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06-30 09:00       |  浏览量:





办理结果分类:社会事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城中市监复〔20235

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2号建议的答复

张岩委员:

你们在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大城中区校外午托机构食宿监管的建议的提案》(第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学生健康和安全,筑牢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防线,为辖区内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城中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积极配合区教育局等主管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执法和检查。严格规范校外托管机构市场行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肃治理扰乱市场秩序乱象,为广大学生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一、严把登记准入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及时办理登记注册和许可,严格前置许可,按照国家对校外托管机构经营条件核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登记证。目前,城中区共有校外托管机构194家,绝大部分办理的是食品小餐饮许可证,其中103家的校外托管机构厨房操作区域实现了明厨亮灶。

二、严格加强监管

(一)严查校外托管机构主体资质。开展专项拉网式排查,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的,或超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的,一律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取缔。

(二)加强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一是结合日常监管,对辖区内的校外托管机构开展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人员、食品原材料、加工操作区域的设施设备卫生等。二是结合“两个责任”工作的落实,组织动员校外托管机构的包保干部在重要时间节点(如开学季)进行重点督导,要求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即时向监管部门反馈,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介入,开展核查处置,督促整改到位。三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2023414,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柳州市城中区校外托管机构“广西餐安”暨制止餐饮浪费培训会,组织辖区内的全部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考虑到校外托管机构从业人员年级普遍偏大,接收能力较差的特点,一方面设计了针对性较强的当堂培训课程,重点讲解厨房餐用具和容器清洗消毒保洁管理、餐饮分餐制、餐饮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的实操;另一方面,督促校外托管机构从业人员当场落实广西餐安APP的培训考试。指导和协助各校外托管机构的参会人员,当场下载广西餐安APP,当场注册,当场学习和考试,考试通过了方可离开会场,确保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切实得到提升。四是定期向校外托管机构负责人群发食品安全短信,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注意事项,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三)强化价格监督,规范格式合同。重点对校外托管机构不履行价格承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进行价格欺诈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的进行突击检查。对校外托管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擅自修改合同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2022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68人次,检查校外托管机构221家次,整体情况良好,市场监管领域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

三、严抓政策宣传

在教育等部门牵头指导下,我局密切协作,深入开展校外托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积极宣讲相关法规政策,全力做好宣传、引导、解释和服务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托管机构不规范管理的危害性和强化监管的重要意义,形成共同抵制无证校外托管机构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建议

(一)建议明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职责,规范托管服务的管理标准和程序,保障被托管学生的权益,使政府相关部门执法时有法可依,促进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设立校外托管机构准入条件,明确运营场地要求、餐饮服务、住宿条件、消防安全、卫生要求、从业人员资格等行业标准,相关信息对外公布,便于家长自行查询和选择,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黑托管”限期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可以考虑参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做法,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部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校外托管机构管理问题,明确涉及托管机构有关监管主体的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应急、卫健、民政等部门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职,形成监管合力,督促托管机构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确保安全。

(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一是依靠有条件的法人实体进行校企联办托管。针对学生托管需求较大的学校,寻求有资质的法人实体与学校合作开办校外托管服务,对学生在托管期间的登记、管理、接送、安全、保卫、收费等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二是依靠有资质的教育培训辅导机构,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办小学生托管机构;三是依托社区办托管,发挥社区和街道与学校、家长间互通信息、互相联系的桥梁作用,由社区、街道统一规划,合理设点,纳入社区服务范畴予以管理。四是通过政府财政、购买服务、减免税费等措施,激励公立学校、社区等多元主体为学生提供课后活动场地,或在学校附近建立公立的“儿童和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学生课后托管服务。

(四)加强行业监管。通过成立托管行业协会,约束托管机构自觉遵守各类行业规范,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同时行业协会可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行业经验,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制度。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城中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规范校外托管机构市场秩序。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日常巡查,持续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前期取缔的机构进行“回头看”,确保停办机构没有“死灰复燃”。二是引导与执法相结合。综合考虑校外托管机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观过错等因素,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约谈、依法查处、宣传引导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制定消费警示,及时向社会发布,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校外托管机构,合理消费。妥善处理校外托管机构的群众投诉举报。依托12315平台及政府热线,积极回应并处置群众对托管机构的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全面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形成社会共治,有力推动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见行见效。

单位领导签名: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630

    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郭峰    联系电话:2863314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建议编号

2

承办单位

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议标题

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领衔代表/提案委员填写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答复前沟通情况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领衔代表

签名

时间











备注:

请领衔代表填好此表后送交区政府办公室(地址: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151506室,邮编:545000,电话:2824191

区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提案编号

承办单位

提案标题

领衔代表/提案委员填写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答复前沟通情况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提案委员

签名

时间











备注:

请提案委员填好此表后送交区政府办公室(地址: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151506室,邮编:545000,电话:2824191

1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李德永,联系方式:2833565)


人大建议
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30 09:00  来源: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理结果分类:社会事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城中市监复〔20235

