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办】2026年中南街道抗洪清淤工作应急预案
2026年中南街道抗洪清淤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柳江河洪水消退后的受淹区域清淤工作,尽快恢复辖区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和市民生产生活秩序,有序、高效、科学应对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洪涝灾害损失,保障城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广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柳州市城中区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辖区范围内的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堤防、闸坝出险等造成的洪水灾害和涝渍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及灾后清淤工作。
二、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坚持服从大局、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军民联防相结合等原则。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中南街道设立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应急响应期间,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派出督查组赴受灾地督查防汛减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紧急防汛期预警信息进行应急动员;组织防汛抢险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按规定程序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本辖区险情,请求上级部门支援抗洪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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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指挥长: |
盛 欢 |
中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人大工委主任(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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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 涛 |
中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中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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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指挥长: |
张 琳 |
中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中南司法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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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指挥长: |
王小兵 |
中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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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可钦 |
中南街道党工委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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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佳妮 |
中南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武装部部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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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丽娜 |
中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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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丽 |
中南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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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声威 |
中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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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正 |
中南派出所副所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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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刘振华 |
青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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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怡春 |
映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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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 斓 |
西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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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帆 |
福柳新都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负责应急工作的分管领导兼任,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日常工作。
(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分指挥长职责
总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辖区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执行上级防指的命令,研究解决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救灾期间,由总指挥协调指挥街道抢险调度工作;当发生重大洪涝险情时,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由街道主官担任现场指挥长,统一组织指挥抢险工作;总指挥赴灾害现场时必须明确其他负责人坐镇指挥,并与指挥部保持信息畅通,始终了解全局、正确决策。
副总指挥长:协助总指挥长抓好全面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旱、抗洪救灾和物资的储备,解决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分指挥长:到挂点社区实地指挥;协助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督促协调防汛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工作、执行抗洪抢险、转移人员、营救群众等重大抢险救援救灾任务。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职责
1.对辖区防汛抗旱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确保辖区安全度汛。
2.执行柳州市城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城中区政府的命令,贯彻实施国家《防洪法》及相关防汛抗旱法律法规、技术规定规范。
3.制定本辖区防御洪水方案,并指导辖区各社区防洪预案的制定。
4.统一审核、发布辖区汛情、灾情信息。
5.组织调配辖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
6.组织辖区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四)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事务,履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授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辖区防汛抗旱工作的职责。
2.收集防汛抗旱的情况和信息,组织有关部门会商,为指挥防汛抗旱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发布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公告、决定和命令,并监督实施。在汛期期间负责向社会转发各项防洪指令、公告、汛情信息;配合上级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做好沿江居民、门面、停车场的洪水警示工作,做好居民群众转移;加强对区域内特殊群体的保护工作;协助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做好辖区范围内防洪堤巡查工作;在清淤工作阶段做好清淤物资准备、发放、回收、保管及清淤工作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4.编制辖区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各社区编制防汛应急预案。
5.负责辖区防汛抗洪抢险开展工作。
6.督促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汛情掌握、信息传递及协助领导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五)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组、后勤组、治安组,各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1.综合组(办公室设在203室,电话2820223)
组 长:王小兵(兼)
组 员:朱礼雯
工作职责:负责情况综合、通讯联络、搞好协调,及时宣传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投入到抗洪抢险工作。在清淤阶段组织、指挥、协调辖区的人、财、物开展清淤工作;及时统计、汇总掌握水情,传递信息、指示,收集整理资料向指挥部报告。
2.抢险组
组 长:胡可钦(兼)
组 员:梁广林、陈景新
工作职责:在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汛期负责收集气象、雨情、水情等水文态势和洪水风险,负责河堤、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出现险情时及时提出抢险方案并组织防洪抢险;分配抢险器材和机械车辆使用,负责现场抢险指导,帮助转移、安置受灾居民,组织抢险人员、部队官兵进行灾后抢险清淤和灾后重建工作。
3.后勤组
组 长:张琳(兼)
成 员:陈彬媛、廖玉婷、钟惠译、张恩铭
工作职责:安置受灾群众工作、联系和调配抗洪抢险所需物资以及开展工程抢险,准备参加抢险人员的食宿等工作,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及登记物资发放和回收工作。
4.治安组
组 长:黄正(兼)
组 员:各社区民警。
工作职责:做好治安保卫的实施,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确保防洪驻地和抢险现场治安安全。在紧急防汛期,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
四、防汛责任区职责及防区划分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的防汛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隐患并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负责通知各部门挂点人员参与防汛清淤并做好签到、签退;统计上报参与清淤人数;青云、西门社区汛前统计好滨江西路沿江消防栓、井盖检查,收集好商铺(或户主)的联系电话,并在洪水淹没路面前通知居民、商铺、停放车辆撤离。
青云社区防区 街道挂点领导:王小兵、覃丽娜,社区主要负责人:刘振华。责任区:所管辖青云社区辖区。清淤责任路段:滨江西路1栋至9栋受淹需清淤路段。
参与青云社区防区抗洪清淤部门及人员:
城中区挂点部门:市场监管局、后勤服务中心、税务局、城中检察院、城中生态环境局。
中南街道办事处:黄海立、刘珀昆、钟鳞、麦智均、张裕桦、陈羽萱、中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青云社区全体干部职工。
映山社区防区 街道挂点领导:韦佳妮、张小丽, 社区主要负责人:张怡春。责任区:所管辖映山社区辖区;清淤责任路段:滨江西路11栋至红光桥底受淹需清淤路段。
参与映山社区防区抗洪清淤部门及人员:
城中区挂点部门:政协机关、发改局、地志办、教育局、残联。
中南街道办事处:刘莉、谢琳、曾君、唐萍、覃哲、袁舟、檀心雨、郭雨沫。
映山社区全体干部职工。
西门社区防区 街道挂点领导:张琳,社区主要负责人:吕斓。责任区:所管辖西门社区辖区;清淤责任路段:红光桥底至西来寺受淹需清淤路段。
参与西门社区防区抗洪清淤部门及人员:
城中区挂点部门:政府办、人社局、社会工作部、医保局、政管办。
中南街道办事处:周燕、谢雨琦、黄秋萍、向明、黄俊、林海龙、邓丽英、毕钰琪。
西门社区全体干部职工。
