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2-04-24 10:54      


机构名称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负责人

吴菲

部门职能

(内设机构)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代拟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协助上级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协助柳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辖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质量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辖区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推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开展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参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辖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辖区内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网约配送员群体的党建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归口管理城中区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负责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推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

作。组织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七)负责辖区内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落实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十九)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按权限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登记许可、知识产权、合同、广告、反垄断、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价格、网络交易、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

(三)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协调解决和组织查处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须由县(区)级直接查办的案件。负责上级部门及本级政府交办案件、同级部门移送案件的查处和指定管辖工作,承担外地移送、报请或通报须由县(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查、核查案件的核查处置工作,承担组织查办重大案件、复杂案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配合上级部门查处辖区内的违法案件工作。

(四)负责县(区)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五)承担12315、12345投诉举报、信访转办案件的处理。

(六)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有办公室、审批登记股、食品股、药械化股、产品质量股、法规股、信息中心等业务股室。

三、领导分工

吴菲 党组书记、局长提名人选

 领导和主持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事、审计、意识形态等工作。

徐永刚党组成员、大队长

  主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分管食品、保健品的执法办案,平安建设,创文明城,巩固卫生城等工作。

邱菲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食安委、食安办工作,食品协调和应急管理,创食安城,药品、医疗器械(含特种设备中医院内设备)、化妆品、食品生产(含特殊食品)、食品经营(含保健食品、特殊食品和食盐)、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及抽检等工作,绩效考评督查,疫情防控,民族宗教,改革创新等工作。

梁宇副局长

  分管“四品一械”外的执法办案,法制工作,除“四品一械”外的抽检检测,直销,网络交易监督,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合同监管,广告监管,推行质量奖励制度、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特种设备,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开展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依法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热线投诉,消费环境管理等工作。

陈菲菲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财务,行政审批,企业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市场信用监管,联系工会、青年、妇女工作,非公组织党(团)建,保密,科技信息,统计,干部廉洁自律等工作。

蒋想华副大队长

  分管药品、医疗器械的执法办案,市场秩序管理和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外),节能型政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唐朗朗副大队长

  分管化妆品的执法办案,仓库管理,罚没物资监管,食品抽检后处置,乡村振兴等工作。

办公时间

机关、大队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1楼政务大厅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6:00

办公地址

机关办公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海关南路42号

大队办公地址:柳州市城中区莲塘路90号2、3楼

城中区办证大厅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1楼政务大厅(企业登记、个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联系方式

办公室:0772-2863314

企业登记:0772-2082300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0772-2815161

个体登记:0772-2850314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电子信箱:czqsjj@126.com

(信息员:黄静文  审核领导:陈菲菲 联系电话:0772-286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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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04-24 10:54  来源: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名称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负责人

吴菲

部门职能

(内设机构)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代拟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依法公示和共享市场主体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协助上级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

(五)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协助柳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辖区宏观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质量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辖区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推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协助开展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参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辖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开展相关工作对外谈判。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辖区内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网约配送员群体的党建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知识产权保护。归口管理城中区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负责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推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

作。组织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七)负责辖区内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落实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十九)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按权限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登记许可、知识产权、合同、广告、反垄断、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价格、网络交易、特种设备、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

(三)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协调解决和组织查处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须由县(区)级直接查办的案件。负责上级部门及本级政府交办案件、同级部门移送案件的查处和指定管辖工作,承担外地移送、报请或通报须由县(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查、核查案件的核查处置工作,承担组织查办重大案件、复杂案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配合上级部门查处辖区内的违法案件工作。

(四)负责县(区)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五)承担12315、12345投诉举报、信访转办案件的处理。

(六)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

(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有办公室、审批登记股、食品股、药械化股、产品质量股、法规股、信息中心等业务股室。

三、领导分工

吴菲 党组书记、局长提名人选

 领导和主持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事、审计、意识形态等工作。

徐永刚党组成员、大队长

  主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分管食品、保健品的执法办案,平安建设,创文明城,巩固卫生城等工作。

邱菲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食安委、食安办工作,食品协调和应急管理,创食安城,药品、医疗器械(含特种设备中医院内设备)、化妆品、食品生产(含特殊食品)、食品经营(含保健食品、特殊食品和食盐)、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及抽检等工作,绩效考评督查,疫情防控,民族宗教,改革创新等工作。

梁宇副局长

  分管“四品一械”外的执法办案,法制工作,除“四品一械”外的抽检检测,直销,网络交易监督,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合同监管,广告监管,推行质量奖励制度、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特种设备,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开展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依法治区,知识产权保护,热线投诉,消费环境管理等工作。

陈菲菲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财务,行政审批,企业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市场信用监管,联系工会、青年、妇女工作,非公组织党(团)建,保密,科技信息,统计,干部廉洁自律等工作。

蒋想华副大队长

  分管药品、医疗器械的执法办案,市场秩序管理和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外),节能型政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唐朗朗副大队长

  分管化妆品的执法办案,仓库管理,罚没物资监管,食品抽检后处置,乡村振兴等工作。

办公时间

机关、大队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1楼政务大厅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6:00

办公地址

机关办公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海关南路42号

大队办公地址:柳州市城中区莲塘路90号2、3楼

城中区办证大厅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1楼政务大厅(企业登记、个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联系方式

办公室:0772-2863314

企业登记:0772-2082300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0772-2815161

个体登记:0772-2850314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电子信箱:czqsjj@126.com

(信息员:黄静文  审核领导:陈菲菲 联系电话:0772-286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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