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
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劳动保障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劳动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二)组织实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授权或委托的执法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辖区内违反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劳动保障等领域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三)接待群众信访,受理辖区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劳动保障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对登记立案的案件,在规定的结案期限内,及时调查取证,全面收集证据,依法进行查处。
(四)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案件的执行,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和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
(五)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综合执法协勤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查。按管理权限,负责辖区综合执法协勤员招聘、培训、教育、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六)完成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52人,聘用制人员50人,在岗总人数102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440.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0.24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2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440.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0.24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9.70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保以及协查员工资支出。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2. 卫生健康支出(类)21.94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3. 城乡社区支出(类)198.0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保及工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5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24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其中:基本支出278.75万元,项目支出161.49万元。
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8.75万元,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决算为161.49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用于“两网化”协查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7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用于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22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72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198.02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经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58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8.30万元、津贴补贴40.03万元、奖金57.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1万元、住房公积金20.58万元;公用经费22.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2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1.10万元、邮电费1.97万元、差旅费0.05万元、维修(护)费0.34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6.30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45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27万元,其是由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指标调入我单位,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4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原因是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5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我单位组织对“劳监协查员工资”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此项目经费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社保费用支出,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8万元。
一是开展日常巡查。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关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做到“早发现问题、早着手化解”,确保从源头治理欠薪,2024年(截止10月10日)共巡查用人单位1907户。二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0次,发放相关宣传册、宣传品约2000份。通过日常巡查、专项行动、设立咨询点等方式广泛向辖区内群众及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三是推动协调非立案方式处理案件。2024年(截止10月10日),协调非立案方式处理案件线索310件,涉及人数326人,金额约75.17万元;办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立案7件;按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件,运用情理法交融的工作方式,加大协调等非立案方式处理案件力度,以相对平和的方式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有利于减轻矛盾的激化,切实解决好劳动者的需求,确保辖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劳监协查员工资项目自评得分为97.01分。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按时核对“两网化”协查员工资、社保经费明细,确保两网化协查员工资、社保按时发放及缴纳。二是制定完善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有计划地分配使用资金,让项目管理有章可循,预算编制工作细化,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力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 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劳监协查员工资 |
项目编码 |
450202240430800009035 | |||||||
|
项目实施单位 |
308003-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主管单位 |
308-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年中预算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实际支出数 |
预算执行率(%) | ||||
|
合计 |
0 |
38.7802 |
38.7802 |
27.1781 |
70.08%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上级 |
0.0 |
0.0 |
0.0 |
0.0 |
0% | ||||
|
本级 |
0.0 |
38.7802 |
38.7802 |
27.1781 |
70.08% | |||||
|
政府性基金 |
—— |
0.0 |
0.0 |
0.0 |
0.0 |
0%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0.0 |
0.0 |
0.0 |
0.0 |
0% | ||||
|
其他资金 |
—— |
0.0 |
0.0 |
0.0 |
0.0 |
0% | ||||
|
年度绩效目标 |
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逐步规范“两网化”协查员队伍建设。 |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97.01 |
预算执行(10分) |
7.01 |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完成情况简要描述 |
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资发放率 |
=100% |
20 |
100 |
20 |
工资按时发放。 |
|||
|
质量指标 |
队员社保参保率 |
=100% |
10 |
100 |
10 |
按时缴纳社保。 |
||||
|
时效指标 |
工资发放及时率 |
≥90% |
10 |
100 |
10 |
每月工资按时及时发放。 |
||||
|
成本指标 |
本年度预算资金 |
等于批复金额 |
10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未超出预算批复金额。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工资按时发放率 |
按规定标准及时做好财政预算和工资核算及发放工作 |
30 |
达成预期指标 |
30 |
按规定标准及时做好核算及发放工作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队员满意度 |
≥85% |
10 |
95 |
10 |
队员较满意。 |
|||
|
自评分析 |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 |
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协查员工资,社保按时缴纳。 | ||||||||
|
绩效目标偏离原因分析 |
||||||||||
|
整改措施及建议 |
||||||||||
|
其他需说明问题 |
||||||||||
(信息员:杨娟 审核领导:张嘉婧 电话:2800657)
