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住建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柳州市城中区住建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住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住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住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住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本辖区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新建项目的绿化配套方案及设计的审定;
(三)负责办理因建设施工等需要变动树木、绿地的手续;
(四)负责本区公共绿地、小游园、行道树的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柳州市城中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位于土伏路城中区为民服务中心7楼,成立于2000年5月,隶属于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0年5月-2020年11月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从2020年12月调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层机构。人员编制12名,现有在职人员9人。
第二部分:住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住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425.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3.7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44万元,下降1.0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1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10.00万元,为市园林局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1.50万元,下降68.25%。主要原因是:市园林局每年要求的摆花盆数减少。
3.其他收入7.61万元,为自然资源局拨付用于古树名木专项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的项目。
4.上年结转和结余21.5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49万元,增长65.01 %,主要原因是:摆花费用减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425.3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19.41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44万元,下降1.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专项事务经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未单独列出此项费用,以及开展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缴纳的离退休经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2.768.7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06万元,增长46.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355.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工程项目费,绿地养护经费及聘用人员经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经费减少。
5.农林水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62万元,下降36.61%,主要原因是:防汛物资购置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9.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按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减少。
7.年末结转和结余5.8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5.66万元,下降72.67%,主要原因是:摆花费用增加,导致结转费用减少。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1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0.25%。其中:基本支出164.42万元,项目支出221.72万元。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4.09万元,支出决算为38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有所结余。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2万元,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有所结余。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85万元,支出决算为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事业单位医疗经费有所结余。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38万元,支出决算为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单独列出安排经费,使用过程中进行追加经费。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236.93万元,支出决算为32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经费增加,使用过程中进行追加经费。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养护等方面的其他各项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73万元,支出决算为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实际缴纳单位部分公积金较预算有所差异。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4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49万元、津贴补贴39.76万元、绩效工资38.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5万元、住房公积金9.3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6%。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有所节约。主要包括:办公费0.69万元、印刷费0.10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0.72万元、差旅费0.06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工会经费2.23万元、福利费0.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3%。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年中调剂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比上年减少5.0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1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委、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1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比上年减少5.01万元,原因是车辆维修减少。主要用于吊车、货车、洒水车开展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2年,城中区住建服务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6万元,平均每辆0.2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1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92万元,降低51.8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水费、电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指的是洒水车、大货车、吊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1.72万元,占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个性指标设计单一,不够丰富。编制预算细化率有待加强。预算单位提供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内容不全面,绩效分析不够深入,下一步应当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资金的计划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实际工作业务性质科学设置个性指标,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详见最后附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中区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中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河东片区外包养护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主要核查资料 | 完成情况及描述 |
合计 | 100 | 82.25 | ||||||
投入(6分) | (一)前期准备(6分) | 1.项目组织管理(6分)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1.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符合得0.5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符合得0.5分,否则不得分;3.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4.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国家、自治区、市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2 | 2 | 项目方案材料:如立项文件依据、立项批文、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产支持范围。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1.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3.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2 | 2 |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