福柳新都社区防区 街道挂点领导:胡可钦、梁声威,社区主要负责人:李帆。责任区:所管辖福柳新都社区辖区;清淤责任路段:滨江西路31栋至铁路桥底受淹需清淤路段。
参与福柳新都社区防区抗洪清淤部门及人员:
城中区挂点部门: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司法局、商务局。
中南街道办事处:侯娟、黄莉莉、潘文慧、陶柳文、韦骁、周鹏来、张艳玲。
福柳新都社区全体干部职工。
五、预防和预警
1.隐患排查及信息发布。
汛前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信息通畅,严格汛期值班巡逻制度;接收到区防指办发布的气象、水文信息,及时报送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受影响群众做好防范。
2.预警级别划分
Ⅰ级预警(红色):柳州水文部门预报柳江将发生超50年一遇特大洪水,即柳州水文站预报洪峰水位,Z>91.46米;
Ⅱ级预警(橙色):柳州水文部门预报柳江将发生20~50年一遇大洪水,即柳州水文站预报洪峰水位,89.34米<Z≦91.46米;
Ⅲ级预警(黄色):柳州水文部门预报柳江将发生5~20年一遇中洪水,即柳州水文站预报洪峰水位,85.39米<Z≦89.34米;
Ⅳ级预警(蓝色):柳州水文部门预报柳江将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至5年一遇小洪水,即柳州水文站预报洪峰水位,82.5米≦Z≦85.39米。
3.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3.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市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思想准备。
3.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加强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柳州市城中区中南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并督促社区做好相应防汛预案。
3.4物料准备。及时检查抗洪物资、及时报废损毁严重物资。
4、防洪工程防护
4.1工程巡查
堤防工程巡查采用外观检查方法,检查包括堤身、堤基、穿堤建筑物和护岸工程等。
4.2 巡查内容和任务
4.2.1、堤身外观检查包括堤顶和堤坡两个方面,主要检查是否发生了裂缝、错断、塌坑、护坡架空、背水坡渗水等现象;
4.2.2、堤基外观检查包括堤内和堤外两个方面,主要检查是否发生了臌胀、塌坑、管涌和集中渗水等现象;
4.2.3、穿堤建筑物外观检查包括涵闸、涵管等,主要检查是否发生了裂缝、倾斜、断裂和集中渗流等现象;
4.2.4、护岸工程检查主要包括裂缝、滑坡检查等。
4.3 查险人员
防洪工程日常查险人员由市防排处负责。当发生82.5米以上洪水,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从辖区内抽调人员参加巡堤查险工作。巡堤查险人员按照分段包干情况分组编排,巡堤查险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巡堤查险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佩戴明显的标识。
4.4.查险班次安排。
根据柳州市整体防汛的需要,当发生82.5米以上洪水,协助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做好辖区内雅儒堤(包括交通闸)巡堤查险工作。82.5~89.34米洪水每8小时1班,每班1人;89.34米以上洪水每8小时1班,每班3人。(柳州市启动I级或II级应急响应时(即柳江发生89.34米以上洪水)堤防查险人员要求为每100米1名工作人员,每500米1名副处领导)。
4.5、抢险方案实施。
根据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制订的抢险方案,各堤防防守责任单位应落实抢险人员,洪水涨至82.5米时做好准备,开始进入待命状态,保证出险情时能召之即来。82.5~89米时,20人待命;89~91米时,50人待命;91米以上时,60人待命。
5.清淤工作的组织原则
5.1统一指挥、分级同时响应原则
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清淤预案,各司其职,共同完成辖区清淤工作任务。
5.2属地化管理原则
清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按防汛责任区完成清淤工作。挂点人员服从社区安排,避免出现重复劳动的现象发生。
5.3清淤责任范围
清淤范围包括本行政区内所有受淹道路街巷、道路、公共场所等区域。
5.4清淤工作要求
街道办事处在清淤前做好清淤工具(消防水枪头、水带、铁刮板等工具)的检查工作,发现损坏或数量不够,及时上报区防指办进行购置,确保清淤工作的顺利开展。
水位消退至82米左右时,青云、西门社区发动受淹路段居民房、商铺及时把淤泥清理出来;街道办事处、社区、区挂点街道干部职工、部队到清淤责任片区待命(见附件:城中区部门清淤责任分配表),听从街道办事处防指办统一指挥,在洪水退出滨江西路路面前将清理出来的淤泥、杂物清理干净。
滨江路清淤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将淤泥、杂物清理到滨江路,否则报由城区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6.检查验收工作
清淤工作完成后,由所在社区验收,验收合格后,该区域清淤人员方可撤离清淤现场;清淤工作不到位、清淤效果不达标的,由责任单位立即返工、限期整改,返工仍不达标或拒不返工的,上报区防指办。
7.清淤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清淤产生的各项物资器材耗损、用餐、用车、农民工劳务费用由街道办事处上报区防指办,由上级报销相关工作经费。
8.清淤工具管理
根据区纪委的要求、防汛物资需要妥善管理。物资发出和回收物资必须由管理和使用双方人员当面清点、签字确认。破损和损坏物资需要登记回收。物资丢失的,写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9.防洪重点、疏散安置、食品供应。
防洪重点路段:滨江西路1-32栋、长青路河边巷、西柴街、小南路、红光桥防洪堤、临江巷等地段。当水文部门预告柳江河水涨至79米及以上水位时,街道、社区人员进行坐班值守,加强巡逻;当收到水文部门预告预测发生超警戒水位信息,青云社区和西门社区工作人员使用喇叭通知防洪重点路段居民和店铺做好转移准备,通知沿江停放车辆开始转移;预告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涨至81米时,要再次巡查,确保所有人员均已转移。辖区其他片区根据实际受灾情况做好人员转移安置。
中南片区受灾群众疏散安置地点:文惠路幼儿园、龙城中学映山校区(或根据上级指示安置人员)。
食品供应单位:洪水期间的食品供应选择口碑好、安全的快餐店为主;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洪灾期间居民生活用水的保障。
六、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洪涝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Ⅰ-Ⅳ级。因我街道办事处处于警戒水位线附近,城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Ⅳ-Ⅰ级应急响应,街道同样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期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1街道办事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1.2洪涝灾害发生后,由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1.3洪涝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指办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街道防指办办公室报告。
