长1125.34万元,同比增长702%。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增多。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10.61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城中区商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5万元,项目支出525.66万元。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四、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五、2018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0.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与上年同期持平;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原因为公车改革,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0.08万元,原因为有公务接待任务。
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96%。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8年城中区商务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

2018年国内接待批次1批、12人次、总额共计0.1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2万元。比去年减少 6.25万元,同比下降26.4 %,原因为压减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依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完成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部门决算报表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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