项目预算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申请的规范性和可行性情况。 | 项目资金列入年初预算或按规定办理追加预算手续,各子项目资金结构合理,得2分;资金结构不合理的,酌情扣分。 | 2 | 2 | 项目方案材料: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等。 | 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合理、资金结构合理。 | |||
过程(34分) | (二)项目管理(10分) | 2.项目管理制度(2分) | 是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 | 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且项目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完整,得2分;有项目管理办法,但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不完整等情况的,酌情扣分;无项目管理办法不得分。 | 2 | 2 | 项目管理制度等。 | 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制度。 |
3.制度执行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 1. 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得1分。 | 2 | 2 | 项目实施审批文件、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有关文件。 | 项目实施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
2 .建设工程类项目达到限额标准实施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 ||||||||
1.部门监督是否有专人负责;2.业务主管部门是否组织相关部门检查或抽查;3.社会监督是否公布举报电话,是否接收群众监督,是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 1.项目实施单位有专人负责的,业务主管部门督查、监控得1分;2.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得,及时处理反映问题得1分。否则不得分; | 2 | 2 | 查看督查文件、相关记录、图片、举报电话、投诉及处理记录等材料。 | 项目实施有专人负责,有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 |||
4.项目质量控制(2分) | 项目实施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 | 资金使用单位建立或具有相应的质量管控制度(1.工程类项目有具体质量监控标准/财政补助类项目有严格的补助标准;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有各级财政配套资金标准),有明确质量控制标准,并实施情况良好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2 | 质量控制相关制度等。 | 资金使用有严格的管控制度,专项资金有明确质量控制标准,监督实施情况良好。 | ||
5.项目档案管理(2分) | 各项档案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 资金使用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各项档案资料完整的,得2分。 | 2 | 2 | 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等。 | 档案资料基本完整。 | ||
(三)资金管理(20分) | 6.资金管理制度(4分) | 是否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并执行良好。 | 1.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上级相应资金管理办法,得2分; 2.建立资金管理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投入有保障的,得2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相应扣分,扣完为止。 | 4 | 4 | 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凭证等。 | 已执行上级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投入有保障。 | |
7.资金到位率(2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于6月底前全部到位的,得2分;于6-9月底全部到位的,得1分;于10月份到位的,得0.5分;10月份以后才到位的不得分。(备注:1.项目资金为部分到位的,按资金得分情况乘于到位率计算分值。2.如另有党委、政府等关于资金到位情况的批文,从其批文。) | 2 | 2 | 项目资金拨付凭证 | 基本达成 | ||
8.资金支出进度(4分) | 重点考核项目支出的序时进度情况,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 4 | 4 | 项目资金拨付凭证 | 基本达成 | ||
9.资金支出规范性(10分) | 资金分配是否规范、及时。 | 1.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因素进行规范的,得1分; | 3 | 3 | 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凭证、资金分配方案等 | 已按资金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 ||
2.资金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分配的,得1分; | ||||||||
3.资金在规定时间报送资金分配方案的,得1分。 | ||||||||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 1.资金支付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得1分;发现一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2 | 资金拨付凭证等 | 基本达成 | |||
2.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持对象等按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实施,得1分。如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每发现1个事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准确。 | 1.分项目规范核算得1分;分项目核算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 3 | 3 | 财务制度、会计凭证等 | 会计核算规范,有财务制度。 | |||
2.会计核算规范的,得1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 ||||||||
3.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得1分,执行不好酌情扣分。 | ||||||||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得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 | 2 | 2 | 会计档案存放情况 | 会计资料完整相对完整。 | |||
(四)绩效评价管理(4分) | 10.预算绩效自评管理(4分) | ①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②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本评价指标表中一级指标“产出”、“效果”指标进行细化到四级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1.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2 | 1 | 项目自评材料等 | 项目绩效目标与工作相关 | |
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
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
2.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
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自评材料,包括项目自评报告、评分表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等。 | 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2 | 1 | 项目自评材料等 | 各项指标能予以体现。 | |||
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目标与计划能对应。 | |||||||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的项目自评材料,得1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已对项目开展进行自评 | |||||||
产出(30分) | (五)项目产出(30分) | 11.产出数量(15分) | 是否完全支付 | 完成目标任务量100%得7.5分,未完成得分按照完成量*7.5分 | 7.5 | 5.63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 | 支付33.75万元 |
数量指标 | 完成目标任务量100%得7.5分,未完成得分按照完成量*7.5分 | 7.5 | 5.63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 | 2023年河北片区外包养护费497500元,附政府采购合同。 | |||
12.产出质量(5分) | 按要求完成 | 补贴到位达到标准得5分,未达相对比例扣0.2分,扣完为止。 | 5 | 5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 | 资金到位率100%。 | ||
13.产出时效(5分) | 反映项目完成的及时率 | 项目在时限内完成得5分,每晚1天扣0.2分,扣完为止。 | 5 | 5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 | 基本完成。 | ||
14.产出成本(5分) | 成本控制率 | 成本控制较好得5分,超出实际成本按0-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 | 5 | 5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预算为45万元,实际支出为33.75万元。 | ||
效果(30分) | (六)项目效果(30分) | 15.社会效益(12分) | 反映是否有效保障生活水平,提高幸福感 | 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得12分,其余按0-12分酌情给分。 | 12 | 12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 | 基本达成。 |
16.可持续影响(12分) | 反映政策进一步完善,保障对象生活水平不断提升 | 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得12分,其余按0-12分酌情给分。 | 12 | 0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 | 未指定预算指标 | ||
17.满意度 (6分) | 考核项目直接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 | 调查对象满意度90%以上(含90%)得6分,满意度80-90%(含80%)得4分,满意度70-80%(含70%)得3分,满意度60-70%(含60%)得2分,60%以下按不得分。 | 6 | 6 | 满意度调查表 | 基本达成。 | ||
绩效评定级别 | 二等 | |||||||
信息员 :林芸 审核领导:苗明 联系电话:2858352
柳州市城中区住建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住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住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住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住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本辖区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新建项目的绿化配套方案及设计的审定;
