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市监处罚〔2025〕44号 柳州市城中区格林威志酒店
来源:
信用中国  |
发布日期:
2025-08-04 13:46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城中市监处罚〔2025〕44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柳州市城中区格林威志酒店 |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他-责令改正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4年07月26日从柳州市柳南区华德酒店用品经营部以75元/桶的价格采购了1桶20L/桶的“丽颜依清爽养发洗发露20L(珠光蓝)”和1桶20L/桶的“丽颜依滋润香氛沐浴露20L(珠光白)”,其中“丽颜依清爽养发洗发露20L(珠光蓝)”外包装标签标示有:“产品名称:丽颜依清爽养发洗发露20L(珠光蓝);净含量:20L;总经销:丽颜依(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北路66号4幢1梯501房;备案人/生产企业:江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菊花石大道333号自编3栋201;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35407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230137;执行标准:GB/T29679;生产日期:见标示;产地:广东广州 ;合格品;保质期:三年”等内容。“丽颜依滋润香氛沐浴露20L(珠光白)”外包装标签标示有:“产品名称:丽颜依滋润香氛沐浴露20L(珠光白);净含量:20L;总经销:丽颜依(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北路66号4幢1梯501房;备案人/生产企业:江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菊花石大道333号自编3栋201;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35407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230137;执行标准:GB/T34857;生产日期:见标示;产地:广东广州 ;合格品;保质期:三年”等内容。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洗发水、沐浴露后分装至小瓶子容器内再置于客房供顾客直接使用,小瓶子容器上无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无成分、净含量及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标签标识信息。案发当日,当事人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当事人违法货值金额为75×2=150元。因当事人未单独收取化妆品、沐浴露使用费用,故当事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第六十一条 / 第一款 / 第五项;《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 第十一条 / 第二项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50200MA5M8G7N65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工商注册号 | |
| 税务登记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陈柳屹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上缴国库。 |
| 处罚机关 |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202MB1768257E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数据来源单位 |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202MB1768257E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8-04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8-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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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市监处罚〔2025〕44号 柳州市城中区格林威志酒店
发布日期:2025-08-04 13:46
来源:信用中国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城中市监处罚〔2025〕44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柳州市城中区格林威志酒店 |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他-责令改正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于2024年07月26日从柳州市柳南区华德酒店用品经营部以75元/桶的价格采购了1桶20L/桶的“丽颜依清爽养发洗发露20L(珠光蓝)”和1桶20L/桶的“丽颜依滋润香氛沐浴露20L(珠光白)”,其中“丽颜依清爽养发洗发露20L(珠光蓝)”外包装标签标示有:“产品名称:丽颜依清爽养发洗发露20L(珠光蓝);净含量:20L;总经销:丽颜依(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北路66号4幢1梯501房;备案人/生产企业:江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菊花石大道333号自编3栋201;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35407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230137;执行标准:GB/T29679;生产日期:见标示;产地:广东广州 ;合格品;保质期:三年”等内容。“丽颜依滋润香氛沐浴露20L(珠光白)”外包装标签标示有:“产品名称:丽颜依滋润香氛沐浴露20L(珠光白);净含量:20L;总经销:丽颜依(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旺城北路66号4幢1梯501房;备案人/生产企业:江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菊花石大道333号自编3栋201;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354073;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230137;执行标准:GB/T34857;生产日期:见标示;产地:广东广州 ;合格品;保质期:三年”等内容。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洗发水、沐浴露后分装至小瓶子容器内再置于客房供顾客直接使用,小瓶子容器上无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无成分、净含量及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等标签标识信息。案发当日,当事人已主动下架相关产品。当事人违法货值金额为75×2=150元。因当事人未单独收取化妆品、沐浴露使用费用,故当事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第六十一条 / 第一款 / 第五项;《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 第十一条 / 第二项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50200MA5M8G7N65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工商注册号 | |
| 税务登记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陈柳屹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上缴国库。 |
| 处罚机关 |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202MB1768257E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数据来源单位 |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202MB1768257E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8-04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8-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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