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2007610012C/2022-1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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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标  题:
城中政办〔2022〕13号 关于印发《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及《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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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政办〔20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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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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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政办〔2022〕13号 关于印发《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及《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城中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4-01 09:05       |  浏览量: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

祭扫工作方案》及《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

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及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及《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

      2.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1  

  

附件1:

  

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我区2022年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与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和柳州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序组织祭扫服务。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原则。1.加强疫情防控,守住安全底线。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抓好祭扫现场管控,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群众的劝解工作,维护殡葬场所及其周边的秩序。同时兼顾森林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预防。2.加强宣传引导,压实属地责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清明节祭扫的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扫。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

二、工作重点

(一)严密做好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和柳州市民政局有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农村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街道及村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劝导。建立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应急机制,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二)抓好服务保障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尽力满足群众现场祭扫的需求。充分运用广西殡葬之窗网络祭祀平台,宣传网上祭扫、云祭扫、代客祭扫、鲜花祭扫等服务,满足清明期间群众多样化的祭扫需求。

(三)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安全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文明节俭治丧为主题,开展清明节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上纪念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不焚烧纸钱祭品,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在祭扫场所要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要大力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等陈规陋习,大力弘扬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的传统理念。要丰富节日内涵,引导清明活动向更丰富多元的方向发展,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内容,将纪念逝者与弘扬家训家风、传承优秀文化、丰富精神生活有机结合,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

(四)强化祭扫宣传引导。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平安清明要求的榜样力量,带头提倡网络祭祀、居家祭祀,减少出行和聚集,带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所接受。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途径,加大各类媒体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群众了解清明节祭扫工作政策要求,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组织保障

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根据清明节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全力保障全区清明节工作平安有序。

(一)各街道办事处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领导、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重点做好本辖区内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防范和环境整治工作。做好清明节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农村墓地、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祭祀活动,要压实村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劝导,减少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二)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职责

负责祭扫活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平安清明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联合区民政局全面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效,深度挖掘和宣传殡葬战线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讲好殡葬行业故事。向全区党员干部发出倡议,引导自觉落实平安清明的工作要求。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处置网络舆情。

(三)区民政局职责

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措施。指导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开展现场祭扫服务工作。加强对全区清明祭扫工作的督查和安全巡检。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城中交警大队职责

指导做好全区清明节祭扫活动中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安排人员值守,及时处理因祭扫产生的矛盾问题。在通往莲花山保护中心的交通路口设立提示牌,引导群众有序进入,做好交通通行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五)城中生态环境局职责

负责对清明期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祭扫活动期间对环境影响的监控。

(六)区交通运输局职责

负责清明节通往殡葬服务机构公交线路市民的政策提示工作,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市民祭扫活动安全顺畅。

(七)区卫生健康局职责

做好祭扫活动中市民突发疾病的救治工作,为祭扫人员提供及时医疗保障服务。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八)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

加强对烈士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和现场管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九)区应急管理局职责

对全区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突发事件综合监督管理。

(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

加大检查力度,对丧葬用品的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搭车收费、强买强卖、高额收取丧事费用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

(十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

加强对城区祭扫环境的管理,制止沿街、沿路扰民的祭祀行为,负责城区丧葬用品销售摊点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

(十二)自然资源局职责

会同消防部门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十三)区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负责祭扫活动期间消防督查、指导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祭扫高峰期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在祭扫场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抓好清明节工作任务部署。相关方案及联络人员、联系电话、清明节值班安排表于41日前报送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830365,邮箱:民政局OA)。

(二)做好重点工作。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现场祭扫为重点农村性墓地、历史埋葬点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

(三)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向社会公布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制定完善宣传应急预案和舆情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和热点难点问题预研预判。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和殡葬服务出现的问题,要提前研判、摸清情况、深入剖析,适时进行客观报道,避免炒作。

请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于48日前报送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至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蔚,联系电话:2830365,邮箱:民政局OA

  

  

  

  

附件2:

  

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

应急预案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及《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祭扫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2236号)、柳州市2022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祭扫公告要求,为做好我区2022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保障祭扫群众生命安全,防范疫情和祭扫活动重大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祭扫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排查无遗漏,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及时应对、协调配合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民政、宣传、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村农业、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参与安全祭扫保障工作的职责,单位在清明节期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首位作用,防止疫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三)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坚持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控制、处置等依法实施管理。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科学决策,措施果断,协调合作,有效应对。