(三)负责办理因建设施工等需要变动树木、绿地的手续;
(四)负责本区公共绿地、小游园、行道树的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柳州市城中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位于土伏路城中区为民服务中心7楼,成立于2000年5月,隶属于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0年5月-2020年11月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从2020年12月调整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层机构。人员编制12名,现有在职人员9人。
第二部分:住建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住建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425.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3.7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44万元,下降1.0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1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是:项目费用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10.00万元,为市园林局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1.50万元,下降68.25%。主要原因是:市园林局每年要求的摆花盆数减少。
3.其他收入7.61万元,为自然资源局拨付用于古树名木专项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的项目。
4.上年结转和结余21.5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49万元,增长65.01 %,主要原因是:摆花费用减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425.3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19.41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44万元,下降1.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专项事务经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未单独列出此项费用,以及开展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缴纳的离退休经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9.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2.768.7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06万元,增长46.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355.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工程项目费,绿地养护经费及聘用人员经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94万元,下降0.54%,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经费减少。
5.农林水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4.62万元,下降36.61%,主要原因是:防汛物资购置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9.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导致按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减少。
7.年末结转和结余5.8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5.66万元,下降72.67%,主要原因是:摆花费用增加,导致结转费用减少。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1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0.25%。其中:基本支出164.42万元,项目支出221.72万元。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4.09万元,支出决算为38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有所结余。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2万元,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有所结余。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85万元,支出决算为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事业单位医疗经费有所结余。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38万元,支出决算为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单独列出安排经费,使用过程中进行追加经费。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236.93万元,支出决算为32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经费增加,使用过程中进行追加经费。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养护等方面的其他各项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剂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73万元,支出决算为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实际缴纳单位部分公积金较预算有所差异。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4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49万元、津贴补贴39.76万元、绩效工资38.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5万元、住房公积金9.3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6%。决算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有所节约。主要包括:办公费0.69万元、印刷费0.10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0.72万元、差旅费0.06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工会经费2.23万元、福利费0.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3%。决算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年中调剂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比上年减少5.0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1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委、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1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比上年减少5.01万元,原因是车辆维修减少。主要用于吊车、货车、洒水车开展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2年,城中区住建服务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16万元,平均每辆0.2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1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92万元,降低51.8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水费、电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指的是洒水车、大货车、吊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1.72万元,占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个性指标设计单一,不够丰富。编制预算细化率有待加强。预算单位提供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内容不全面,绩效分析不够深入,下一步应当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资金的计划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实际工作业务性质科学设置个性指标,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预算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详见最后附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中区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中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河东片区外包养护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主要核查资料 | 完成情况及描述 |
合计 | 100 | 82.25 | ||||||
投入(6分) | (一)前期准备(6分) | 1.项目组织管理(6分)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 1.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符合得0.5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符合得0.5分,否则不得分;3.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4.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国家、自治区、市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2 | 2 | 项目方案材料:如立项文件依据、立项批文、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项目立项符合行业发展规划,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产支持范围。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1.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3.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2 | 2 | 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
