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分类:B类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中大队
柳公交城中(政)〔2023〕2号
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号建议的答复
郭荣等代表:
你们在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强滨江路非机动车道管理的建议》(第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交警部门已在滨江路设置有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反映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后续,交警部门将加大该路段的巡逻力度,对违停车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通畅。
二、经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查看,此路段道路狭窄,且临近水上音乐喷泉、龙城路、五星商圈、青云市场等人员聚集区域,交通流量大,不适宜在路面设置太多的交通设施,故交警部门暂不建议在反映路段设置隔离栏。
单位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张 葳 联系电话:2824838)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 建议/提案编号 | 第3号 | 承办单位 |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 | |||||
建议/提案标题 | 关于加强滨江路非机动车道管理的建议 | ||||||||
领衔代表/提案委员填写 |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 ||||||||
答复前沟通情况 |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 ||||||||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 |||||||||
领衔代表/提案委员签名 |
| 时间 |
| ||||||
备注:
1、请承办单位填写此表后,随答复转交领衔代表/第一提案委员,凡没有转交给领衔代表/第一提案委员的,按不满意处理。
2、请领衔代表/提案委员填好此表后送交市政府督查室(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综合楼910室,电话:2812402,传真:2629816)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李德永,联系方式:2833565)
办理结果分类:B类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中大队
柳公交城中(政)〔2023〕2号
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3号建议的答复
郭荣等代表:
你们在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强滨江路非机动车道管理的建议》(第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交警部门已在滨江路设置有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反映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后续,交警部门将加大该路段的巡逻力度,对违停车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通畅。
二、经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查看,此路段道路狭窄,且临近水上音乐喷泉、龙城路、五星商圈、青云市场等人员聚集区域,交通流量大,不适宜在路面设置太多的交通设施,故交警部门暂不建议在反映路段设置隔离栏。
单位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张 葳 联系电话:2824838)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 建议/提案编号 | 第3号 | 承办单位 |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 | |||||
建议/提案标题 | 关于加强滨江路非机动车道管理的建议 | ||||||||
领衔代表/提案委员填写 |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 ||||||||
答复前沟通情况 |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 ||||||||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 |||||||||
领衔代表/提案委员签名 |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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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请承办单位填写此表后,随答复转交领衔代表/第一提案委员,凡没有转交给领衔代表/第一提案委员的,按不满意处理。
2、请领衔代表/提案委员填好此表后送交市政府督查室(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综合楼910室,电话:2812402,传真:2629816)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李德永,联系方式:283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