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城中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城中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17-01-25 17:27       |  浏览量:

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17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7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7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17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残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
、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等工作,创建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
、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涉及残疾人的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或管理。
    6
、指导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和社居委、村委残疾人协会工作。
    7
、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9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
、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会将紧紧围绕“品质城中,幸福生活”发展目标,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目标和上级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训练和生产生活水平,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使广大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拥有更多“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春节前慰问贫困残疾人,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117日,我会开展春节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200户,为我区贫困残疾人送去现金及各类慰问品(含慰问物品折价)共计120000元。

   (二)认真做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把实现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相关信息数据的及时更新与有效反馈,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基础工程,作为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的主要抓手,作为巩固提高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各级残联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点任务,变集中调查为日常性的信息数据更新,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服务落实情况的动态跟踪、服务需求信息的及时收集、工作成效的评价反馈机制。

2017年,我会将以在全国残疾人基础数据库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为主要对象,以上一年度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涉及的残疾人基本状况40项调查指标和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11项调查指标为重要基础,将一年之内残疾人个人基础信息的变动情况、残疾人享受基本服务的落实情况、村(社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改进情况、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的变化情况等动态收集、审核上传。

通过信息数据的及时有效更新,建立健全以持证残疾人个体为精准服务对象的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统计分析机制、统计分析机制、评价反馈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全覆盖。

    (三)启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44号),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普遍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根据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6]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文件精神,我会将以上一年度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数据为基数,确定辖区内本年度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并逐年提高,至2020年达到80%以上。

   (四)高标准完成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工作;

2017年,我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和柳州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为民办实事工作。

健全项目档案。做细做全每一名救助对象的档案资料,做好项目的整体文书档案工作,查漏补缺,做到经得起检查,受得住考验。

   (五)继续完成“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

“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已在我区实施了六年,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明年,我会将继续认真落实《城中区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工作方案》,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残疾人家庭开展筛查工作。经前期细致的实地走访和严密的筛查,切实掌握辖区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将符合申请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录入中残联数据库作为项目开展对象。

每人每年1500元的补贴(其中1000元生活补贴,500元为残疾人购买服务),实现我区“阳光家园计划”生活补助发放任务率完成100%的目标,并完成残疾人基本信息情况实名制录入“中残联数据库”工作。

我会将对无自理能力、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合在家庭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需求,通过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结对关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定期上门进行针对性服务。

   (六)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

1、认真落实残疾人教育优惠政策,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确保2017年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得到资助;继续对就读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资助。做到应补尽补,避免漏报重报。

2、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2017年,我会将继续推行以就业为导向的类别化培训:对登记失业残疾人,实施初级技能培训;对辖区内残疾人在校大中专学生,开展就业能力和创业培训;对用人单位新录用的残疾人,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加强残疾人创业培训:依托有资质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能力、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对培训后成功创业的残疾人,进行跟踪服务,保持创业成果,树立残疾人创业先进典型,激励更多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开展残疾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岗位与稳定就业的需要,对用人单位新录用的残疾人和在岗残疾人职工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形式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活动,提升残疾职工的技能水平。组织用人单位进行培训和政策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认识和支持。

3、协同地税、财政部门,依法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力度。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任务。

()做好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补贴养老保险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怀残疾人、服务残疾人”为目的,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实行“全面摸底,跟踪服务”的工作方法,各街道各社区利用宣传栏、上门走访、张贴通知等方式,大力宣传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补贴工作,并开展了细致地摸底、登记工作,提高了平时出门较少的老年居民对该项民生工作的知晓率。对符合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补贴申请的残疾人一一登记下来,确保不漏、不重、不错,使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补贴工作顺利完成,切实帮助残疾人家庭解决生活困难,把组织的关心和社会的温暖送到贫困残疾人心坎上,使弱势群体能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营造和谐社会。

   (八)继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为巩固我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成果,加大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康复救助力度,我区2017年将继续免费为辖区内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我区前期经过广泛宣传、摸底、登记、初检、复查,在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的精心安排下,陆续对我区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进行手术。

贫困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实施以来,已经成功帮助了我区许多贫困白内障患者拨开眼睛上的云雾,让其重见光明。我区将继续做好该项民生工程,达到“康复一人,解放一家,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残疾人联合会是城中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群团组织职能部门,无下属二层机构。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6年末我会职工人员8人;其中行政编制2名。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96.42万元。同比增加32.83万元,同比增长51.62%2017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伙食补助和公车补助;四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增加了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以及退休人员根据相关政策享受的补助费用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42万元。同比增加32.83万元,同比增长51.62%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96.42万元。同比增加32.83万元,同比增长51.62%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2)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0.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同比增加32.72万元,同比增长56.57%

4)医疗卫生支出预算3.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0.07万元,同比增长2.24%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5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7.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同比增加0.8万元,同比增长2.2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同比减少0.92万元,同比下降3.1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同比增加1.69万元,同比增长37.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5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9.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同比增加32.02万元,同比增长117.52%。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8%;同比减少5万元,同比下降18.35%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其他支出预算37.0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2%。 同比增加37.02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总计9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95万元,同比减0.04万元,同比下降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同比减0.04万元,同比下降4%,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我会2017年无公务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17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报政府)

 

 

 

 


2017
【残联】城中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1-25 17:27  来源:城中区财政局

