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
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三)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贯彻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变更隶属关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绘和申报乡镇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图和县界标准样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名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志愿服务规范性文件,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民政局为行政编制单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11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5765.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06.4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56.37万元,下降20.1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2.8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20.80万元,下降13.67%,主要原因是: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项目财政拨款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本级预算减少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8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09.27万元,下降86.68%,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即将完成,上级下拨资金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90.74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5.28万元,下降41.84%,主要原因是:市民政局非财政拨款方式资金减少,多使用财政拨款方式,特别是基层政权项目无资金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59.0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61.02万元,下降19.77%,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5765.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13.7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56.37万元,下降20.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3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党支部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842.8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73.95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81.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91.14万元,下降78.22%,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2021年预算仅需安排7月至12月费用,二是老龄卫生健康事务使用上年结转资金,2021年度未有资金收入。
4.住房保障支出(类)19.1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提高导致按比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增加。
5.其他支出(类)170.2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69.56万元,下降68.46%,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7.年末结转和结余651.7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23.58万元,下降48.9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6.2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88.68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减少,二是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23.15万元,项目支出4633.06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83.78万元,支出决算为485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局支部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局支部专项业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务(项)。年初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1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5.42万元,支出决算为3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行政区域结项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2662.61万元,支出决算为267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8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4万元,支出决算为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7.70万元,支出决算为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308.6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12.67万元,支出决算为47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追加预算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3.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1.46万元,支出决算为67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54万元,支出决算为3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55万元,支出决算为9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7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14万元,支出决算为1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十七)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1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8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2021年在编人员比2020年在编人员少1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有所节约。
(三)资本性支出1.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调剂使用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76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68.7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50.83万元,下降67.52%。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8.79万元。
本部门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79万元。其中:
(一)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市局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2%,比上年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务接待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开展。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柳州市民政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2021年,柳州市民政局、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2%, 比上年增加0.29万元,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务接待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开展。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2万元,降低8.4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3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7%。组织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社区建设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委托了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2021年度社区建设经费主要用于龙城社区位于龙城路21号瑞泰大厦2层部分房屋(计租面积710.3㎡)服务用房和柳侯社区弯塘路26号行署二大院服务用房的租金支付、部分社区服务用房物业费的拨付和有需要的社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换。为社区正常运转提供基础保障。不足之处是自评报告简单,绩效指标设置单一,未能全面反映预算项目执行的绩效面貌。预算精度和细化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我部门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和学习,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合理设置个性指标,完善绩效评价报告和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提高项目预算计划与执行工作的管理水平,周全考虑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按照管理规定使用资金,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利用效率及项目完成进度。
组织对城中区民政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56.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8.79万元。委托了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城中区民政局围绕“聚焦民生,兜底保障”任务,统筹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事务协调发展。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机制,完成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街道,建立了特困对象访视和住院陪护制度,建立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和备用金制度,购买服务开展年度入户核查工作;高龄、残疾人、孤儿、特困、临时救助等各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不足之处是阶段预算执行未达序时进度要求,预算编制细化率和执行力需提高;满意度指标细化较好,但产出、效益类缺项。下一步需要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资金的计划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实际工作业务性质科学设置个性指标,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区建设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复核得分为7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单一,未能全面反映预算项目执行的绩效面貌。预算精度和细化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和学习,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合理设置个性指标,完善绩效评价报告和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提高项目预算计划与执行工作的管理水平,周全考虑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按照管理规定使用资金,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利用效率及项目完成进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中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中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员:曹达,审核领导:郑蔼新,电话:2830669)
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三)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贯彻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变更隶属关系、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编绘和申报乡镇以上标准行政区划图和县界标准样图,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地名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开展儿童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志愿服务规范性文件,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民政局为行政编制单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11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5765.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06.4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56.37万元,下降20.1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2.8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20.80万元,下降13.67%,主要原因是:2020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项目财政拨款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本级预算减少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8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09.27万元,下降86.68%,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即将完成,上级下拨资金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90.74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5.28万元,下降41.84%,主要原因是:市民政局非财政拨款方式资金减少,多使用财政拨款方式,特别是基层政权项目无资金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59.0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61.02万元,下降19.77%,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5765.4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13.73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56.37万元,下降20.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3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党支部项目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842.8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等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73.95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81.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291.14万元,下降78.22%,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2021年预算仅需安排7月至12月费用,二是老龄卫生健康事务使用上年结转资金,2021年度未有资金收入。
4.住房保障支出(类)19.1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51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提高导致按比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增加。
5.其他支出(类)170.2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69.56万元,下降68.46%,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7.年末结转和结余651.7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23.58万元,下降48.9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历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6.2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88.68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减少,二是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23.15万元,项目支出4633.06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83.78万元,支出决算为485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局支部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局支部专项业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务(项)。年初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8.1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5.42万元,支出决算为3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行政区域结项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年初预算为2662.61万元,支出决算为267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8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4万元,支出决算为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7.70万元,支出决算为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308.6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12.67万元,支出决算为47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追加预算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3.84万元,支出决算为19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1.46万元,支出决算为67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54万元,支出决算为3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55万元,支出决算为9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二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7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14万元,支出决算为1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十七)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1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8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2021年在编人员比2020年在编人员少1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有所节约。
(三)资本性支出1.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调剂使用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76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68.7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50.83万元,下降67.52%。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8.79万元。
本部门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79万元。其中:
(一)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解决。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市局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2%,比上年增加0.29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务接待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开展。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柳州市民政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0年度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2021年,柳州市民政局、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2%, 比上年增加0.29万元,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务接待工作逐步恢复正常开展。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2万元,降低8.4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3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7%。组织对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社区建设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委托了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2021年度社区建设经费主要用于龙城社区位于龙城路21号瑞泰大厦2层部分房屋(计租面积710.3㎡)服务用房和柳侯社区弯塘路26号行署二大院服务用房的租金支付、部分社区服务用房物业费的拨付和有需要的社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换。为社区正常运转提供基础保障。不足之处是自评报告简单,绩效指标设置单一,未能全面反映预算项目执行的绩效面貌。预算精度和细化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我部门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和学习,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合理设置个性指标,完善绩效评价报告和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提高项目预算计划与执行工作的管理水平,周全考虑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按照管理规定使用资金,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利用效率及项目完成进度。
组织对城中区民政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56.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8.79万元。委托了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城中区民政局围绕“聚焦民生,兜底保障”任务,统筹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事务协调发展。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机制,完成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街道,建立了特困对象访视和住院陪护制度,建立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和备用金制度,购买服务开展年度入户核查工作;高龄、残疾人、孤儿、特困、临时救助等各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不足之处是阶段预算执行未达序时进度要求,预算编制细化率和执行力需提高;满意度指标细化较好,但产出、效益类缺项。下一步需要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资金的计划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实际工作业务性质科学设置个性指标,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区建设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复核得分为7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单一,未能全面反映预算项目执行的绩效面貌。预算精度和细化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领导和学习,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合理设置个性指标,完善绩效评价报告和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提高项目预算计划与执行工作的管理水平,周全考虑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按照管理规定使用资金,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利用效率及项目完成进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中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中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员:曹达,审核领导:郑蔼新,电话:283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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