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城中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2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成立于2019年3月。主要职责是:(1)承担本辖区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巡查和动态监测,对闲置土地依法拟定处置方案并上报审批;(2)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权籍调查,承办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争议调处;(3)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群测群防、监测报告等工作;(4)负责由城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5)负责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6)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开展辖区内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7)组织、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8)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9)组织落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指导、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10)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1)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资源、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本单位年度主要工作任务:(1)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和监测,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确保全年无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 (2)做好耕地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和监测工作,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补划。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批后监管,做好自然资源纠纷调处,做好不动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宣传;(3)加大土地和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打击土地违法和非法采矿举报渠道,切实提高群防群治能力;(4)加大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完成辖区内耕地保护责任状的签订和基本农田保护桩的埋设工作;(5)完成城中辖区的森林山林预防火灾的宣传和培训;完成城中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完成城中辖区内的森林防护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为行政单位,无下设二层机构。在编人数9人,财政供养实为8人。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总计278.05万元。同比增加19.7万元,同比增长0.08%。2022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预算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8.05万元,同比增加19.7万元,同比增长0.0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总计278.05万元。同比增加19.7万元,同比增长0.08%。2022年支出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预算调整。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3%;同比增加1.87万元,同比增长7.16%。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2%;同比增加3.65万元,同比增长30.74%。
(3)农林水支出预算23.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1%;同比增加8.70万元,同比增长58.78%。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9.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81%;同比增加3.5万元,同比增长1.88%。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6%;同比增加0.93万元,同比增长7.12%。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7.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7%;同比增加1.05万元,同比增长17.3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03.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79%。同比增加8.95万元,同比增长4.6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6.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81%;同比增加7.41万元,同比增长4.3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19%;增加1.55万元,同比增长6.1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4.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21%。同比增加8.75万元,同比增长13.76%。其中:
行政运行支出6.7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5.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80%;动植物保护支出1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80%;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7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32%;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5%;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90%;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支出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2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7.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55%。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总计278.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7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3.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9.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7.1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91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0.0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新增单位,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0.91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0.02%;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部门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2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6.87万元,同比增加1.55万元,同比增长0.0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6.10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服务类预算6.1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1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在编公务用车车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2022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成立于2019年3月。主要职责是:(1)承担本辖区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本辖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巡查和动态监测,对闲置土地依法拟定处置方案并上报审批;(2)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权籍调查,承办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争议调处;(3)负责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群测群防、监测报告等工作;(4)负责由城区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批;(5)负责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6)负责个人自建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及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科研类项目规划总平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开展辖区内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初步审查和上报;(7)组织、指导辖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8)协调组织编制辖区森林采伐限额方案,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工作;(9)组织落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指导、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10)组织编制森林山林火灾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1)协调组织开展本辖区森林资源、陆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本单位年度主要工作任务:(1)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巡查和监测,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确保全年无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 (2)做好耕地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和监测工作,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补划。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批后监管,做好自然资源纠纷调处,做好不动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宣传;(3)加大土地和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畅通打击土地违法和非法采矿举报渠道,切实提高群防群治能力;(4)加大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完成辖区内耕地保护责任状的签订和基本农田保护桩的埋设工作;(5)完成城中辖区的森林山林预防火灾的宣传和培训;完成城中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完成城中辖区内的森林防护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为行政单位,无下设二层机构。在编人数9人,财政供养实为8人。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的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总计278.05万元。同比增加19.7万元,同比增长0.08%。2022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预算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8.05万元,同比增加19.7万元,同比增长0.0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总计278.05万元。同比增加19.7万元,同比增长0.08%。2022年支出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预算调整。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六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3%;同比增加1.87万元,同比增长7.16%。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2%;同比增加3.65万元,同比增长30.74%。
(3)农林水支出预算23.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1%;同比增加8.70万元,同比增长58.78%。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9.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81%;同比增加3.5万元,同比增长1.88%。
(5)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6%;同比增加0.93万元,同比增长7.12%。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7.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7%;同比增加1.05万元,同比增长17.3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03.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79%。同比增加8.95万元,同比增长4.6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6.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81%;同比增加7.41万元,同比增长4.3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19%;增加1.55万元,同比增长6.1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4.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21%。同比增加8.75万元,同比增长13.76%。其中:
行政运行支出6.7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5.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80%;动植物保护支出1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80%;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4.7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32%;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5%;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90%;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支出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2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7.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55%。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总计278.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7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3.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9.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7.1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0.91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0.0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新增单位,本年度未做此项预算支出安排;
2、公务接待费0.91万元,同比减少0.02万元,同比减少0.02%;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原因为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没有公务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0元,同比下降0%,原因是我部门未做此项支出安排。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
六、2022年度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共26.87万元,同比增加1.55万元,同比增长0.06%,增长的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共6.10万元,其中:集中采购服务类预算6.1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17.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在编公务用车车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申报。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 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另见附件:城中区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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