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中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闭第4号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分类:A类
柳 州 市 城 中 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中住建字〔2023〕10号
关于对城中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闭第4号建议的答复
杨奎、王金树、吴海鹏委员:
你们在城中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在城中区中小学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议》(第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柳州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城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在《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柳政规〔2022〕10号)下达后,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随即成立了城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工作开展。
在2022年项目规划中,柳州市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在体育路2号实施河东教师公寓的规划建设,该项目列入青年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设1栋保障性租赁性住房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4579.05平方米(约合6.87亩);地上建筑层数28层,地下一层,住宅套数约150套,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8月获得市住建局下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本项目建设将会相当程度上解决我区年青老师们的住房困难问题。
目前城中区教育局有两处青年公寓,城中区青年教师公寓东台区和公园路区,分别入住49人和40人,有效缓解新教师住房需求问题。
经调研,城中区中小学教师对保障性住房还是有很大需求,但暂时没有合适的建设用地和资金,需上级部门统筹保障性住房用地,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单位领导签名:
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日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李伟萍 联系电话:2010783)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 建议编号 | 4 | 承办单位 | 城中区住建局 | |||||
建议标题 | 关于在城中区中小学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议 | ||||||||
领衔代表/提案委员填写 |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 ||||||||
答复前沟通情况 |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 ||||||||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 |||||||||
领衔代表 签名 |
| 时间 |
| ||||||
备注:
请领衔代表填好此表后送交区政府办公室(地址: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15楼1506室,邮编:545000,电话:2824191)
1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李德永,联系方式:2833565)
办理结果分类:A类
柳 州 市 城 中 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中住建字〔2023〕10号
关于对城中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闭第4号建议的答复
杨奎、王金树、吴海鹏委员:
你们在城中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在城中区中小学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议》(第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柳州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城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在《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柳政规〔2022〕10号)下达后,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随即成立了城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工作开展。
在2022年项目规划中,柳州市鑫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在体育路2号实施河东教师公寓的规划建设,该项目列入青年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设1栋保障性租赁性住房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4579.05平方米(约合6.87亩);地上建筑层数28层,地下一层,住宅套数约150套,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8月获得市住建局下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本项目建设将会相当程度上解决我区年青老师们的住房困难问题。
目前城中区教育局有两处青年公寓,城中区青年教师公寓东台区和公园路区,分别入住49人和40人,有效缓解新教师住房需求问题。
经调研,城中区中小学教师对保障性住房还是有很大需求,但暂时没有合适的建设用地和资金,需上级部门统筹保障性住房用地,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
单位领导签名:
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日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李伟萍 联系电话:2010783)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 建议编号 | 4 | 承办单位 | 城中区住建局 | |||||
建议标题 | 关于在城中区中小学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议 | ||||||||
领衔代表/提案委员填写 |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 ||||||||
答复前沟通情况 |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 ||||||||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 |||||||||
领衔代表 签名 |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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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请领衔代表填好此表后送交区政府办公室(地址: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15楼1506室,邮编:545000,电话:2824191)
1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李德永,联系方式:283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