二、重点防范区域

重点加强对市莲花山保护中心城中区区域

三、组织领导

建立区级层面的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机构,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宣传、民政、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农村农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各街道办事处作为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分工配合,主要职责为处理清明节期间各项应急事件,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区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中出现的所有突发事件:

(一)突发疫情事件。清明节祭扫活动中,出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群众,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二)交通安全事故。预计今年祭扫人流、车流量较大,通往莲花山的道路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拥挤踩踏事故。由于往莲花山的道路狭窄,祭扫人员较多,易发生拥挤踩踏事件

(四)山林火灾。由于现阶段文明祭祀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大多数群众还以焚烧香烛、纸钱等为主要祭奠方式,农村散埋坟地周边杂草丛生,墓区内林草茂盛,极易引发火灾。

(五)祭祀人员摔伤、突发疾病事件。部分墓区山高路陡,祭扫人流较大的时候容易发生不慎摔伤、扭伤;或因天气炎热诱发一些突发疾病。

(六)群众打架斗殴事件。由于祭扫人员较多,容易因一些小的误会、口角、拥挤摩擦等引发打架斗殴事件。

五、应对措施

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结合《柳州市城中区2022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处置。各街道办事处、村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清明祭扫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加强对莲花山保护中心城中区辖区内、农村墓地、历史埋葬点等进行检查。在墓区主要路口设置墓区指示牌、警示牌;在墓区主干道和显眼地段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倡导文明祭扫,加强高峰期人流管控,对祭扫群众有效分流、限流、错峰,做好引导、劝导工作。

(一)发现疫情时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墓区路段加人手,在出入口检查体温,做好三码联查,提醒群众佩戴口罩,科学设置隔离观察区。提醒祭扫群众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辖区民政、卫健、公安等部门要协助做好各项管控工作。

2.当发现祭扫群众出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行程码、健康码异常时,现场防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安置,同时通知当地疾控部门进行处置。

3.疾控部门到现场对隔离人员进行检查,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处置。

4.根据处置结果,疫情防控指挥部应会同宣传部门及时通过统一渠道,向社会公告,做好舆情的研判和管控工作。

(二)发生车辆拥挤堵塞现象时

1.公安、交管人员在墓区出入口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控制祭扫车辆或送葬车辆进入祭扫区域内。对重点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派专人引导机动车安全停靠至指定地点,尽量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

2.各相关部门加强配进行疏导工作,可采取单向进出、分时预约等措施,控制人流总量,保持现场秩序。

(三)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时

1.及时疏散密集人群,提醒年老体弱者不要单独前往祭扫。

2.踩踏事件万一发生,迅速组织救援并立即报警、迅速疏散群众。通知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抢救伤员,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向领导机构报告情况。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必要时立即出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如受伤人员周边无亲人,立即联系受伤人员亲属。

(四)发生山林火灾时

1.街道办事处和村派专人对各墓区和林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劝阻祭祀人员不安全用火行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街道要成立专门的巡防队。

2.提醒扫墓人员注意清理墓地周围的干枯树枝、杂草,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3.出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利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迅速向领导报告;

4)紧急疏散现场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5)最大限度保护骨灰等贵重物品,减少受损程度。

(五)发生祭祀群众突发伤病情况时

1.工作人员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2.现场医疗救护人员迅速抢救受伤人员。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公安交管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5.成员单位配合并做好善后事宜。

(六)发生祭扫群众打架斗殴事件时

1.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出面劝解,及时疏散周围群众,控制现场,同时向领导报告情况。

2.控制好斗殴致伤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事态难以控制时请求公安机关处置。

3.必要时立即出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4.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加强防范,防止再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七)发生矛盾纠纷冲突时

1.因殡葬祭扫群众发生纠纷和矛盾时,相关单位领导要及时介入,了解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2.矛盾激化场面难以控制,由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六、信息报告

加强清明节期间信息值班,确保联络畅通,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事发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以及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柳州市城中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室(电话:2830365),1小时内报送文字材料(邮箱:民政局OA),并做好相关续报工作。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和领先于公开媒体信息传播,凡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善后处理

在整个清明节祭扫过程中,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各负其责,各单位应密切关注、紧密配合,尽量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必须迅速到位,避免事态扩大发展,酿成严重后果。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方式:28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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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04-01 09:05  来源:城中区政府办公室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

祭扫工作方案》及《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

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及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及《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

      2.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应急预案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1  

  

附件1:

  