1.4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街道组织人员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启动程序
根据启动响应条件和自治区、市、城区要求,街道防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3.响应行动
防汛会商与组织:进入应急响应阶段,街道总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在20分钟内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应急调度: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水情、灾情等情况自行做好防汛物资、资金和人力调度工作等防洪调度。
4.终止响应条件
(1)河流水位下降到警戒水位线以下;
(2)水利工程险情缓解且不会扩大险情;
(3)灾隐患点险情缓解,经专家鉴定灾害不会扩大时;
(4)收到上级关于终止响应的指令后,街道防指会商决定可以终止应急响应时;
(5)街道防指会商后,确定终止响应的其他情况。
七、终止发布方式
通过电话、短信、公众号等方式终止应急响应。
八、灾情收集、报告与核查。
预案启动后,各社区及时收集上报受灾信息。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立即上报街道防指办。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8点30分前向街道防指办报告情况。灾情报告的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初次报告情况不必求全,了解多少报多少,灾情发展变化情况要随时报告,严肃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纪律,对统计报表实行审查、签批制度、层层把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情况;因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灾情稳定后,受灾社区2天内核实灾情工作,确保灾情数据准确、详实。
所有信息必须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上级部门。
九、防汛应急处理程序
街道值班人员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立即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迅速通知社区领导,及时做好防汛准备。
当上级部门预告发生超警戒洪水时,街道防指办立即发布防汛临灾预报,并报主要领导需要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和社区挂点领导应第一时间赶至各自岗位。
社区在接到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组织本辖区相关工作人员赶至指定地点进行防汛抢险准备,及时动员临灾区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因防汛抢险及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设施或者占用其房屋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补偿。
十、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街道防指统一指挥辖区内抢险救灾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转移危地群众。
(二)资金保障。街道财务负责街道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三)医疗卫生保障。街道卫计部门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四)后勤保障。灾害发生地社区配合街道负责做好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五)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社区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六)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由群众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组成。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以消防、武警官兵为主。
社区居委会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社区成立15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十一、附则
(一)本通知下发后,年内街道领导小组成员如遇职务调整等,则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工安排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本预案由中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城中区部门挂点中南片区清淤联系表
|
中南街道办事处2820223、区防指办20218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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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部门电话 |
备注 |
单 位 |
部门电话 |
备注 |
|
政府办 |
2824191 |
残 联 |
2823665 |
||
|
政协机关 |
2860628 |
地志办 |
2834404 |
||
|
税务局 |
2860062 |
发改局 |
2839040 |
||
|
司法局 |
2623663 |
商务局 |
2612474 |
||
|
教育局 |
2616145 |
医保局 |
2094746/ 3732725 |
||
|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2612350 |
社会工作部 |
2830287 |
||
|
人社局 |
2826556 |
市场监管局 |
2863314 |
||
|
政管办 |
2811723 |
城中检察院 |
2633151 | ||
|
后勤服务中心 |
2852741 |
城中生态 环境局 |
2094732 |
||
(信息员:陶柳文 审核领导:盛欢 联系电话:0772-2810536)
2026年中南街道抗洪清淤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柳江河洪水消退后的受淹区域清淤工作,尽快恢复辖区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和市民生产生活秩序,有序、高效、科学应对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洪涝灾害损失,保障城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抗旱条例》《广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中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柳州市城中区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辖区范围内的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堤防、闸坝出险等造成的洪水灾害和涝渍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及灾后清淤工作。
