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A)
城中住建字〔2024〕11号
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胡志坚等各位代表:
你们在城中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提出《关于安装牛车坪村梳头岭屯道路护栏和太阳能灯的建议的提案》(第1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城中区交通运输局已研究相应内容,并开展内部研究决定将纳入安全隐患整治计划中,将于下年度落实资金进行项目安装。
感谢人大代表在百忙之中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建议。
单位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2024年9 月24日
抄 送: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李盛宁 联系电话:18589995002)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马力,联系方式:2824191)
(A)
城中住建字〔2024〕11号
关于对城中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胡志坚等各位代表:
你们在城中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提出《关于安装牛车坪村梳头岭屯道路护栏和太阳能灯的建议的提案》(第1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城中区交通运输局已研究相应内容,并开展内部研究决定将纳入安全隐患整治计划中,将于下年度落实资金进行项目安装。
感谢人大代表在百忙之中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建议。
单位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2024年9 月24日
抄 送: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李盛宁 联系电话:18589995002)
(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马力,联系方式:282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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