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分类:C类
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
城中资源函〔2023〕2号
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答复
王欢燕领衔代表:
您在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关于优化城中区稀缺资源使用建议》(第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罗池立体停车场维修或重建的建议,目前罗池立体停车场为城建集团所有,应由城建集团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改建或重建,我局作为城区自然资源局对该事项尚无规划管理权限。
二、关于罗池立体停车场划归公立医院建设的建议,该用地目前为城建集团所有。更改该用地权属需由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局、城建集团及相关公立医院对此事项进行研究决策,我局作为城区自然资源局对该事项尚无规划管理权限。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单位领导签名:
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6日
抄 送: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何震中 联系电话:2635531 )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 建议编号 | 第5号 | 承办单位 |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 | |||||
建议标题 | 关于优化城中区稀缺资源使用建议 | ||||||||
领衔代表/提案委员填写 |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 ||||||||
答复前沟通情况 |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 ||||||||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 |||||||||
领衔代表 签名 |
| 时间 |
| ||||||
备注:
请领衔代表填好此表后送交区政府办公室(地址: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15楼1506室,邮编:545000,电话:2824191)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李德永,联系方式:2833565)
办理结果分类:C类
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
城中资源函〔2023〕2号
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5号建议的答复
王欢燕领衔代表:
您在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关于优化城中区稀缺资源使用建议》(第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罗池立体停车场维修或重建的建议,目前罗池立体停车场为城建集团所有,应由城建集团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改建或重建,我局作为城区自然资源局对该事项尚无规划管理权限。
二、关于罗池立体停车场划归公立医院建设的建议,该用地目前为城建集团所有。更改该用地权属需由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局、城建集团及相关公立医院对此事项进行研究决策,我局作为城区自然资源局对该事项尚无规划管理权限。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单位领导签名:
柳州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6日
抄 送: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何震中 联系电话:2635531 )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 建议编号 | 第5号 | 承办单位 | 城中区自然资源局 | |||||
建议标题 | 关于优化城中区稀缺资源使用建议 | ||||||||
领衔代表/提案委员填写 |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 ||||||||
答复前沟通情况 |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 ||||||||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 |||||||||
领衔代表 签名 |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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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请领衔代表填好此表后送交区政府办公室(地址: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15楼1506室,邮编:545000,电话:2824191)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李德永,联系方式:283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