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关于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我区2022年清明节祭扫安全管理与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和柳州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序组织祭扫服务。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原则。1.加强疫情防控,守住安全底线。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抓好祭扫现场管控,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群众的劝解工作,维护殡葬场所及其周边的秩序。同时兼顾森林火灾、交通安全等事故预防。2.加强宣传引导,压实属地责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清明节祭扫的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扫。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压实各级、各部门的责任

二、工作重点

(一)严密做好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和柳州市民政局有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农村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街道及村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劝导。建立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应急机制,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二)抓好服务保障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尽力满足群众现场祭扫的需求。充分运用广西殡葬之窗网络祭祀平台,宣传网上祭扫、云祭扫、代客祭扫、鲜花祭扫等服务,满足清明期间群众多样化的祭扫需求。

(三)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安全文明祭扫、节地生态安葬、文明节俭治丧为主题,开展清明节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上纪念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不焚烧纸钱祭品,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在祭扫场所要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要大力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推动丧葬礼俗改革,遏制大操大办、炫富攀比等陈规陋习,大力弘扬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的传统理念。要丰富节日内涵,引导清明活动向更丰富多元的方向发展,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内容,将纪念逝者与弘扬家训家风、传承优秀文化、丰富精神生活有机结合,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

(四)强化祭扫宣传引导。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平安清明要求的榜样力量,带头提倡网络祭祀、居家祭祀,减少出行和聚集,带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所接受。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途径,加大各类媒体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群众了解清明节祭扫工作政策要求,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组织保障

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根据清明节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全力保障全区清明节工作平安有序。

(一)各街道办事处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祭扫工作的统一领导、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重点做好本辖区内交通疏导、摊点管理、治安防范和环境整治工作。做好清明节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对农村墓地、散埋坟地、家族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祭祀活动,要压实村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加强宣传劝导,减少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二)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职责

负责祭扫活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平安清明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联合区民政局全面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成效,深度挖掘和宣传殡葬战线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讲好殡葬行业故事。向全区党员干部发出倡议,引导自觉落实平安清明的工作要求。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处置网络舆情。

(三)区民政局职责

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措施。指导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开展现场祭扫服务工作。加强对全区清明祭扫工作的督查和安全巡检。协助有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负责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四)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城中交警大队职责

指导做好全区清明节祭扫活动中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部署警力,安排人员值守,及时处理因祭扫产生的矛盾问题。在通往莲花山保护中心的交通路口设立提示牌,引导群众有序进入,做好交通通行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五)城中生态环境局职责

负责对清明期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强祭扫活动期间对环境影响的监控。

(六)区交通运输局职责

负责清明节通往殡葬服务机构公交线路市民的政策提示工作,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市民祭扫活动安全顺畅。

(七)区卫生健康局职责

做好祭扫活动中市民突发疾病的救治工作,为祭扫人员提供及时医疗保障服务。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八)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

加强对烈士祭祀活动的宣传引导和现场管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九)区应急管理局职责

对全区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突发事件综合监督管理。

(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

加大检查力度,对丧葬用品的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搭车收费、强买强卖、高额收取丧事费用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

(十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

加强对城区祭扫环境的管理,制止沿街、沿路扰民的祭祀行为,负责城区丧葬用品销售摊点的管理,严禁占道经营。

(十二)自然资源局职责

会同消防部门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十三)区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负责祭扫活动期间消防督查、指导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祭扫高峰期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在祭扫场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灭火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抓好清明节工作任务部署。相关方案及联络人员、联系电话、清明节值班安排表于41日前报送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830365,邮箱:民政局OA)。

(二)做好重点工作。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现场祭扫为重点农村性墓地、历史埋葬点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

(三)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向社会公布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制定完善宣传应急预案和舆情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和热点难点问题预研预判。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和殡葬服务出现的问题,要提前研判、摸清情况、深入剖析,适时进行客观报道,避免炒作。

请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于48日前报送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至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蔚,联系电话:2830365,邮箱:民政局OA

  

  

  

  

附件2:

  

2022年柳州市城中区清明节祭扫工作

应急预案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及《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祭扫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2236号)、柳州市2022年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祭扫公告要求,为做好我区2022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保障祭扫群众生命安全,防范疫情和祭扫活动重大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祭扫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排查无遗漏,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及时应对、协调配合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民政、宣传、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村农业、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部门参与安全祭扫保障工作的职责,单位在清明节期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首位作用,防止疫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三)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坚持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控制、处置等依法实施管理。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科学决策,措施果断,协调合作,有效应对。