二、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坚持服从大局、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军民联防相结合等原则。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中南街道设立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应急响应期间,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派出督查组赴受灾地督查防汛减灾工作;根据受灾情况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紧急防汛期预警信息进行应急动员;组织防汛抢险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按规定程序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本辖区险情,请求上级部门支援抗洪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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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指挥长: |
盛 欢 |
中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人大工委主任(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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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 涛 |
中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中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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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指挥长: |
张 琳 |
中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中南司法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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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指挥长: |
王小兵 |
中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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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可钦 |
中南街道党工委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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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武装部部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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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丽娜 |
中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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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丽 |
中南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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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声威 |
中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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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正 |
中南派出所副所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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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刘振华 |
青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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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怡春 |
映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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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 斓 |
西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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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帆 |
福柳新都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负责应急工作的分管领导兼任,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日常工作。
(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分指挥长职责
总指挥长:负责全面指挥辖区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执行上级防指的命令,研究解决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救灾期间,由总指挥协调指挥街道抢险调度工作;当发生重大洪涝险情时,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由街道主官担任现场指挥长,统一组织指挥抢险工作;总指挥赴灾害现场时必须明确其他负责人坐镇指挥,并与指挥部保持信息畅通,始终了解全局、正确决策。
副总指挥长:协助总指挥长抓好全面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旱、抗洪救灾和物资的储备,解决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分指挥长:到挂点社区实地指挥;协助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督促协调防汛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工作、执行抗洪抢险、转移人员、营救群众等重大抢险救援救灾任务。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职责
1.对辖区防汛抗旱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确保辖区安全度汛。
2.执行柳州市城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城中区政府的命令,贯彻实施国家《防洪法》及相关防汛抗旱法律法规、技术规定规范。
3.制定本辖区防御洪水方案,并指导辖区各社区防洪预案的制定。
4.统一审核、发布辖区汛情、灾情信息。
5.组织调配辖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
6.组织辖区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四)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事务,履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授权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辖区防汛抗旱工作的职责。
2.收集防汛抗旱的情况和信息,组织有关部门会商,为指挥防汛抗旱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发布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公告、决定和命令,并监督实施。在汛期期间负责向社会转发各项防洪指令、公告、汛情信息;配合上级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做好沿江居民、门面、停车场的洪水警示工作,做好居民群众转移;加强对区域内特殊群体的保护工作;协助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做好辖区范围内防洪堤巡查工作;在清淤工作阶段做好清淤物资准备、发放、回收、保管及清淤工作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4.编制辖区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各社区编制防汛应急预案。
5.负责辖区防汛抗洪抢险开展工作。
6.督促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汛情掌握、信息传递及协助领导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五)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组、后勤组、治安组,各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1.综合组(办公室设在203室,电话2820223)
组 长:王小兵(兼)
组 员:朱礼雯
工作职责:负责情况综合、通讯联络、搞好协调,及时宣传报道防汛、抢险、救灾的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投入到抗洪抢险工作。在清淤阶段组织、指挥、协调辖区的人、财、物开展清淤工作;及时统计、汇总掌握水情,传递信息、指示,收集整理资料向指挥部报告。
2.抢险组
组 长:胡可钦(兼)
组 员:梁广林、陈景新
工作职责:在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汛期负责收集气象、雨情、水情等水文态势和洪水风险,负责河堤、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出现险情时及时提出抢险方案并组织防洪抢险;分配抢险器材和机械车辆使用,负责现场抢险指导,帮助转移、安置受灾居民,组织抢险人员、部队官兵进行灾后抢险清淤和灾后重建工作。
3.后勤组
组 长:张琳(兼)
成 员:陈彬媛、廖玉婷、钟惠译、张恩铭
工作职责:安置受灾群众工作、联系和调配抗洪抢险所需物资以及开展工程抢险,准备参加抢险人员的食宿等工作,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及登记物资发放和回收工作。
4.治安组
组 长:黄正(兼)
组 员:各社区民警。
工作职责:做好治安保卫的实施,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确保防洪驻地和抢险现场治安安全。在紧急防汛期,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
四、防汛责任区职责及防区划分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的防汛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隐患并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负责通知各部门挂点人员参与防汛清淤并做好签到、签退;统计上报参与清淤人数;青云、西门社区汛前统计好滨江西路沿江消防栓、井盖检查,收集好商铺(或户主)的联系电话,并在洪水淹没路面前通知居民、商铺、停放车辆撤离。
青云社区防区 街道挂点领导:王小兵、覃丽娜,社区主要负责人:刘振华。责任区:所管辖青云社区辖区。清淤责任路段:滨江西路1栋至9栋受淹需清淤路段。
参与青云社区防区抗洪清淤部门及人员:
城中区挂点部门:市场监管局、后勤服务中心、税务局、城中检察院、城中生态环境局。
中南街道办事处:黄海立、刘珀昆、钟鳞、麦智均、张裕桦、陈羽萱、中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青云社区全体干部职工。
映山社区防区 街道挂点领导:韦佳妮、张小丽, 社区主要负责人:张怡春。责任区:所管辖映山社区辖区;清淤责任路段:滨江西路11栋至红光桥底受淹需清淤路段。
参与映山社区防区抗洪清淤部门及人员:
城中区挂点部门:政协机关、发改局、地志办、教育局、残联。
中南街道办事处:刘莉、谢琳、曾君、唐萍、覃哲、袁舟、檀心雨、郭雨沫。
映山社区全体干部职工。
西门社区防区 街道挂点领导:张琳,社区主要负责人:吕斓。责任区:所管辖西门社区辖区;清淤责任路段:红光桥底至西来寺受淹需清淤路段。
参与西门社区防区抗洪清淤部门及人员:
城中区挂点部门:政府办、人社局、社会工作部、医保局、政管办。
中南街道办事处:周燕、谢雨琦、黄秋萍、向明、黄俊、林海龙、邓丽英、毕钰琪。
西门社区全体干部职工。
福柳新都社区防区 街道挂点领导:胡可钦、梁声威,社区主要负责人:李帆。责任区:所管辖福柳新都社区辖区;清淤责任路段:滨江西路31栋至铁路桥底受淹需清淤路段。
参与福柳新都社区防区抗洪清淤部门及人员:
城中区挂点部门: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司法局、商务局。
中南街道办事处:侯娟、黄莉莉、潘文慧、陶柳文、韦骁、周鹏来、张艳玲。
福柳新都社区全体干部职工。
五、预防和预警
1.隐患排查及信息发布。
汛前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信息通畅,严格汛期值班巡逻制度;接收到区防指办发布的气象、水文信息,及时报送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受影响群众做好防范。
2.预警级别划分
Ⅰ级预警(红色):柳州水文部门预报柳江将发生超50年一遇特大洪水,即柳州水文站预报洪峰水位,Z>91.46米;
