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城中区发改局  |   发布日期: 2022-09-15 17:00    |  作者: 孔瑜    |  浏览量:

柳州市城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措施,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拟订实施方案。

(六)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按分工安排全区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要项目。规划全区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七)规划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布局,组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重大项目相关问题。衔接平衡涉及重大项目专项规划,按相关程序初审转报重大项目。

(八)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规划。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实施国家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

(九)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规划。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工作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全区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二)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综合研判社会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五)研究能源开发与利用,提出全区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 推进能源结构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六)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 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 协调相关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同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协调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与地方经济建设相关工作,归口负责实施军民融合发展任务。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发展和改革局为行政编制单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4人,无下设机构。


    第二部分: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915.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5.30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8.56万元,增长55.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5.3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8.56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贴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0.5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50.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贴项目支出。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915.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09.41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33.24万元,增长359.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6.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3.64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发展改革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比2020年决算减少3.8万元,下降57.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减少导致按比例提取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比2020年决算减少3.51万元,下降154.3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年度调整,因此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类)690.97万元,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比2020年决算增加690.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贴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313.9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比2020年决算增加2.63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提高导致按比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9.41万元,其中:比2020年决算增加63.32万元,增长78.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贴项目。其中:基本支出76.04万元,项目支出733.37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68.78万元,支出决算10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5.06万元,支出决算为6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了无法编入年初预算的年度绩效考评奖励、增人增资经费等。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的费用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8万元,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有所结余。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4万元,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有所结余。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13万元,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91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实际缴纳单位部分公积金较预算有所差异。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79万元,公用经费13.2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5%。

(三)资本性支出0.76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调剂使用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76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比上年增加0.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21年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 比上年增加0.104万元,原因是接待人数增加。1批次、10人次。其中:县域经济考核接待人数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6万元。比去年增加0.94万元,同比增加7.66%,原因为增加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编制完成《柳州市城中区2021年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通过,2021年区政府投资计划资金包括区级预算内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年度计划资金总规模为62457.3万元。截至2021年底,已对政府投资项目立项28项,总投资29778.67万元,主要包括2021年柳州市城中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2021年柳州市城中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柳州市城中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改造工程项目等项目。对区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进度每月跟踪,进一步细化项目报批跟踪服务和向上争取支持服务,及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政策衔接、项目报批、征地拆迁、事务协调等服务工作。

2.根据《柳州市城中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对2021年新增的办公设备进行政府采购,如期完成了政府采购,并按照“统一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管理,做到责任明确,物尽其用。

3.根据《关于预下达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的通知》(柳财预追〔2020〕626)《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的通知》(柳财预追〔2020〕302)《关于下达2021年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市本级配套部分)的通知》(柳财预〔2021〕524)《关于下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运营服务补贴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21〕446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局负责下发新能源相关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陆佰玖拾万玖仟柒佰贰拾壹元陆角伍分(¥6909721.65),及时准确无误的拨付补助资金,确保了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中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员:穆玲好  审核领导:曾凡智  联系电话:2839040)


2021
柳州市城中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15 17:00  来源:城中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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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包括部门职责、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措施,统筹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并拟订实施方案。

(六)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按分工安排全区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要项目。规划全区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七)规划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布局,组织提出加强重大项目管理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重大项目相关问题。衔接平衡涉及重大项目专项规划,按相关程序初审转报重大项目。

(八)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规划。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促进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推进实施国家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

(九)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规划。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能源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规划。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措施,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工作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一)跟踪研判涉及全区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二)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三)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建议,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事项。综合研判社会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五)研究能源开发与利用,提出全区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 推进能源结构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协调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十六) 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 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 协调相关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同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协调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与地方经济建设相关工作,归口负责实施军民融合发展任务。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发展和改革局为行政编制单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在职在编人员4人,无下设机构。


    第二部分: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915.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5.30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8.56万元,增长55.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5.3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8.56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贴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0.5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50.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贴项目支出。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915.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09.41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33.24万元,增长359.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6.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43.64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发展改革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比2020年决算减少3.8万元,下降57.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减少导致按比例提取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比2020年决算减少3.51万元,下降154.3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年度调整,因此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类)690.97万元,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支出。比2020年决算增加690.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贴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313.9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比2020年决算增加2.63万元,增长0.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总额提高导致按比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9.41万元,其中:比2020年决算增加63.32万元,增长78.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贴项目。其中:基本支出76.04万元,项目支出733.37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68.78万元,支出决算10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其他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5.06万元,支出决算为6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了无法编入年初预算的年度绩效考评奖励、增人增资经费等。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的费用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8万元,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有所结余。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4万元,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有所结余。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13万元,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有所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91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实际缴纳单位部分公积金较预算有所差异。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79万元,公用经费13.2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5%。

(三)资本性支出0.76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调剂使用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76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社保基金收支决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比上年增加0.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21年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数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5%, 比上年增加0.104万元,原因是接待人数增加。1批次、10人次。其中:县域经济考核接待人数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6万元。比去年增加0.94万元,同比增加7.66%,原因为增加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编制完成《柳州市城中区2021年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通过,2021年区政府投资计划资金包括区级预算内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年度计划资金总规模为62457.3万元。截至2021年底,已对政府投资项目立项28项,总投资29778.67万元,主要包括2021年柳州市城中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期、2021年柳州市城中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柳州市城中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改造工程项目等项目。对区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进度每月跟踪,进一步细化项目报批跟踪服务和向上争取支持服务,及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政策衔接、项目报批、征地拆迁、事务协调等服务工作。

2.根据《柳州市城中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对2021年新增的办公设备进行政府采购,如期完成了政府采购,并按照“统一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管理,做到责任明确,物尽其用。

3.根据《关于预下达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的通知》(柳财预追〔2020〕626)《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的通知》(柳财预追〔2020〕302)《关于下达2021年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市本级配套部分)的通知》(柳财预〔2021〕524)《关于下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运营服务补贴资金的通知》(柳财预〔2021〕446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局负责下发新能源相关补贴资金共计人民币陆佰玖拾万玖仟柒佰贰拾壹元陆角伍分(¥6909721.65),及时准确无误的拨付补助资金,确保了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中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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