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有关农业、畜牧、水利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区农业、畜牧、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
(三)具体负责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工作调研,提出农业和农村发展举措。负责城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四)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
(五)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土地确权工作。
(六)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措施,参与城区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七)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休闲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资源保护工作;承担和指导农业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
(八)指导水产畜牧业生产;负责辖区水产畜牧兽医行业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负责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承担提升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承担水产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管理水产畜牧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水产畜牧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统计;拟定水产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消毒剂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城区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
(十二)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的管理与保护。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及河道堤防的安全监管。
(十三)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拟订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有关工作。
主要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畜牧、水利、库区移民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农村稳定、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原则,拟订辖区农业、畜牧、水利、库区移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主管辖区的农业、畜牧、水利、库区移民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进行农、畜、水利综合开发、利用和治理,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属政府工作部门,为行政编制机构。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城中区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城中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单位)、城中区动物疫病防治中心(事业单位)。农业农村局共有工作人员32人(含二层机构),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2人。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表中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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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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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754.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5.13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96万元,增长5.0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0.5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83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支出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1.66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91万元,下降70.19%,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农林水项目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8.9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9.69%,主要原因是:上缴财政应返还额度及超过两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754.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44.5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96万元,增长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6.11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缴纳各项社保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68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社保缴费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
2.卫生健康支出(类)40.8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9万元,增长94.89%,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医保缴费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
3.城乡社区支出(类)7万元:主要用于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专项债券。
4.农林水支出(类)566.51万元: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生产发展、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水土保持、农村人畜饮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22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34.0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06万元,增长13.52%,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住房公积金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
6.年末结转和结余9.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0.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65万元,增长4.97%。其中:基本支出457.4万元,项目支出253.15万元。
本部门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6.1万元,支出决算为71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9%。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74万元,支出决算为4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7%,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37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职业年金缴费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缴纳职工医保费用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72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缴纳职工医保费用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安排支付。主要用于为本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费用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0.91万元,支出决算为17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差旅费用、公务接待费用。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9.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2%。主要原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减少。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用。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9.11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差旅费用、公务接待费用。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主要用于:组织培训、购买专用材料。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9.3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89%。主要用于:防范病虫害方面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经统计调查方面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方面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方面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7万元,支出决算为6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6%。主要用于:对农户、企业补助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8.23万元,支出决算为1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5%。主要用于:柳东村小丹冲河道治理工程方面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防汛方面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水利维修工程方面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水产种质资源普查。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2.05万元,支出决算为3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3%。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住房公积金缴费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7.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补助等;公用经费3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1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3.41万元、津贴补贴42.58万元、奖金65.48万元、绩效工资71.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11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万元、住房公积金34.0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2%。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压减了基本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24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2.09万元、邮电费2.21万元、差旅费5.82万元、维修(护)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工会经费5.87万元、福利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7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2.9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万元,增长27%。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92万元。
本部门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水库移民补助。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方面。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 况说明。
六、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比上年增加0.9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次数同比去年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52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次数同比去年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下村指导、调研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4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94万元,平均每辆0.3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6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43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52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41万元,降低53.57%。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减、办公费支出减少,比2022年减少13.14万元,降低32.55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自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项目都能按照计划完成既定目标。项目资金分配总体合理,所有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不存在超支现象。
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中,我局全年项目支出54个,结转项目10个,自评项目共64个,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100%,严格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对各个项目进行自评,充分反应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执行情况。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共对6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畜牧新产品引进推广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5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员:农纪明 审核领导:林珠 联系电话:261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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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有关农业、畜牧、水利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区农业、畜牧、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
(三)具体负责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工作调研,提出农业和农村发展举措。负责城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四)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
(五)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土地确权工作。
(六)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措施,参与城区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七)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休闲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资源保护工作;承担和指导农业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
(八)指导水产畜牧业生产;负责辖区水产畜牧兽医行业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负责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承担提升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承担水产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管理水产畜牧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水产畜牧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统计;拟定水产畜牧业科研、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消毒剂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城区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
(十二)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的管理与保护。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及河道堤防的安全监管。
(十三)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拟订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有关工作。
主要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畜牧、水利、库区移民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农村稳定、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原则,拟订辖区农业、畜牧、水利、库区移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主管辖区的农业、畜牧、水利、库区移民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进行农、畜、水利综合开发、利用和治理,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农业农村局属政府工作部门,为行政编制机构。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城中区农业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城中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单位)、城中区动物疫病防治中心(事业单位)。农业农村局共有工作人员32人(含二层机构),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2人。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表中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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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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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城中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754.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5.13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96万元,增长5.0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0.55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83万元,增长4.9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2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支出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1.66万元,为部门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91万元,下降70.19%,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农林水项目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8.9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9.69%,主要原因是:上缴财政应返还额度及超过两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754.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44.5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5.96万元,增长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6.11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缴纳各项社保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68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社保缴费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
2.卫生健康支出(类)40.8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9万元,增长94.89%,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医保缴费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
3.城乡社区支出(类)7万元:主要用于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政府专项债券。
4.农林水支出(类)566.51万元:主要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生产发展、其他农业农村支出、水土保持、农村人畜饮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项目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22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34.0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06万元,增长13.52%,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住房公积金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
6.年末结转和结余9.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0.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3.65万元,增长4.97%。其中:基本支出457.4万元,项目支出253.15万元。
本部门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6.1万元,支出决算为71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9%。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74万元,支出决算为4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7%,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37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职业年金缴费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缴纳职工医保费用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72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缴纳职工医保费用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安排支付。主要用于为本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费用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主要用于为本局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0.91万元,支出决算为17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差旅费用、公务接待费用。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9.1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2%。主要原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减少。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用。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9.11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支出、差旅费用、公务接待费用。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主要用于:组织培训、购买专用材料。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年初预算为9.3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89%。主要用于:防范病虫害方面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经统计调查方面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方面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方面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7万元,支出决算为6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6%。主要用于:对农户、企业补助和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8.23万元,支出决算为1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5%。主要用于:柳东村小丹冲河道治理工程方面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防汛方面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水利维修工程方面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水产种质资源普查。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2.05万元,支出决算为3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3%。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机关各部门住房公积金缴费采取统一汇缴方式,由城中区政府账户统筹安排支付。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7.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补助等;公用经费3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1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3.41万元、津贴补贴42.58万元、奖金65.48万元、绩效工资71.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11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万元、住房公积金34.0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2%。决算小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压减了基本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24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2.09万元、邮电费2.21万元、差旅费5.82万元、维修(护)费0.21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工会经费5.87万元、福利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7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2.9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万元,增长27%。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92万元。
本部门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水库移民补助。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方面。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 况说明。
六、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比上年增加0.9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次数同比去年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2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52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次数同比去年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下村指导、调研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柳州市城中区农业农村局、4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94万元,平均每辆0.3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6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43万元,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52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41万元,降低53.57%。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减、办公费支出减少,比2022年减少13.14万元,降低32.55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自评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项目都能按照计划完成既定目标。项目资金分配总体合理,所有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不存在超支现象。
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中,我局全年项目支出54个,结转项目10个,自评项目共64个,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100%,严格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对各个项目进行自评,充分反应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执行情况。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共对6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我部门主要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情况为:
“畜牧新产品引进推广经费”项目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5万元,执行率为100%,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完成预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信息员:农纪明 审核领导:林珠 联系电话:261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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