项目预算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申请的规范性和可行性情况。 | 项目资金列入年初预算或按规定办理追加预算手续,各子项目资金结构合理,得2分;资金结构不合理的,酌情扣分。 | 2 | 2 | 项目方案材料: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等。 | 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合理、资金结构合理。 | |||
过程(34分) | (二)项目管理(10分) | 2.项目管理制度(2分) | 是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 | 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且项目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完整,得2分;有项目管理办法,但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不完整等情况的,酌情扣分;无项目管理办法不得分。 | 2 | 2 | 项目管理制度等。 | 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制度。 |
3.制度执行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 1. 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得1分。 | 2 | 2 | 项目实施审批文件、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有关文件。 | 项目实施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
2 .建设工程类项目达到限额标准实施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得1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 ||||||||
1.部门监督是否有专人负责;2.业务主管部门是否组织相关部门检查或抽查;3.社会监督是否公布举报电话,是否接收群众监督,是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 1.项目实施单位有专人负责的,业务主管部门督查、监控得1分;2.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得,及时处理反映问题得1分。否则不得分; | 2 | 2 | 查看督查文件、相关记录、图片、举报电话、投诉及处理记录等材料。 | 项目实施有专人负责,有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 |||
4.项目质量控制(2分) | 项目实施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 | 资金使用单位建立或具有相应的质量管控制度(1.工程类项目有具体质量监控标准/财政补助类项目有严格的补助标准;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有各级财政配套资金标准),有明确质量控制标准,并实施情况良好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 2 | 2 | 质量控制相关制度等。 | 资金使用有严格的管控制度,专项资金有明确质量控制标准,监督实施情况良好。 | ||
5.项目档案管理(2分) | 各项档案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 资金使用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各项档案资料完整的,得2分。 | 2 | 2 | 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等。 | 档案资料基本完整。 | ||
(三)资金管理(20分) | 6.资金管理制度(4分) | 是否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并执行良好。 | 1.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上级相应资金管理办法,得2分; 2.建立资金管理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投入有保障的,得2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相应扣分,扣完为止。 | 4 | 4 | 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凭证等。 | 已执行上级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投入有保障。 | |
7.资金到位率(2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于6月底前全部到位的,得2分;于6-9月底全部到位的,得1分;于10月份到位的,得0.5分;10月份以后才到位的不得分。(备注:1.项目资金为部分到位的,按资金得分情况乘于到位率计算分值。2.如另有党委、政府等关于资金到位情况的批文,从其批文。) | 2 | 2 | 项目资金拨付凭证 | 基本达成 | ||
8.资金支出进度(4分) | 重点考核项目支出的序时进度情况,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 4 | 4 | 项目资金拨付凭证 | 基本达成 | ||
9.资金支出规范性(10分) | 资金分配是否规范、及时。 | 1.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因素进行规范的,得1分; | 3 | 3 | 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凭证、资金分配方案等 | 已按资金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 ||
2.资金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分配的,得1分; | ||||||||
3.资金在规定时间报送资金分配方案的,得1分。 | ||||||||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 1.资金支付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得1分;发现一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2 | 资金拨付凭证等 | 基本达成 | |||
2.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持对象等按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实施,得1分。如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每发现1个事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准确。 | 1.分项目规范核算得1分;分项目核算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 3 | 3 | 财务制度、会计凭证等 | 会计核算规范,有财务制度。 | |||
2.会计核算规范的,得1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 ||||||||
3.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得1分,执行不好酌情扣分。 | ||||||||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得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 | 2 | 2 | 会计档案存放情况 | 会计资料完整相对完整。 | |||
(四)绩效评价管理(4分) | 10.预算绩效自评管理(4分) | ①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②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本评价指标表中一级指标“产出”、“效果”指标进行细化到四级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1.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2 | 1 | 项目自评材料等 | 项目绩效目标与工作相关 | |
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
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
2.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
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自评材料,包括项目自评报告、评分表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等。 | 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2 | 1 | 项目自评材料等 | 各项指标能予以体现。 | |||
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目标与计划能对应。 | |||||||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的项目自评材料,得1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已对项目开展进行自评 | |||||||
产出(30分) | (五)项目产出(30分) | 11.产出数量(15分) | 是否完全支付 | 完成目标任务量100%得7.5分,未完成得分按照完成量*7.5分 | 7.5 | 5.63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 | 支付33.75万元 |
数量指标 | 完成目标任务量100%得7.5分,未完成得分按照完成量*7.5分 | 7.5 | 5.63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 | 2023年河北片区外包养护费497500元,附政府采购合同。 | |||
12.产出质量(5分) | 按要求完成 | 补贴到位达到标准得5分,未达相对比例扣0.2分,扣完为止。 | 5 | 5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 | 资金到位率100%。 | ||
13.产出时效(5分) | 反映项目完成的及时率 | 项目在时限内完成得5分,每晚1天扣0.2分,扣完为止。 | 5 | 5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 | 基本完成。 | ||
14.产出成本(5分) | 成本控制率 | 成本控制较好得5分,超出实际成本按0-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 | 5 | 5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预算为45万元,实际支出为33.75万元。 | ||
效果(30分) | (六)项目效果(30分) | 15.社会效益(12分) | 反映是否有效保障生活水平,提高幸福感 | 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得12分,其余按0-12分酌情给分。 | 12 | 12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 | 基本达成。 |
16.可持续影响(12分) | 反映政策进一步完善,保障对象生活水平不断提升 | 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得12分,其余按0-12分酌情给分。 | 12 | 0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 | 未指定预算指标 | ||
17.满意度 (6分) | 考核项目直接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 | 调查对象满意度90%以上(含90%)得6分,满意度80-90%(含80%)得4分,满意度70-80%(含70%)得3分,满意度60-70%(含60%)得2分,60%以下按不得分。 | 6 | 6 | 满意度调查表 | 基本达成。 | ||
绩效评定级别 | 二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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