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城中市监处罚〔2025〕3160号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6-03-26 10:30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城中市监处罚〔2025〕316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柳州市城中区惊湃酒吧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
违法事实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50202MA5PPMCP6W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阮一民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74瓶


处罚机关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50202MB1768257E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12.352
数据来源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50202MB1768257E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25
处罚有效期     2027-03-25
公示截止期     202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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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城中市监处罚〔2025〕3160号
  发布日期:2026-03-26 10:3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城中市监处罚〔2025〕316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柳州市城中区惊湃酒吧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
违法事实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50202MA5PPMCP6W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阮一民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74瓶


处罚机关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50202MB1768257E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12.352
数据来源单位     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50202MB1768257E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25
处罚有效期     2027-03-25
公示截止期     202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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