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A)
城中住建字〔2024〕4 号
对区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英健民等15名代表:
你们在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大城中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力度的议案》(第12号)收悉,经研究确认,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
我局将积极发挥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在新建项目中进一步强化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我们将定期开展无障碍设施的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设施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同时,计划邀请区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检查,以便更全面地评估无障碍环境的现状和改进空间。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为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持续性与有效性,我们正着手建立一套长效监管机制,以增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各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深度介入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相关进展将被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报告。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将主动请求其他相关部门依法介入,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
三、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将与城中区文明办紧密协作,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指标之一,确保其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推进。
四、法律依据与执行
我们的行动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为法律基础,确保所有措施符合法律规定,旨在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感谢各位代表对城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提升城中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为建设更加包容和谐的社会贡献力量。
单位领导签名:
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3日
抄 送: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王浩权 联系电话:2812381)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马力,联系方式:2824191)
(A)
城中住建字〔2024〕4 号
对区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英健民等15名代表:
你们在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大城中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力度的议案》(第12号)收悉,经研究确认,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
我局将积极发挥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在新建项目中进一步强化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我们将定期开展无障碍设施的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设施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同时,计划邀请区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检查,以便更全面地评估无障碍环境的现状和改进空间。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为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持续性与有效性,我们正着手建立一套长效监管机制,以增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各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深度介入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相关进展将被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报告。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将主动请求其他相关部门依法介入,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
三、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将与城中区文明办紧密协作,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指标之一,确保其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推进。
四、法律依据与执行
我们的行动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为法律基础,确保所有措施符合法律规定,旨在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感谢各位代表对城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提升城中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为建设更加包容和谐的社会贡献力量。
单位领导签名:
柳州市城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3日
抄 送: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王浩权 联系电话:2812381)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马力,联系方式:282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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