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2号建议的答复

张岩委员:

你们在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大城中区校外午托机构食宿监管的建议的提案》(第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学生健康和安全,筑牢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防线,为辖区内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城中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积极配合区教育局等主管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执法和检查。严格规范校外托管机构市场行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肃治理扰乱市场秩序乱象,为广大学生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一、严把登记准入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及时办理登记注册和许可,严格前置许可,按照国家对校外托管机构经营条件核发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登记证。目前,城中区共有校外托管机构194家,绝大部分办理的是食品小餐饮许可证,其中103家的校外托管机构厨房操作区域实现了明厨亮灶。

二、严格加强监管

(一)严查校外托管机构主体资质。开展专项拉网式排查,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的,或超出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的,一律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取缔。

(二)加强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一是结合日常监管,对辖区内的校外托管机构开展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人员、食品原材料、加工操作区域的设施设备卫生等。二是结合“两个责任”工作的落实,组织动员校外托管机构的包保干部在重要时间节点(如开学季)进行重点督导,要求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即时向监管部门反馈,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介入,开展核查处置,督促整改到位。三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2023414,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柳州市城中区校外托管机构“广西餐安”暨制止餐饮浪费培训会,组织辖区内的全部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考虑到校外托管机构从业人员年级普遍偏大,接收能力较差的特点,一方面设计了针对性较强的当堂培训课程,重点讲解厨房餐用具和容器清洗消毒保洁管理、餐饮分餐制、餐饮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的实操;另一方面,督促校外托管机构从业人员当场落实广西餐安APP的培训考试。指导和协助各校外托管机构的参会人员,当场下载广西餐安APP,当场注册,当场学习和考试,考试通过了方可离开会场,确保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切实得到提升。四是定期向校外托管机构负责人群发食品安全短信,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注意事项,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三)强化价格监督,规范格式合同。重点对校外托管机构不履行价格承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进行价格欺诈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的进行突击检查。对校外托管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擅自修改合同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以及“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2022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68人次,检查校外托管机构221家次,整体情况良好,市场监管领域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

三、严抓政策宣传

在教育等部门牵头指导下,我局密切协作,深入开展校外托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积极宣讲相关法规政策,全力做好宣传、引导、解释和服务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托管机构不规范管理的危害性和强化监管的重要意义,形成共同抵制无证校外托管机构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建议

(一)建议明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职责,规范托管服务的管理标准和程序,保障被托管学生的权益,使政府相关部门执法时有法可依,促进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设立校外托管机构准入条件,明确运营场地要求、餐饮服务、住宿条件、消防安全、卫生要求、从业人员资格等行业标准,相关信息对外公布,便于家长自行查询和选择,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黑托管”限期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可以考虑参照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做法,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牵头部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校外托管机构管理问题,明确涉及托管机构有关监管主体的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应急、卫健、民政等部门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职,形成监管合力,督促托管机构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确保安全。

(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一是依靠有条件的法人实体进行校企联办托管。针对学生托管需求较大的学校,寻求有资质的法人实体与学校合作开办校外托管服务,对学生在托管期间的登记、管理、接送、安全、保卫、收费等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二是依靠有资质的教育培训辅导机构,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开办小学生托管机构;三是依托社区办托管,发挥社区和街道与学校、家长间互通信息、互相联系的桥梁作用,由社区、街道统一规划,合理设点,纳入社区服务范畴予以管理。四是通过政府财政、购买服务、减免税费等措施,激励公立学校、社区等多元主体为学生提供课后活动场地,或在学校附近建立公立的“儿童和青少年课外活动中心”,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学生课后托管服务。

(四)加强行业监管。通过成立托管行业协会,约束托管机构自觉遵守各类行业规范,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同时行业协会可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行业经验,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制度。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城中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规范校外托管机构市场秩序。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日常巡查,持续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前期取缔的机构进行“回头看”,确保停办机构没有“死灰复燃”。二是引导与执法相结合。综合考虑校外托管机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观过错等因素,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约谈、依法查处、宣传引导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制定消费警示,及时向社会发布,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校外托管机构,合理消费。妥善处理校外托管机构的群众投诉举报。依托12315平台及政府热线,积极回应并处置群众对托管机构的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全面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形成社会共治,有力推动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见行见效。

单位领导签名: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630

    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郭峰    联系电话:2863314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建议编号

2

承办单位

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议标题

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领衔代表/提案委员填写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答复前沟通情况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领衔代表

签名

时间











备注:

请领衔代表填好此表后送交区政府办公室(地址: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151506室,邮编:545000,电话:2824191

区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提案编号

承办单位

提案标题

领衔代表/提案委员填写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答复前沟通情况

A、电话 B、信函 C、走访 D、座谈 E、未沟通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提案委员

签名

时间











备注:

请提案委员填好此表后送交区政府办公室(地址: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151506室,邮编:545000,电话:2824191

1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李德永,联系方式:2833565)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柳州市城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

网站信箱:czqgxj@126.com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127号

备案号:桂ICP备:1200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