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第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城中区环卫所  |   发布日期: 2021-08-12 11:38    |  作者: 城中区环卫所    |  浏览量:


A

柳州市城中区环境卫生所

城环复字﹝20213

对区政协第7号提案的答复

安建华委员:

您提出《关于龙城路污水排放的建议》(第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安建华同志对城市环境卫生的关注。

关于建议提到龙城路部分小吃摊点排放污水到路边下水道,道路油腻难闻,影响城市形象,建议相关部门督促商户不要随意排放,并解决商户排污问题,保洁人员清理干净。

区环卫所到现场查看,商铺摊点每天下午5点都会拉出胶管到人行道上排污水,根据此情况,环卫所都会立即安排人员到此处进行清洗,每天清洗一次,从4月8日开始清洗。

经区住建局核实,该部分小吃摊点应将排污管道接入华侨大厦的排污系统,而不是直接排放,区住建局协调物业配合整改,但是该商铺都为私人所有,出租他人,需要租户自行整改。

区执法局于2021年5月18日出动执法队队员对龙城路部分小吃摊点排放污水到路边下水道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发现有“光头佬”、“柠檬果子”、“椰子记”、“遇到手工吐司”等数家门面存在乱排污水的违章现象,该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现场责令上述店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为了保证案件调查,防止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区执法局还对上述店家用于排放污水的胶管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目前,通过上述措施,龙城路相关商户私自用胶管乱排污水现象已得到杜绝。

今年以来,区执法局已将整治龙城路沿街店铺排放污水纳入到日常巡查管理中来,利用下沉城中街道办事处中队路段网格员的优势,加强巡查频率,做好龙城路沿街店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共计发放相关市容宣传资料200余份,相关数管案件大幅度降低,市容市貌秩序得到极大改观。

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区执法局进一步加大对龙城路沿街门面乱排污水的整治力度,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出现反弹回潮现象,同时,还将结合正在开展的“门前三包”基础信息填报工作,区环卫所加强道路巡查保洁工作,以国卫复审工作为契机,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重点,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全面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辖区城市形象。

柳州市城中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1524    

抄    送:区政协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李宇    联系电话:13978077969 )



政协提案
对区政协第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12 11:38  来源:城中区环卫所


A

柳州市城中区环境卫生所

城环复字﹝20213

对区政协第7号提案的答复

安建华委员:

您提出《关于龙城路污水排放的建议》(第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安建华同志对城市环境卫生的关注。

关于建议提到龙城路部分小吃摊点排放污水到路边下水道,道路油腻难闻,影响城市形象,建议相关部门督促商户不要随意排放,并解决商户排污问题,保洁人员清理干净。

区环卫所到现场查看,商铺摊点每天下午5点都会拉出胶管到人行道上排污水,根据此情况,环卫所都会立即安排人员到此处进行清洗,每天清洗一次,从4月8日开始清洗。

经区住建局核实,该部分小吃摊点应将排污管道接入华侨大厦的排污系统,而不是直接排放,区住建局协调物业配合整改,但是该商铺都为私人所有,出租他人,需要租户自行整改。

区执法局于2021年5月18日出动执法队队员对龙城路部分小吃摊点排放污水到路边下水道问题开展了集中整治,发现有“光头佬”、“柠檬果子”、“椰子记”、“遇到手工吐司”等数家门面存在乱排污水的违章现象,该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现场责令上述店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为了保证案件调查,防止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区执法局还对上述店家用于排放污水的胶管采取了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目前,通过上述措施,龙城路相关商户私自用胶管乱排污水现象已得到杜绝。

今年以来,区执法局已将整治龙城路沿街店铺排放污水纳入到日常巡查管理中来,利用下沉城中街道办事处中队路段网格员的优势,加强巡查频率,做好龙城路沿街店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共计发放相关市容宣传资料200余份,相关数管案件大幅度降低,市容市貌秩序得到极大改观。

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区执法局进一步加大对龙城路沿街门面乱排污水的整治力度,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出现反弹回潮现象,同时,还将结合正在开展的“门前三包”基础信息填报工作,区环卫所加强道路巡查保洁工作,以国卫复审工作为契机,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重点,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全面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辖区城市形象。

柳州市城中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1524    

抄    送:区政协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承办人:李宇    联系电话:13978077969 )


版权所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主办

柳州市城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办

网站信箱:czqgxj@126.com

桂公网安备:45020202000127号

备案号:桂ICP备:12003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