Ⅱ级预警(橙色):柳州水文部门预报柳江将发生20~50年一遇大洪水,即柳州水文站预报洪峰水位,89.34米<Z≦91.46米;
Ⅲ级预警(黄色):柳州水文部门预报柳江将发生5~20年一遇中洪水,即柳州水文站预报洪峰水位,85.39米<Z≦89.34米;
Ⅳ级预警(蓝色):柳州水文部门预报柳江将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至5年一遇小洪水,即柳州水文站预报洪峰水位,82.5米≦Z≦85.39米。
3.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3.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市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思想准备。
3.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加强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柳州市城中区中南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并督促社区做好相应防汛预案。
3.4物料准备。及时检查抗洪物资、及时报废损毁严重物资。
4、防洪工程防护
4.1工程巡查
堤防工程巡查采用外观检查方法,检查包括堤身、堤基、穿堤建筑物和护岸工程等。
4.2 巡查内容和任务
4.2.1、堤身外观检查包括堤顶和堤坡两个方面,主要检查是否发生了裂缝、错断、塌坑、护坡架空、背水坡渗水等现象;
4.2.2、堤基外观检查包括堤内和堤外两个方面,主要检查是否发生了臌胀、塌坑、管涌和集中渗水等现象;
4.2.3、穿堤建筑物外观检查包括涵闸、涵管等,主要检查是否发生了裂缝、倾斜、断裂和集中渗流等现象;
4.2.4、护岸工程检查主要包括裂缝、滑坡检查等。
4.3 查险人员
防洪工程日常查险人员由市防排处负责。当发生82.5米以上洪水,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从辖区内抽调人员参加巡堤查险工作。巡堤查险人员按照分段包干情况分组编排,巡堤查险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巡堤查险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佩戴明显的标识。
4.4.查险班次安排。
根据柳州市整体防汛的需要,当发生82.5米以上洪水,协助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做好辖区内雅儒堤(包括交通闸)巡堤查险工作。82.5~89.34米洪水每8小时1班,每班1人;89.34米以上洪水每8小时1班,每班3人。(柳州市启动I级或II级应急响应时(即柳江发生89.34米以上洪水)堤防查险人员要求为每100米1名工作人员,每500米1名副处领导)。
4.5、抢险方案实施。
根据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制订的抢险方案,各堤防防守责任单位应落实抢险人员,洪水涨至82.5米时做好准备,开始进入待命状态,保证出险情时能召之即来。82.5~89米时,20人待命;89~91米时,50人待命;91米以上时,60人待命。
5.清淤工作的组织原则
5.1统一指挥、分级同时响应原则
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启动清淤预案,各司其职,共同完成辖区清淤工作任务。
5.2属地化管理原则
清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按防汛责任区完成清淤工作。挂点人员服从社区安排,避免出现重复劳动的现象发生。
5.3清淤责任范围
清淤范围包括本行政区内所有受淹道路街巷、道路、公共场所等区域。
5.4清淤工作要求
街道办事处在清淤前做好清淤工具(消防水枪头、水带、铁刮板等工具)的检查工作,发现损坏或数量不够,及时上报区防指办进行购置,确保清淤工作的顺利开展。
水位消退至82米左右时,青云、西门社区发动受淹路段居民房、商铺及时把淤泥清理出来;街道办事处、社区、区挂点街道干部职工、部队到清淤责任片区待命(见附件:城中区部门清淤责任分配表),听从街道办事处防指办统一指挥,在洪水退出滨江西路路面前将清理出来的淤泥、杂物清理干净。
滨江路清淤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将淤泥、杂物清理到滨江路,否则报由城区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6.检查验收工作
清淤工作完成后,由所在社区验收,验收合格后,该区域清淤人员方可撤离清淤现场;清淤工作不到位、清淤效果不达标的,由责任单位立即返工、限期整改,返工仍不达标或拒不返工的,上报区防指办。
7.清淤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清淤产生的各项物资器材耗损、用餐、用车、农民工劳务费用由街道办事处上报区防指办,由上级报销相关工作经费。
8.清淤工具管理
根据区纪委的要求、防汛物资需要妥善管理。物资发出和回收物资必须由管理和使用双方人员当面清点、签字确认。破损和损坏物资需要登记回收。物资丢失的,写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9.防洪重点、疏散安置、食品供应。
防洪重点路段:滨江西路1-32栋、长青路河边巷、西柴街、小南路、红光桥防洪堤、临江巷等地段。当水文部门预告柳江河水涨至79米及以上水位时,街道、社区人员进行坐班值守,加强巡逻;当收到水文部门预告预测发生超警戒水位信息,青云社区和西门社区工作人员使用喇叭通知防洪重点路段居民和店铺做好转移准备,通知沿江停放车辆开始转移;预告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涨至81米时,要再次巡查,确保所有人员均已转移。辖区其他片区根据实际受灾情况做好人员转移安置。
中南片区受灾群众疏散安置地点:文惠路幼儿园、龙城中学映山校区(或根据上级指示安置人员)。
食品供应单位:洪水期间的食品供应选择口碑好、安全的快餐店为主;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洪灾期间居民生活用水的保障。
六、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洪涝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Ⅰ-Ⅳ级。因我街道办事处处于警戒水位线附近,城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Ⅳ-Ⅰ级应急响应,街道同样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期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1街道办事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1.2洪涝灾害发生后,由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1.3洪涝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区防指办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街道防指办办公室报告。
1.4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街道组织人员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启动程序
根据启动响应条件和自治区、市、城区要求,街道防指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3.响应行动
