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城中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中央及省市系列决策部署,立足统计工作职能,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核心,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统计领域法治建设呈现全方位突破、系统性提升的良好态势。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依法统计思想根基
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构建“分层分类、全员覆盖”的统计法治学习教育体系,切实把法治思维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
1.领导领学示范强引领。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区委、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全年推动区级层面专题学习4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统计法治内容3次,局长带头讲法,举办城中区统计法规、经济指标与实务培训会议,面向全区经济部门领导开展普法宣传,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形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效应。
2.分层培训覆盖全领域。聚焦“精准化普法”,构建“干部培训+基层赋能+企业指导”的三级培训体系。联合区委组织部落实“统计法进党校”机制,以“城中讲堂”为载体,面向全区中层领导干部、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干部开展专题讲座,培训领导干部近300人次;在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中设置法治专题环节十余场,覆盖统计调查对象及基层人员近1000人次。
3.案例警示强化震慑力。组织全区相关部门近1100人次开展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反面教材学习教育,结合云南曲靖等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引导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深刻认识统计数据真实性对决策部署、民生发展的重要意义,筑牢“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思想防线。通过系统学习,全区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统计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统计公平正义
1.严格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我局依法对10家企业(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全过程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规定,规范检查文书送达、笔录制作、证据收集等流程,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内容合规。
2.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自查自纠。我局围绕“是否存在违规执法、逐利执法、过度执法”等6类问题开展全面自查,经自查未发现涉企违规执法、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情况。
3.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我局着力充实执法力量,推荐2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7月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并全部通过,进一步壮大统计执法队伍。同时,组织执法骨干参加柳州市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法治工作培训班,重点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适用要点、执法程序规范等内容,持续夯实理论基础,推动执法队伍向“高素质专业化”转型。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环境
我局坚持“普法与业务融合、执法与普法并重”原则,多维度、多层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统计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1.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2025年,围绕“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主题,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于城中万达广场、人民广场举办统计执法宣传活动3场,发放宣传手册及纪念品近800份,通过展板展示、手册发放、有奖问答、互动表演等多元形式,普及统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让群众直观学习基础统计知识,理解统计工作价值,营造“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社会氛围。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同步开展“靶向普法”,向企业负责人及统计人员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瞒报、虚报、拒报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引导企业主动规范统计行为,有效提升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统计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为统计法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依法统计提供坚强保障。年初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法治工作顺利开展,发挥领导的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重大决策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带头参加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在“9・20”统计开放日活动中亲自宣讲向市民统计法律知识,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影响力。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统计法治思维和能力仍有短板。部分基层干部特别是街道、社区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存在重数据报送、轻法律程序的现象,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统计纠纷、防范数据风险的能力不足。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存在侥幸心理,依法报数的自觉性有待提升。
2.统计行政执法水平不均衡。统计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执法需求;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适用要点、复杂案件的处理技巧掌握不够熟练,执法文书制作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
3.统计法治宣传不够深入。普法宣传形式仍需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对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的普法覆盖不够全面,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干部对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是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提升统计治理效能的根本保障,存在“重业务数据、轻法治建设”的倾向,对统计法治工作投入的精力不够。
2.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统计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基层统计法治专员、法律顾问配备不足;培训体系不够完善,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对复杂执法场景、数字化工具应用等实战化培训不足,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大会、局务会的核心内容,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
2.持续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组织我局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积极参加2026年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力争新增执法人员。加强对现有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持续加强统计监督。严格落实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对统计数据造假行为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法治震慑力。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信息员:李琨 审核领导:江雪 联系电话:2831850
2025年,城中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中央及省市系列决策部署,立足统计工作职能,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核心,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统计领域法治建设呈现全方位突破、系统性提升的良好态势。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依法统计思想根基
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构建“分层分类、全员覆盖”的统计法治学习教育体系,切实把法治思维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
1.领导领学示范强引领。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区委、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全年推动区级层面专题学习4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统计法治内容3次,局长带头讲法,举办城中区统计法规、经济指标与实务培训会议,面向全区经济部门领导开展普法宣传,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形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效应。
2.分层培训覆盖全领域。聚焦“精准化普法”,构建“干部培训+基层赋能+企业指导”的三级培训体系。联合区委组织部落实“统计法进党校”机制,以“城中讲堂”为载体,面向全区中层领导干部、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干部开展专题讲座,培训领导干部近300人次;在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中设置法治专题环节十余场,覆盖统计调查对象及基层人员近1000人次。
3.案例警示强化震慑力。组织全区相关部门近1100人次开展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反面教材学习教育,结合云南曲靖等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引导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深刻认识统计数据真实性对决策部署、民生发展的重要意义,筑牢“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思想防线。通过系统学习,全区干部统计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统计履职能力明显提升。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统计公平正义
1.严格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我局依法对10家企业(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全过程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规定,规范检查文书送达、笔录制作、证据收集等流程,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内容合规。
2.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自查自纠。我局围绕“是否存在违规执法、逐利执法、过度执法”等6类问题开展全面自查,经自查未发现涉企违规执法、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情况。
3.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我局着力充实执法力量,推荐2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7月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并全部通过,进一步壮大统计执法队伍。同时,组织执法骨干参加柳州市统计局举办的统计法治工作培训班,重点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适用要点、执法程序规范等内容,持续夯实理论基础,推动执法队伍向“高素质专业化”转型。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环境
我局坚持“普法与业务融合、执法与普法并重”原则,多维度、多层次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统计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1.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2025年,围绕“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主题,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于城中万达广场、人民广场举办统计执法宣传活动3场,发放宣传手册及纪念品近800份,通过展板展示、手册发放、有奖问答、互动表演等多元形式,普及统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让群众直观学习基础统计知识,理解统计工作价值,营造“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社会氛围。
2.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同步开展“靶向普法”,向企业负责人及统计人员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瞒报、虚报、拒报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引导企业主动规范统计行为,有效提升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统计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为统计法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依法统计提供坚强保障。年初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进法治工作顺利开展,发挥领导的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重大决策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带头参加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在“9・20”统计开放日活动中亲自宣讲向市民统计法律知识,提升统计法治宣传影响力。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统计法治思维和能力仍有短板。部分基层干部特别是街道、社区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存在重数据报送、轻法律程序的现象,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统计纠纷、防范数据风险的能力不足。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了解不深,存在侥幸心理,依法报数的自觉性有待提升。
2.统计行政执法水平不均衡。统计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数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执法需求;部分执法人员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适用要点、复杂案件的处理技巧掌握不够熟练,执法文书制作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
3.统计法治宣传不够深入。普法宣传形式仍需创新,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对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的普法覆盖不够全面,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干部对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是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提升统计治理效能的根本保障,存在“重业务数据、轻法治建设”的倾向,对统计法治工作投入的精力不够。
2.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统计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基层统计法治专员、法律顾问配备不足;培训体系不够完善,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对复杂执法场景、数字化工具应用等实战化培训不足,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大会、局务会的核心内容,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
2.持续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组织我局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积极参加2026年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力争新增执法人员。加强对现有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持续加强统计监督。严格落实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对统计数据造假行为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法治震慑力。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信息员:李琨 审核领导:江雪 联系电话:283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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