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确保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区工作有效推进,进一步提高统依法治理能力,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4年柳州市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主线,以严肃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为抓手,以提升群众对卫生健康满意度为目标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能力,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稳步推进“12·4”国家宪法日建设工作
为切实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能力工作,推动法制建设,我局围绕区政府普法规划,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推进,结合部门实际全面推动普法工作,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在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为先导,以增强法律意识为重任,以着力提高卫生健康依法治理能力为目标,全面部署,广泛发动,狠抓落实,注重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通过面向领导干部、面向工作人员、面向执法人员、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依法治理能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严格把控,提升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一)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审批行为,不断提高审批时效。
按照应进必进,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我局将所有审批事项全部进厅办理,在办理审批事项时贯彻“严格把关就是最好的服务”的理念,从细处入手,从环节抓起,采取“细制度严要求,细手续严把关,细程序严审批”的“三细三严”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维护航政审批服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了各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手续齐全,真实有效,程序合法,准确无误,确保各项审批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营商环境大幅优化。
1.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证便民”,实现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我区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诊所备案制改革事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方面简化审批流程,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申请,免除现场验收环节,对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按照流程发放相应许可申办证件,让企业、群众享受简便快捷的办证服务;另一方面做好审批改革政策解读,向社会公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以及审批条件和材料要求,提高改革政策的知晓度,为向申请机构和个人告知承诺审批、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过渡。2024年截至11月15日,共完成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502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91家(包涵延续)。医疗机构执业登记1家,医疗机构变更27家,医疗机构校验68家,医疗机构注销14家,医疗机构停业1家。诊所备案12家,诊所变更备案14家,中医诊所备案11家,中医诊所变更备案4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7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校验29家。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核准1家。医师首次执业注册26人,医师变更注册142人,医师多机构备案114人,医师取消多点执业备案1人,美容主诊医师备案30人。护士首次执业注册44人,护士延续注册198人,护士变更注册146人,护士重新注册24人,护士注销注册13人。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认定103人次。
持续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逐步实现经营主体设立、变更、迁移、注销全程电子化情况。按照自治区“八统一”及国家法律法规文件,对于经营主体(医疗机构)不开展线上电子化注册业务。仅有个人件(医师、护士注册业务下的八项子业务)可进行线上办理。2024年度共办理业务1623(其中机构782件,个人841件)件次,其中电子化办理个人件30 件次,占比1.8%。
2.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关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并结合《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柳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容错机制,并参照《柳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免罚清单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护士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专业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于被监督单位出现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或者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对于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给予减轻从轻处罚。
我局保持行政执法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截至2024年10月30日,办案74起,其中一般程序32起,简易程序42起,处罚金额共60.5万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确保了卫生监督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杜绝了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发生。在执法过程中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办“人情”案和错案,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开性。与此同时严格执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做到文书应用正确、填写完整、书写规范、用语准确,保证了卫生监督执法的质量。2024年截至10约30日,共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2件,挂网公示52件,结案42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执法全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三、狠抓学习,加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力度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走深实。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
(二)学习专业法和基本法律制度。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消毒管理办法》《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通过“互联网+法治宣传”多元化形式进行学习教育。除专业法学习外,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以案释法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并按照区司法局相关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法考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法行政、规范决策行为、信息公开等方面规范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行为,促进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宣传普及卫健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配套文件。
抓好卫健系统法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卫生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结合工作实际,举办卫生从业人员培训班时进行法律宣讲培训。采取领导宣讲、老师授课、现场互动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和对从业人员进衍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法制意识不断提高。
(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提高我局法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确保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二是教育引导全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别是要加强对党章的深入学习,做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四、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一)注重集中宣传教育。
利用每年的“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月7日”世界卫生日、红十字博爱周、“4月25日”职业病宣传周、“5月12日”国际护士节、“5月26日”全国疟疾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14日”世界献血日、“7月11日”世界人口日、“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12·4”国家宪法日1等等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有组织地开展了专题法制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卫生法律知识,使卫生健康局的行政职能、行政审批等相关内容得到了充分的宣传和解读、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二)注重日常宣传教育。
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报刊、电视等载体,创新使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公开卫生法律法规,播放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短片,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提升了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不断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三)注重重点宣传教育。
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在加强监督执法、打击非法行医、防控体系建设、医疗安全、传染病监测、防范突发疫情、安全合理用药、促进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加强宣传,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结合反面典型事例,全面落实宣传措施,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中仍存在一些困难与不足:一是法治建设相关制度需待完善、健全,社会发展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监管对象、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更新,加上近年卫生健康系统职能调整较大,需要进一步完善、健全相关制度。二是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争议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继续加强完善有效的应对机制。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一)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
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制度,修订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干部职工法治学习等法治制度,完善程序规则。指导我区本系统内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制度,进一步夯实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基础。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加强涉及改革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导。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强化卫生健康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更多事项从传统审批模式向“告知承诺”或“备案”转变,为精准监管夯实基础,提升群众获得感。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法治能力。继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实施政府信息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各类行政行为。以法律法规实施、法治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强化监督指导。
(四)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普法宣教工作。
谋划2025年度重点普法工作,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法治、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管理)人员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信息员:刘佳艺,审核领导:杜娟,联系方式:2615192)
