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1-02-03 11:40    |  作者: 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浏览量:

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分类)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完成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全民参保计划和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三)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推进建立覆盖辖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辖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包括参保登记(含变更、注销)、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基金预决算的执行、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内控稽核、咨询公示、举报受理等。

(四)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负责辖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政策咨询、补贴测算、预存款账户建立和管理、参保登记、代缴社会保险费、发放养老保险补贴、统计管理、举报受理等。

(五)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辖区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辖区城乡就业发展计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辖区街道、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六)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农民工工作等政策。做好辖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核发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职业介绍等工作。指导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好失业人员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求职、失业、就业等情况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城乡劳动力抽样调查及失业预警预报工作。

(八)负责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接收在辖区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人事档案,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协助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开展党建活动及其他娱乐、慰问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向市社保机构提供统计数据,协助办理退休人员丧葬补助事宜负责社区退管服务站的建设和业务指导。

(九)负责辖区劳保中心、街道、社区(村)三级平台劳动保障协管员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岗位设置、招聘录用、发放补贴、办理社保等。

(十)负责辖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设置就业、社保和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窗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对外服务窗口的各项业务。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就业再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各类招聘会,保障企业用工;加强技能培训,帮助重点人群就业。

(二)严防风险,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推进全民参保工作计划,营造良好的全民参保氛围。

(三)接收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档案,组织开展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是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初有在职在编人数8人,聘用人员9人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514.88万元,同比增加38.62万元,同比增长8.11%。2021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4.88万元,同比增加38.62万元,同比增长8.1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514.88万元,同比增加38.62万元,同比增长8.11%。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89.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12%;同比增加42.69万元,同比增长9.55%。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2.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9%;同比减少3.33万元,同比下降20.61%。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9%;同比减少0.74万元,同比下降5.6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8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34%,同比减少12.06万元,同比下降6.0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2.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59%;同比减少9.28万元,同比下降5.4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41%; 同比减少2.78万元,同比下降9.9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27.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66%。同比增加50.69万元,同比增长18.2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9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2.49%;同比增加12.88万元,同比增长45.9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91.5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8.44%;同比减少57.48万元,同比下降23.08%。

资本性支出预算1.6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9%;同比增加1.61万元,同比增长100.00%。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预算93.6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8.58%;同比增加93.68万元,同比增长100.00%。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514.8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7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27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15.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我中心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15.56%,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0 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我中心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中心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5.09元,比去年减少2.78万元,同比下降9.97%,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在编公务用车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
【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2-03 11:40  来源: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分类)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预算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分类)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一、上年结余(结转)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完成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全民参保计划和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任务。

(三)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推进建立覆盖辖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辖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包括参保登记(含变更、注销)、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基金预决算的执行、统计管理、档案管理、内控稽核、咨询公示、举报受理等。

(四)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负责辖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政策咨询、补贴测算、预存款账户建立和管理、参保登记、代缴社会保险费、发放养老保险补贴、统计管理、举报受理等。

(五)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辖区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辖区城乡就业发展计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辖区街道、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六)贯彻落实就业创业、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农民工工作等政策。做好辖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核发就业创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职业介绍等工作。指导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好失业人员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求职、失业、就业等情况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城乡劳动力抽样调查及失业预警预报工作。

(八)负责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接收在辖区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人事档案,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协助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开展党建活动及其他娱乐、慰问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向市社保机构提供统计数据,协助办理退休人员丧葬补助事宜负责社区退管服务站的建设和业务指导。

(九)负责辖区劳保中心、街道、社区(村)三级平台劳动保障协管员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岗位设置、招聘录用、发放补贴、办理社保等。

(十)负责辖区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和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设置就业、社保和劳动保障监察服务窗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对外服务窗口的各项业务。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做好就业再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各类招聘会,保障企业用工;加强技能培训,帮助重点人群就业。

(二)严防风险,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推进全民参保工作计划,营造良好的全民参保氛围。

(三)接收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档案,组织开展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是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初有在职在编人数8人,聘用人员9人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514.88万元,同比增加38.62万元,同比增长8.11%。2021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项目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4.88万元,同比增加38.62万元,同比增长8.11%。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总计514.88万元,同比增加38.62万元,同比增长8.11%。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89.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12%;同比增加42.69万元,同比增长9.55%。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2.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9%;同比减少3.33万元,同比下降20.61%。

(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9%;同比减少0.74万元,同比下降5.6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8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34%,同比减少12.06万元,同比下降6.0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2.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59%;同比减少9.28万元,同比下降5.4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41%; 同比减少2.78万元,同比下降9.9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27.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66%。同比增加50.69万元,同比增长18.2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9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2.49%;同比增加12.88万元,同比增长45.9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91.5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8.44%;同比减少57.48万元,同比下降23.08%。

资本性支出预算1.6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9%;同比增加1.61万元,同比增长100.00%。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预算93.6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8.58%;同比增加93.68万元,同比增长100.00%。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总计514.8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7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27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15.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我中心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15.56%,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和严控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同比减0 元,同比下降0%,原因为我中心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中心无此项费预算用安排。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1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5.09元,比去年减少2.78万元,同比下降9.97%,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1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在编公务用车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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