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17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7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7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7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17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节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残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
、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等工作,创建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
、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涉及残疾人的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或管理。
    6
、指导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和社居委、村委残疾人协会工作。
    7
、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9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0
、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会将紧紧围绕“品质城中,幸福生活”发展目标,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目标和上级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训练和生产生活水平,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使广大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拥有更多“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春节前慰问贫困残疾人,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

117日,我会开展春节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200户,为我区贫困残疾人送去现金及各类慰问品(含慰问物品折价)共计120000元。

   (二)认真做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把实现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相关信息数据的及时更新与有效反馈,作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基础工程,作为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的主要抓手,作为巩固提高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各级残联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点任务,变集中调查为日常性的信息数据更新,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服务落实情况的动态跟踪、服务需求信息的及时收集、工作成效的评价反馈机制。

2017年,我会将以在全国残疾人基础数据库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为主要对象,以上一年度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涉及的残疾人基本状况40项调查指标和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11项调查指标为重要基础,将一年之内残疾人个人基础信息的变动情况、残疾人享受基本服务的落实情况、村(社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改进情况、残疾人基本服务需求的变化情况等动态收集、审核上传。

通过信息数据的及时有效更新,建立健全以持证残疾人个体为精准服务对象的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统计分析机制、统计分析机制、评价反馈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全覆盖。

    (三)启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5]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44号),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普遍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根据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6]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文件精神,我会将以上一年度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数据为基数,确定辖区内本年度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并逐年提高,至2020年达到80%以上。

   (四)高标准完成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工作;

2017年,我会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和柳州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为民办实事工作。

健全项目档案。做细做全每一名救助对象的档案资料,做好项目的整体文书档案工作,查漏补缺,做到经得起检查,受得住考验。

   (五)继续完成“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

“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已在我区实施了六年,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明年,我会将继续认真落实《城中区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工作方案》,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残疾人家庭开展筛查工作。经前期细致的实地走访和严密的筛查,切实掌握辖区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将符合申请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录入中残联数据库作为项目开展对象。

每人每年1500元的补贴(其中1000元生活补贴,500元为残疾人购买服务),实现我区“阳光家园计划”生活补助发放任务率完成100%的目标,并完成残疾人基本信息情况实名制录入“中残联数据库”工作。

我会将对无自理能力、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合在家庭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需求,通过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结对关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定期上门进行针对性服务。

   (六)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

1、认真落实残疾人教育优惠政策,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确保2017年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得到资助;继续对就读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资助。做到应补尽补,避免漏报重报。

2、推进残疾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工作。2017年,我会将继续推行以就业为导向的类别化培训:对登记失业残疾人,实施初级技能培训;对辖区内残疾人在校大中专学生,开展就业能力和创业培训;对用人单位新录用的残疾人,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加强残疾人创业培训:依托有资质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能力、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对培训后成功创业的残疾人,进行跟踪服务,保持创业成果,树立残疾人创业先进典型,激励更多的残疾人自主创业。开展残疾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岗位与稳定就业的需要,对用人单位新录用的残疾人和在岗残疾人职工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形式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活动,提升残疾职工的技能水平。组织用人单位进行培训和政策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认识和支持。

3、协同地税、财政部门,依法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力度。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任务。

()做好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补贴养老保险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怀残疾人、服务残疾人”为目的,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实行“全面摸底,跟踪服务”的工作方法,各街道各社区利用宣传栏、上门走访、张贴通知等方式,大力宣传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补贴工作,并开展了细致地摸底、登记工作,提高了平时出门较少的老年居民对该项民生工作的知晓率。对符合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补贴申请的残疾人一一登记下来,确保不漏、不重、不错,使残疾人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补贴工作顺利完成,切实帮助残疾人家庭解决生活困难,把组织的关心和社会的温暖送到贫困残疾人心坎上,使弱势群体能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营造和谐社会。

   (八)继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

为巩固我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成果,加大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康复救助力度,我区2017年将继续免费为辖区内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我区前期经过广泛宣传、摸底、登记、初检、复查,在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的精心安排下,陆续对我区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进行手术。

贫困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实施以来,已经成功帮助了我区许多贫困白内障患者拨开眼睛上的云雾,让其重见光明。我区将继续做好该项民生工程,达到“康复一人,解放一家,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残疾人联合会是城中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群团组织职能部门,无下属二层机构。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16年末我会职工人员8人;其中行政编制2名。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96.42万元。同比增加32.83万元,同比增长51.62%2017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伙食补助和公车补助;四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增加了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以及退休人员根据相关政策享受的补助费用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42万元。同比增加32.83万元,同比增长51.62%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96.42万元。同比增加32.83万元,同比增长51.62%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2)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0.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同比增加32.72万元,同比增长56.57%

4)医疗卫生支出预算3.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0.07万元,同比增长2.24%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5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7.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同比增加0.8万元,同比增长2.2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6%;同比减少0.92万元,同比下降3.1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同比增加1.69万元,同比增长37.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同比增加0.04万元,同比增长1.5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9.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同比增加32.02万元,同比增长117.52%。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2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8%;同比减少5万元,同比下降18.35%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其他支出预算37.0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2%。 同比增加37.02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总计9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95万元,同比减0.04万元,同比下降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同比减0.04万元,同比下降4%,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我会2017年无公务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0万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本年度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17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在编公务用车0辆。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 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 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 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报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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