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 负责做好辖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 组织开展辖区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修订、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意见建议,并组织落实。
(五) 协助上级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 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就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制定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
(七) 负责辖区拥军优属工作。
(八) 负责烈士以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协助上级依法做好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九) 指导并督促落实辖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区政府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编制机构。二层机构为城中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并加挂“柳州市城中区退役军人信息数据中心”牌子,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数9人,聘用人员4人。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部门预算表中公开。
第二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支预算总计545.21万元,同比增加46.54万元,同比增长9.33%。2026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545.21万元,同比增加46.54万元,同比增长9.33%。支出包括:(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20.33万元,同比增加41.66万元,同比增长8.7%;(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38万元,同比增加1.89万元,同比增长22.26%;(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5万元,同比增加2.99万元,同比增长25.98%。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收入总计545.21万元,同比增加46.54万元,同比增长9.33%。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支出总计545.21万元,同比增加46.54万元,同比增长9.33%。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增加。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基本支出182.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45%,同比增加21.21万元,同比增长13.16%;项目支出362.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55%。同比增加25.33万元,同比增长7.5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545.21万元,同比增加46.54万元,同比增长9.33%。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545.21万元,同比增加46.54万元,同比增长9.33%。支出包括:(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20.33万元,同比增加41.66万元,同比增长8.7%;(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38万元,同比增加1.89万元,同比增长22.26%;(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5万元,同比增加2.99万元,同比增长25.9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45.21万元,同比增加46.54万元,同比增长9.33%。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增加。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4.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7.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军人护理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5.5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在乡老复员、带病回乡人员、参战民兵生活补助。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210.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立功受奖奖励金等。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90.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春节、八一、中秋和国庆慰问金等。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2.9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87万元。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49.43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慰问部队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73.19万元,全部为二层机构服务中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3.1万元。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二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编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二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计182.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45%,同比增加21.21万元,同比增长13.16%。其中:
(一)人员经费161.9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基本工资43.89万元,津贴补贴15.91万元,奖金14.87万元,绩效工资41.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7万元,住房公积金14.5万元。
(二)公用经费20.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办公费1.93万元,印刷费0.27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0.84万元,邮电费1.23万元,物业管理费0.18万元,差旅费3.13万元,维修(护)费0.44万元,会议费0.38万元,培训费0.17万元,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工会经费2.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9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增加0.01万元,同比增长1.4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我局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69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同比增长1.47%。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我局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局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4万元,同比增加1.61万元,同比增长8.5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部门没有在编公务用车车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城中区本级项目21个,预算资金362.82万元。我部门认真围绕部门专项职能、年度工作任务及进度要求设置绩效目标,其中“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是通过向优抚对象等人员(以下简称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有效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体现对该群体的社会尊崇。详细的绩效目标指标内容包括:数量指标: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发放人数;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执行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时效指标: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及时发放率;成本指标:经费总额;社会效益指标: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体现对该群体的尊崇;满意度指标:领取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满意。其他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详见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2(涉密项目除外)。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 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信息员:韦笑 审核领导:陈庆文 联系电话:2021322)
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宣传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 负责做好辖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 组织开展辖区退役军人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修订、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意见建议,并组织落实。
(五) 协助上级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 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就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制定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
(七) 负责辖区拥军优属工作。
(八) 负责烈士以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协助上级依法做好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九) 指导并督促落实辖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区政府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编制机构。二层机构为城中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并加挂“柳州市城中区退役军人信息数据中心”牌子,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数9人,聘用人员4人。已将所属二层机构的预算数据汇总至部门预算表中公开。
第二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收支预算总计545.21万元,同比增加46.54万元,同比增长9.33%。2026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545.21万元,同比增加46.54万元,同比增长9.33%。支出包括:(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20.33万元,同比增加41.66万元,同比增长8.7%;(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38万元,同比增加1.89万元,同比增长22.26%;(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5万元,同比增加2.99万元,同比增长25.98%。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收入总计545.21万元,同比增加46.54万元,同比增长9.33%。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支出总计545.21万元,同比增加46.54万元,同比增长9.33%。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增加。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其中:基本支出182.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45%,同比增加21.21万元,同比增长13.16%;项目支出362.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55%。同比增加25.33万元,同比增长7.5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545.21万元,同比增加46.54万元,同比增长9.33%。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本级资金545.21万元,同比增加46.54万元,同比增长9.33%。支出包括:(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20.33万元,同比增加41.66万元,同比增长8.7%;(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38万元,同比增加1.89万元,同比增长22.26%;(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5万元,同比增加2.99万元,同比增长25.9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45.21万元,同比增加46.54万元,同比增长9.33%。主要原因:项目预算增加。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4.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7.1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军人护理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5.5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在乡老复员、带病回乡人员、参战民兵生活补助。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210.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立功受奖奖励金等。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90.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春节、八一、中秋和国庆慰问金等。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2.9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87万元。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49.43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慰问部队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73.19万元,全部为二层机构服务中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3.1万元。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二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编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二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单位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计182.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45%,同比增加21.21万元,同比增长13.16%。其中:
(一)人员经费161.9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基本工资43.89万元,津贴补贴15.91万元,奖金14.87万元,绩效工资41.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7万元,住房公积金14.5万元。
(二)公用经费20.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办公费1.93万元,印刷费0.27万元,水费0.23万元,电费0.84万元,邮电费1.23万元,物业管理费0.18万元,差旅费3.13万元,维修(护)费0.44万元,会议费0.38万元,培训费0.17万元,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工会经费2.5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9万元,同口径比2025年增加0.01万元,同比增长1.4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我局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69万元,同比增加0.01万元,同比增长1.47%。主要原因:人员调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我局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局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4万元,同比增加1.61万元,同比增长8.5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部门没有在编公务用车车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城中区本级项目21个,预算资金362.82万元。我部门认真围绕部门专项职能、年度工作任务及进度要求设置绩效目标,其中“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经费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是通过向优抚对象等人员(以下简称优抚对象)发放抚恤和生活补助,有效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体现对该群体的社会尊崇。详细的绩效目标指标内容包括:数量指标: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发放人数;质量指标:按规定标准执行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时效指标: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及时发放率;成本指标:经费总额;社会效益指标: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体现对该群体的尊崇;满意度指标:领取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满意。其他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详见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2(涉密项目除外)。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 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信息员:韦笑 审核领导:陈庆文 联系电话: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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