二、重点防范区域

重点加强对市莲花山保护中心城中区区域

三、组织领导

建立区级层面的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机构,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宣传、民政、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农村农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各街道办事处作为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分工配合,主要职责为处理清明节期间各项应急事件,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区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中出现的所有突发事件:

(一)突发疫情事件。清明节祭扫活动中,出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群众,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二)交通安全事故。预计今年祭扫人流、车流量较大,通往莲花山的道路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拥挤踩踏事故。由于往莲花山的道路狭窄,祭扫人员较多,易发生拥挤踩踏事件

(四)山林火灾。由于现阶段文明祭祀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大多数群众还以焚烧香烛、纸钱等为主要祭奠方式,农村散埋坟地周边杂草丛生,墓区内林草茂盛,极易引发火灾。

(五)祭祀人员摔伤、突发疾病事件。部分墓区山高路陡,祭扫人流较大的时候容易发生不慎摔伤、扭伤;或因天气炎热诱发一些突发疾病。

(六)群众打架斗殴事件。由于祭扫人员较多,容易因一些小的误会、口角、拥挤摩擦等引发打架斗殴事件。

五、应对措施

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结合《柳州市城中区2022年清明节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对处置。各街道办事处、村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清明祭扫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加强对莲花山保护中心城中区辖区内、农村墓地、历史埋葬点等进行检查。在墓区主要路口设置墓区指示牌、警示牌;在墓区主干道和显眼地段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倡导文明祭扫,加强高峰期人流管控,对祭扫群众有效分流、限流、错峰,做好引导、劝导工作。

(一)发现疫情时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墓区路段加人手,在出入口检查体温,做好三码联查,提醒群众佩戴口罩,科学设置隔离观察区。提醒祭扫群众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辖区民政、卫健、公安等部门要协助做好各项管控工作。

2.当发现祭扫群众出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行程码、健康码异常时,现场防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安置,同时通知当地疾控部门进行处置。

3.疾控部门到现场对隔离人员进行检查,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处置。

4.根据处置结果,疫情防控指挥部应会同宣传部门及时通过统一渠道,向社会公告,做好舆情的研判和管控工作。

(二)发生车辆拥挤堵塞现象时

1.公安、交管人员在墓区出入口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控制祭扫车辆或送葬车辆进入祭扫区域内。对重点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派专人引导机动车安全停靠至指定地点,尽量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

2.各相关部门加强配进行疏导工作,可采取单向进出、分时预约等措施,控制人流总量,保持现场秩序。

(三)发生拥挤踩踏事故时

1.及时疏散密集人群,提醒年老体弱者不要单独前往祭扫。

2.踩踏事件万一发生,迅速组织救援并立即报警、迅速疏散群众。通知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抢救伤员,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向领导机构报告情况。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必要时立即出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如受伤人员周边无亲人,立即联系受伤人员亲属。

(四)发生山林火灾时

1.街道办事处和村派专人对各墓区和林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劝阻祭祀人员不安全用火行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街道要成立专门的巡防队。

2.提醒扫墓人员注意清理墓地周围的干枯树枝、杂草,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3.出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利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迅速向领导报告;

4)紧急疏散现场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5)最大限度保护骨灰等贵重物品,减少受损程度。

(五)发生祭祀群众突发伤病情况时

1.工作人员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

2.现场医疗救护人员迅速抢救受伤人员。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公安交管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5.成员单位配合并做好善后事宜。

(六)发生祭扫群众打架斗殴事件时

1.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出面劝解,及时疏散周围群众,控制现场,同时向领导报告情况。

2.控制好斗殴致伤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事态难以控制时请求公安机关处置。

3.必要时立即出车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4.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加强防范,防止再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七)发生矛盾纠纷冲突时

1.因殡葬祭扫群众发生纠纷和矛盾时,相关单位领导要及时介入,了解情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2.矛盾激化场面难以控制,由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六、信息报告

加强清明节期间信息值班,确保联络畅通,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事发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以及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柳州市城中区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室(电话:2830365),1小时内报送文字材料(邮箱:民政局OA),并做好相关续报工作。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和领先于公开媒体信息传播,凡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善后处理

在整个清明节祭扫过程中,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各负其责,各单位应密切关注、紧密配合,尽量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必须迅速到位,避免事态扩大发展,酿成严重后果。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信息员:庞翰雯,审核领导:韦姗姗,联系方式:283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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