为确保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依法治区工作有效推进,进一步提高统依法治理能力,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4年柳州市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主线,以严肃查处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为抓手,以提升群众对卫生健康满意度为目标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能力,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稳步推进“12·4”国家宪法日建设工作
为切实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能力工作,推动法制建设,我局围绕区政府普法规划,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推进,结合部门实际全面推动普法工作,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在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为先导,以增强法律意识为重任,以着力提高卫生健康依法治理能力为目标,全面部署,广泛发动,狠抓落实,注重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通过面向领导干部、面向工作人员、面向执法人员、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依法治理能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严格把控,提升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一)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审批行为,不断提高审批时效。
按照应进必进,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我局将所有审批事项全部进厅办理,在办理审批事项时贯彻“严格把关就是最好的服务”的理念,从细处入手,从环节抓起,采取“细制度严要求,细手续严把关,细程序严审批”的“三细三严”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维护航政审批服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了各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手续齐全,真实有效,程序合法,准确无误,确保各项审批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营商环境大幅优化。
1.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证便民”,实现企业、群众“最多跑一次”,我区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诊所备案制改革事项,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方面简化审批流程,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申请,免除现场验收环节,对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按照流程发放相应许可申办证件,让企业、群众享受简便快捷的办证服务;另一方面做好审批改革政策解读,向社会公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以及审批条件和材料要求,提高改革政策的知晓度,为向申请机构和个人告知承诺审批、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过渡。2024年截至11月15日,共完成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502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91家(包涵延续)。医疗机构执业登记1家,医疗机构变更27家,医疗机构校验68家,医疗机构注销14家,医疗机构停业1家。诊所备案12家,诊所变更备案14家,中医诊所备案11家,中医诊所变更备案4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7家,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校验29家。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核准1家。医师首次执业注册26人,医师变更注册142人,医师多机构备案114人,医师取消多点执业备案1人,美容主诊医师备案30人。护士首次执业注册44人,护士延续注册198人,护士变更注册146人,护士重新注册24人,护士注销注册13人。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认定103人次。
持续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逐步实现经营主体设立、变更、迁移、注销全程电子化情况。按照自治区“八统一”及国家法律法规文件,对于经营主体(医疗机构)不开展线上电子化注册业务。仅有个人件(医师、护士注册业务下的八项子业务)可进行线上办理。2024年度共办理业务1623(其中机构782件,个人841件)件次,其中电子化办理个人件30 件次,占比1.8%。
2.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关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并结合《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柳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容错机制,并参照《柳州市卫生健康委行政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免罚清单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护士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专业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于被监督单位出现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或者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对于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给予减轻从轻处罚。
我局保持行政执法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截至2024年10月30日,办案74起,其中一般程序32起,简易程序42起,处罚金额共60.5万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确保了卫生监督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杜绝了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发生。在执法过程中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办“人情”案和错案,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开性。与此同时严格执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做到文书应用正确、填写完整、书写规范、用语准确,保证了卫生监督执法的质量。2024年截至10约30日,共计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2件,挂网公示52件,结案42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执法全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三、狠抓学习,加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力度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走深实。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
(二)学习专业法和基本法律制度。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消毒管理办法》《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通过“互联网+法治宣传”多元化形式进行学习教育。除专业法学习外,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以案释法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并按照区司法局相关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法考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法行政、规范决策行为、信息公开等方面规范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行为,促进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三)宣传普及卫健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及配套文件。
抓好卫健系统法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卫生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结合工作实际,举办卫生从业人员培训班时进行法律宣讲培训。采取领导宣讲、老师授课、现场互动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和对从业人员进衍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法制意识不断提高。
(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提高我局法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确保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二是教育引导全局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别是要加强对党章的深入学习,做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四、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一)注重集中宣传教育。
利用每年的“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月7日”世界卫生日、红十字博爱周、“4月25日”职业病宣传周、“5月12日”国际护士节、“5月26日”全国疟疾日、“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14日”世界献血日、“7月11日”世界人口日、“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12·4”国家宪法日1等等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有组织地开展了专题法制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卫生法律知识,使卫生健康局的行政职能、行政审批等相关内容得到了充分的宣传和解读、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二)注重日常宣传教育。
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报刊、电视等载体,创新使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公开卫生法律法规,播放法治政府建设宣传短片,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提升了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不断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三)注重重点宣传教育。
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在加强监督执法、打击非法行医、防控体系建设、医疗安全、传染病监测、防范突发疫情、安全合理用药、促进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加强宣传,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结合反面典型事例,全面落实宣传措施,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进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中仍存在一些困难与不足:一是法治建设相关制度需待完善、健全,社会发展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监管对象、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更新,加上近年卫生健康系统职能调整较大,需要进一步完善、健全相关制度。二是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争议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继续加强完善有效的应对机制。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一)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
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制度,修订本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干部职工法治学习等法治制度,完善程序规则。指导我区本系统内建立健全法治工作制度,进一步夯实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基础。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加强涉及改革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导。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强化卫生健康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更多事项从传统审批模式向“告知承诺”或“备案”转变,为精准监管夯实基础,提升群众获得感。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法治能力。继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实施政府信息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各类行政行为。以法律法规实施、法治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强化监督指导。
(四)扎实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普法宣教工作。
谋划2025年度重点普法工作,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法治、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管理)人员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信息员:刘佳艺,审核领导:杜娟,联系方式:261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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