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劳动保障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劳动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二)组织实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授权或委托的执法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辖区内违反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劳动保障等领域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三)接待群众信访,受理辖区内城市管理、自然资源(林业)、劳动保障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对登记立案的案件,在规定的结案期限内,及时调查取证,全面收集证据,依法进行查处。
(四)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案件的执行,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和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
(五)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和综合执法协勤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查。按管理权限,负责辖区综合执法协勤员招聘、培训、教育、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六)完成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52人,聘用制人员50人,在岗总人数102人。
第二部分: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440.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0.24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24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440.2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0.24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9.70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保以及协查员工资支出。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2. 卫生健康支出(类)21.94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3. 城乡社区支出(类)198.02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保及工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0.5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0.24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其中:基本支出278.75万元,项目支出161.49万元。
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8.75万元,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决算为161.49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用于“两网化”协查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7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用于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22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72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198.02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经费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58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8.30万元、津贴补贴40.03万元、奖金57.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4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1万元、住房公积金20.58万元;公用经费22.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2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1.10万元、邮电费1.97万元、差旅费0.05万元、维修(护)费0.34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6.30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45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27万元,其是由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指标调入我单位,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4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原因是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5万元,我大队为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4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我单位组织对“劳监协查员工资”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此项目经费用于聘用人员工资、社保费用支出,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8万元。
一是开展日常巡查。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关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做到“早发现问题、早着手化解”,确保从源头治理欠薪,2024年(截止10月10日)共巡查用人单位1907户。二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10次,发放相关宣传册、宣传品约2000份。通过日常巡查、专项行动、设立咨询点等方式广泛向辖区内群众及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三是推动协调非立案方式处理案件。2024年(截止10月10日),协调非立案方式处理案件线索310件,涉及人数326人,金额约75.17万元;办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立案7件;按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件,运用情理法交融的工作方式,加大协调等非立案方式处理案件力度,以相对平和的方式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有利于减轻矛盾的激化,切实解决好劳动者的需求,确保辖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劳监协查员工资项目自评得分为97.01分。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按时核对“两网化”协查员工资、社保经费明细,确保两网化协查员工资、社保按时发放及缴纳。二是制定完善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有计划地分配使用资金,让项目管理有章可循,预算编制工作细化,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力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柳州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 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柳州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柳州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劳监协查员工资 |
项目编码 |
450202240430800009035 | |||||||
|
项目实施单位 |
308003-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主管单位 |
308-柳州市城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预算执行情况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年中预算调整数 |
调整后预算数 |
实际支出数 |
预算执行率(%) | ||||
|
合计 |
0 |
38.7802 |
38.7802 |
27.1781 |
70.08%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其中: 上级 |
0.0 |
0.0 |
0.0 |
0.0 |
0% | ||||
|
本级 |
0.0 |
38.7802 |
38.7802 |
27.1781 |
70.08% | |||||
|
政府性基金 |
—— |
0.0 |
0.0 |
0.0 |
0.0 |
0%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0.0 |
0.0 |
0.0 |
0.0 |
0% | ||||
|
其他资金 |
—— |
0.0 |
0.0 |
0.0 |
0.0 |
0% | ||||
|
年度绩效目标 |
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逐步规范“两网化”协查员队伍建设。 | |||||||||
|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
97.01 |
预算执行(10分) |
7.01 | |||||||
|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分值 |
实际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完成情况简要描述 |
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工资发放率 |
=100% |
20 |
100 |
20 |
工资按时发放。 |
|||
|
质量指标 |
队员社保参保率 |
=100% |
10 |
100 |
10 |
按时缴纳社保。 |
||||
|
时效指标 |
工资发放及时率 |
≥90% |
10 |
100 |
10 |
每月工资按时及时发放。 |
||||
|
成本指标 |
本年度预算资金 |
等于批复金额 |
10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未超出预算批复金额。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工资按时发放率 |
按规定标准及时做好财政预算和工资核算及发放工作 |
30 |
达成预期指标 |
30 |
按规定标准及时做好核算及发放工作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队员满意度 |
≥85% |
10 |
95 |
10 |
队员较满意。 |
|||
|
自评分析 |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 |
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协查员工资,社保按时缴纳。 | ||||||||
|
绩效目标偏离原因分析 |
||||||||||
|
整改措施及建议 |
||||||||||
|
其他需说明问题 |
||||||||||
(信息员:杨娟 审核领导:张嘉婧 电话:2800657)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