防汛会商与组织:进入应急响应阶段,街道总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在20分钟内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应急调度: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水情、灾情等情况自行做好防汛物资、资金和人力调度工作等防洪调度。
4.终止响应条件
(1)河流水位下降到警戒水位线以下;
(2)水利工程险情缓解且不会扩大险情;
(3)灾隐患点险情缓解,经专家鉴定灾害不会扩大时;
(4)收到上级关于终止响应的指令后,街道防指会商决定可以终止应急响应时;
(5)街道防指会商后,确定终止响应的其他情况。
七、终止发布方式
通过电话、短信、公众号等方式终止应急响应。
八、灾情收集、报告与核查。
预案启动后,各社区及时收集上报受灾信息。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立即上报街道防指办。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8点30分前向街道防指办报告情况。灾情报告的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初次报告情况不必求全,了解多少报多少,灾情发展变化情况要随时报告,严肃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纪律,对统计报表实行审查、签批制度、层层把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情况;因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灾情稳定后,受灾社区2天内核实灾情工作,确保灾情数据准确、详实。
所有信息必须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上级部门。
九、防汛应急处理程序
街道值班人员根据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立即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并迅速通知社区领导,及时做好防汛准备。
当上级部门预告发生超警戒洪水时,街道防指办立即发布防汛临灾预报,并报主要领导需要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和社区挂点领导应第一时间赶至各自岗位。
社区在接到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组织本辖区相关工作人员赶至指定地点进行防汛抢险准备,及时动员临灾区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因防汛抢险及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设施或者占用其房屋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补偿。
十、预案的实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街道防指统一指挥辖区内抢险救灾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转移危地群众。
(二)资金保障。街道财务负责街道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三)医疗卫生保障。街道卫计部门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四)后勤保障。灾害发生地社区配合街道负责做好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五)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社区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六)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由群众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组成。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以消防、武警官兵为主。
社区居委会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社区成立15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十一、附则
(一)本通知下发后,年内街道领导小组成员如遇职务调整等,则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工安排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本预案由中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城中区部门挂点中南片区清淤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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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街道办事处2820223、区防指办20218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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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部门电话 |
备注 |
单 位 |
部门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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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 |
2824191 |
残 联 |
2823665 |
||
|
政协机关 |
2860628 |
地志办 |
2834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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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局 |
2860062 |
发改局 |
2839040 |
||
|
司法局 |
2623663 |
商务局 |
2612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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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 |
2616145 |
医保局 |
2094746/ 3732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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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2612350 |
社会工作部 |
2830287 |
||
|
人社局 |
2826556 |
市场监管局 |
2863314 |
||
|
政管办 |
2811723 |
城中检察院 |
2633151 | ||
|
后勤服务中心 |
2852741 |
城中生态 环境局 |
2094732 |
||
(信息员:陶柳文 审核领导:盛欢 联系电话:0772-281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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